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逾5成人担心婚姻法新释破坏中国家庭伦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曾指出,当房产不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变成房产登记人的财产时,年轻人用共同财产购房就变成一项不明智之举。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年轻人会求助自己的父母,双方家庭各自为自己的子女买房就会成为普遍现象。这样一来,家庭对子女婚姻的发言权就会越来越大,“门当户对”就慢慢会变成父母们考虑子女婚姻的首选要素,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必然面临“再封建化”的过程。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家庭财产制一直是中国人生活的基本方式。家是一个不可分的概念,家产属于家这个整体。而解释三赤裸裸地将资本主义个人财产原则引入我国婚姻实践中,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婚前购房时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应该怎么写,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不要改、怎么改,这些都会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索。
“8年条款”的司法解释值得今天的立法者借鉴
民意中国网一位“80后”网友看了解释三后,觉得再美好的爱情,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就必须面对财产清算的残酷现实,这会让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对婚姻失去安全感。结婚似乎变成了父母子女一起合伙开公司,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财产的投资与收益问题。
调查中,50.5%的人担心,解释三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会破坏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本质。
蒲莉认为,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婚姻家庭法与物权法的基本规则有所区别。物权法追求的主要目标是明确财产的归属、发挥财产的效用,而婚姻家庭法追求的目标更多的是对婚姻家庭本身的保护。所以,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对婚姻财产的处理应该以尊重婚姻家庭的基本职能,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为基本原则,不能简单地用物权法原则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