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未婚先孕,能领结婚证吗?
【咨询】吴女士:我女儿小黄今年19周岁,汉族。她去年认识了一个同岁的朝鲜族男孩谈恋爱,结果现在怀孕了。请问,他们俩现在想结婚,能领到结婚证吗?
【解答】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燕翔:不能领结婚证。《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汉族男女同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男女结婚的,汉族一方年龄按《婚姻法》的规定执行。”《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小黄虽然已满19周岁,但她不是少数民族,所以不具备登记结婚的年龄条件。小黄的男友虽然是少数民族,但其年龄不满20周岁,所以也不具备登记结婚的年龄条件。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登记结婚之前是否怀孕和登记结婚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关系。所以,他们俩的状况目前不符合领取结婚证的要求。文/记者高瑞锋通讯员苏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