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有效吗?难说哟
此次邀请到深圳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冰律师用数十篇短小、精炼、易懂、能用的普法文章来解读继承法律与老百姓生活的各种关系。

今天林冰律师来讲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是有效还是无效?也就是来讲《继承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而在旧版司法解释里,只要求“有行为能力”而不是现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想要理解这条规定,就要理解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几种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大家在理解了上面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理解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这条规定,遗嘱的效力取决于立遗嘱当时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之后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而这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理解,就是上面第1种人,第二种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第三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都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第二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通过康复或成长为成年人,再重新订立遗嘱就是有效的。
我们回到题目,满了16周岁而没有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可能是有效的,也可以是无效的,你只要记住如果满16周岁而没有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他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除了未成年人的上述情况,另外还有一些成年人基于疾病而被法律认定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人订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但对于他们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非常慎重,并且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平等保护。如果要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要经过法定鉴定程序,而不能轻易凭印象而主观认定某个成年人行为能力受限或丧失。要认定某个公民的生病状况和身体状况会导致其不能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必须在医学上或事实上证据确实充分,在程序认定其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则应当认定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也正是有了这些认定,才能做出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