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精心编织黄色网络 下套诱逼迫同学卖淫

  酒吧领班、男模与美容店老板娘相勾结,通过殴打、威胁、强奸少女迫使其在美容店卖淫。无独有偶,未成年的高中女生伙同其兄等人,打起了闺蜜同学的主意,强逼未成年少女卖淫,几拨人共同编织了一张花季少女卖淫的罗网。昨天,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宣判。

  酒吧领班、男模殴打逼迫少女卖淫

  2010年7月份以来,某酒吧领班及男模董光福、梁龙洋、李志伟、束传宝等人,勾结美容店老板娘顾晓蝶,采用辱骂、殴打等方式,胁迫少女小花(化名)到美容店卖淫。其间,小花不愿卖淫,逃跑被抓回后屡次被殴打。

  2011年1月初,董光福等人在酒吧发现少女小红(化名),便以其告密为由,对其殴打、谩骂。为了“培训”小红怎么卖淫,董光福等人强行奸淫小红,并将其与小花关在一起。

  为了获得更多嫖资,五人强迫小花、小红每天要接七八个嫖客,并到多处卖淫。卖淫嫖资均由董光福等人收取,供自己挥霍。直至2011年2月份,小红被其母亲带走。小花趁董光福等人不备逃走。

  闺蜜下套诱逼同学卖淫

  2011年3月下旬,14周岁的高中女生李某某伙同其兄李庆丰及某学校学生秦某某(当时未满16周岁)以安排少女小青、小兰(均化名)、小橙(化名)到娱乐场所上班为名,通过利诱、恐吓,强迫两少女卖淫,让其沦为他们赚钱的“工具”。

  2011年5月30日,李某某、李庆丰、秦某某、张乐等人又盯上了另一个女孩小白,而小白是李某某的闺蜜。李某某以介绍小白(化名)与李庆丰谈恋爱为名,将小白骗出,控制起来,并强行对小白实施奸淫,胁迫其卖淫。2011年6月2日上午,小白乘李某某等人不备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间,未成年人曹某某、朱某某、阚某某、鲁某还将小红骗出,让其坐台挣嫖资。5月27日凌晨1时,小红被其母亲找到带走。

  2011年6月底的一天凌晨,曹某某、朱某某、阚某某等人采用诱骗、殴打等手段,将小莉(化名)等3名少女控制住,欲迫使其卖淫。小莉等3人通过骗得信任,或者被母亲带走等方式而摆脱控制。

  最终,董光福、李志伟、徐金龙、束传宝、梁龙洋、王飞、闻国庆、顾晓蝶、李庆丰、秦某某、张乐被判刑20年~7年,并处罚金55000元~30000元不等;李某某被判刑4年;孙禹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30000元;曹某某、朱某某、阚某某、鲁某被判刑11个月~9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