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友答应男子开房,见面之前要求到指定成人用品店消费后被拉黑

  近日,广西南宁,女网友答应男子开房,男子非常兴奋!可是到了约定的地方,女网友却让男子先去买一些成人用品,还指定了她喜欢的品牌!男子毫不犹豫就买了,可女网友却把他拉黑了!回想整个过程,男子认为自己遇到了“药”托!

  

  秦先生没有女友,所以每当深夜来临,他就会无比寂寞,然后在网络的世界里寻找慰藉。

  一天,一个网名叫“蝴蝶”的女人加了他的好友,秦先生点进她的朋友圈后,惊为天人,这也太漂亮了吧!

  而且让秦先生激动的是,蝴蝶还主动和他聊天,说自己想要找个男朋友!

  秦先生认为机会来了,卖力地迎合讨好蝴蝶,打动了蝴蝶的芳心,两人确定了网恋关系!

  当然,秦先生不会满足于网络的卿卿我我,正当他想怎么把蝴蝶约出来的时候,蝴蝶却主动提出见面!

  秦先生高兴坏了,连忙和蝴蝶约定了见面的地方。可是他到了约定的地方后,蝴蝶却没有出现!

  于是秦先生就发消息问蝴蝶在哪里?

  

  蝴蝶说她家住在附近的楼上,让秦先生先去买点成人用品,买了自己才会下来!

  秦先生一听,激动坏了,买成年人用品不就是意味着蝴蝶想跟自己开房了吗?

  而且蝴蝶还“贴心”地告诉秦先生,往前走几步就有一个成人用品店,而自己喜欢用一个叫欧拉拉的“抑菌凝胶”,说这个完事之后用来护理清洁!

  

  当时秦先生精虫上脑,根本没有多想,蝴蝶说买啥就买啥,他马上跑到成人用品店花208元买了过来!

  然后秦先生迫不及待地告诉蝴蝶自己已经买了,你在哪里?

  可蝴蝶回复说:“顺便看看有没有检测艾滋性病的试剂,我们第一次,检测一下都放心!我看到你走出来了,穿黑色衣服是不是?”

  

  秦先生听到蝴蝶说出自己衣服的颜色,就确定蝴蝶真的在附近了!于是他就说你先过来和我见面,见面了我再买!

  可是蝴蝶却不肯,非得让秦先生买了先。秦先生就有点疑惑了,他说自己用保护措施不就好了,为什么非得买什么试剂,你是不是套路我啊?

  蝴蝶看秦先生不舍得买,就很生气地说:“你拿去退吧!被你这样说我觉得一文不值,让你买这个东西是怕你去嫖有性病,这是对大家负责!”

  但面都没见,就花去208元,秦先生还不知道蝴蝶是男是女,是漂亮还是丑,这让他再花钱买试剂他也犹豫了,于是他要求蝴蝶先露个脸,见面了自己就买!

  可没想到蝴蝶直接把他拉黑了,他再也联系不上蝴蝶了!

  

  这下秦先生就感觉不对劲了,他回想整个认识的过程蝴蝶都很主动,而现在蝴蝶引导自己去指定的店铺去买成人用品。很可能是因为她和店老板有关系或者拿提成,是个药拖!

  虽然被骗的钱不多,但秦先生实在憋不下这口气!尤其自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现在只能硬生生地憋下来,于是怒而报案!

  但让秦先生没想到的是,警方告诉他这并不能达到诈骗案的立案范畴!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网友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如果女网友是为了骗取财物,以“交朋友”等欺诈方式骗得秦先生消费那她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而秦先生只是被骗208元,所以女网友并没有构成诈骗罪!

  而且目前的证据还不能证明女网友一定是药拖,因为女网友在聊天里提成秦先生如果不愿意,可以把买的去退掉!

  如果这东西能退,那女网友就没有因此获利,也有可能她是真的想让秦先生去买这些成人用品。

  所以,看女友是否构成诈骗,要看她有没有主观上诈骗的故意,这还需要调查,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人报案说遇到这样的套路!

  秦先生的猜想确实有可能,但是如果东西买了女网友没出现,那大家肯定会把东西退掉,所以这种诈骗的方式明显是有不足之处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200块钱都舍不得还聊什么女网友?女网友应付那么久,就为了赚他200多块的钱?可能吗?我认为女网友是真心的,是秦先生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太小气了!

  也有网友说,女网友没骗你,你买了没用可以退回去呀!后来拉黑你,那是不愿见你了,这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人家既没犯罪也没违法,是你多情了!

  还有网友说,估计成本也就10块钱的东西吧,被骗到指定的店购买花了208,这利润可以了,一天骗5个就够了!而且够聪明,就算报案,警方也不会立案!

  我认为不管是不是诈骗,只要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就不会上当!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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