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实施6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
2012年到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投入近3亿元资金,重点实施6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加发展能力。这是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区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通过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摆脱贫困。该项目将扶持6.8万户农村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1000元。
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在全区110个县(市、区)分别建立一个集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发放种苗于一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总共110个,每个基地每年补助20万元。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2.6万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8万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护理和居家托养服务。
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为86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成人残障者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2000例。(记者 蒋秋)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