成年人可以改名吗?有以下5中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改名!
近日,有网友咨询成年人如何改名,对此马鞍山市政府回复。
问题:我是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费村村民,现在的姓名因违反公序良俗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去过镇上派出所,户籍民警以不符合《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成年人改名要求,拒绝受理我的改名请求。
为此向您投诉,还望您尽快受理,感谢。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姓名变更的问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公安局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市公安局户政科已于2020年7月30日主动联系来信人,告知相关规定,并要求属地公安派出所开展调查核实,如符合规定,将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公安局户政科联系。
联系人:吴桂芳 联系电话:0555-2422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