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信息2023年2月4日

  一、22城取消集中供地?自然资源部:不是取消,是优化完善政策。

  近日,网传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过3次”。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22城取消集中供地制度。2月3日,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二、南京: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措施》,提出十方面共33项重磅措施。其中提及,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关支持政策,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三、乌鲁木齐住房交易会闭幕:为期32天,累积网签超3700套。

  四、厦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及企业,金融方面可以享受商业银行面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对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银行发放贷款的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支持政策;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政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政策。

  土地方面可以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性质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划拨方式等政策等等。

  五、深圳:2023年1月二手住宅成交1391套,成交面积为13.16万平方米,成交套数同比下跌10.66%。

  六、襄阳襄州区:首次购房将享有2万元补贴及50%契税补贴。

  在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新政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襄州区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一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首次购买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和市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属改善型的,给予每套1.5万元的补贴。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3万元的补贴。

  七、杰瑞股份:拟用不超800万元自有资金为应届毕业生员工提供购房借款。

  员工最高借款金额为20万元/人,最长期限5年,用于公司员工在工作常驻地或烟台七区购买住房,包括归还银行购房贷款及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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