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15名18岁以下下肢残疾青少年将获75万元救助费

  东北网5月10日讯 本该是奔跑跳跃的年纪,却因身体残疾,让孩子们的童年有了缺憾。但现在,孩子们又有了站起来的希望。5月6日,“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下肢残疾康复救助工程”在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正式启动。15名18岁以下下肢残疾青少年将获75万元医疗救助费。

  据了解,“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下肢残疾康复救助工程”项目,是经市(区)卫计委、民政部门和残联、九三学社大庆市委筛选,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推荐,国家民政部评估确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服务试点项目。本次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50万元,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将按照50%的比例配资,合计75万元。

  救助工程主要以省属贫困家庭的18岁以下,因马蹄内翻足、股骨头坏死、小儿麻痹后遗症导致下肢残疾,需要医疗康复的青少年为救助目标。通过手术治疗,功能锻炼器具,康复训练等,使之能够实现基本功能恢复,达到生活基本自理,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患者申请救助时需提供书面申请书、被救助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报告及病情诊断证明,县、乡(镇)两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及低保人员提交的政府颁发的相关证明。项目启动之后,医院将立即抽调骨干医护人员,深入到各社区,在市(区)民政、卫计委和残联监督和指导下,对申请救助的患者进行筛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治疗救助,项目执行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

  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院长王秀义向记者介绍,2012年,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即开展了“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下肢残疾康复救助工程”,并三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前两次,获得专项支持资金83万元,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配套资金48.5万元。项目共筛查人员800余人,为28名家庭困难患有下肢残疾的青少年进行了有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