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奖励

      内江市民陈先生问:我是资中县的,请问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月应该是多少?如果一方是单位的,另一方是农村的。该怎么领取?是男女双方分别领取吗?

      内江市资中县政府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中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资中府发[2005]66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标准:

      1、由工作单位计发的,根据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2、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的,从2005年1月1日起,在证实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户籍均在同一镇(乡)的,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5元;户籍不在一个镇(乡)的,夫妻分别在所在镇(乡)按每月2.5元领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的,在所在镇乡按每月2.5元领取。

      根据以上规定,你所反映的情况应是夫妇双方统一在有单位的一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月领取10元(应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农村一方的相关证明报配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