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2年!济南一校长多次强奸两名未成年女生致一人怀孕流产

济南中院在二审中查明,2018年以来,吕某利用担任原莱芜市某学校校长的特殊身份,通过电话、QQ等联系方式与未成年女学生赵某(16周岁)联系,以对其关心、发送淫秽信息等方式引诱或采取胁迫等手段多次与其在学校内发生性关系。
而在2013下半年暑假开学后的一天上午,吕某带领参加实习的女学生王某(当时未满18周岁)到莱芜区房干村招生,当天中午吕某以找地方吃饭为由诱骗王某至一家宾馆,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之后至2014年,吕某又在学校宿舍内多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期间,王某还曾怀孕流产。
公开的判决书中,有女生证实,吕某曾在微信中给她发过“我想你了”之类的暧昧信息。另有证人证实,吕某在外界的口碑较差,学校的老师对他印象不好,部分学生家长对他不信任,“按说学校的领导找学生应该和班主任老师说一声,但是吕某有时私下找学生,找的都是女学生。”
2019年10月28日,济南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吕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