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18个“1”的身份证号是经适房通行证号?
陈尧:18个“1”的身份证号是经适房通行证号?
日前,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11111111111111111”(18个“1”)的高姓申请人,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身份证号。
无需赘言,稍有生活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这身份证号是假的,而它之所以依然能堂而皇之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公示名单中,按照北京市宣武区住房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这名高姓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号”,而“申请保障住房,审核系统又必须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基于这种稍微显两难的情况,“在请示了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经审批同意后,把18个‘1’作为高某的身份证代替编号,录入到保障住房审核系统”。
乍一看,这种解释合情合理且充满了人情味,折射出的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但细想之下,却又觉得无论是在横向上还是纵向上,整个事件都迷雾重重,亟须相关部门就一些细节和事实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和澄清。
迷雾一,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而且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高某应该具备这些条件,这点或许不需要作过多质疑。而让人迷惑的是,具备这些条件的高某,为何至今没有办理新的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的高某,又为何依然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和条件,并能顺利审核通过?
迷雾二,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备案结果的公示,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尽可能详细地公布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因为惟有这样,才能具有公示的意义和价值,也才能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即使该高姓申请人的确存在一些外人无法了解和掌握的“特殊”情况,在身份证问题上存在一些不便言说的个人隐私,但相关职能部门在公示当中,为何不“退而求其次”,在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补充和说明?而非要把审核系统需要的“技术操作”坚持到底?
迷雾三,8月29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披露,该身份证号码为“18个1”的高姓申请者,在去年的经济适用房的摇号中,也被摇中了。如果说高某去年和今年两次都被摇中经济适用房,我们姑且还可用概率和幸运来解读的话,那为何去年就已摇中了经济适用房的高某,今年仍然具备申请的资格和条件?哪怕是去年放弃了购买,那在这一年中,高某为何一直不去办理身份证?难道“18个1”的身份证号是经济适用房的通行证和屡试不爽的幸运号码吗?
谣言止于事实真相,猜疑止于信息公开。期待北京市的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拨开“最牛身份证号”的重重迷雾,用事实真相来规避舆论把自己变成“炮灰”的尴尬境地,同时也借此还高某一个“清白”,给社会和大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