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州这9个小区的住户,这个证你们办了吗?没办的话要抓紧了哦~
时不时的
就会有小伙伴发来消息
询问自家安置房不动产证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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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淮也是急大家所急
这不,一有消息
就赶紧来告诉各位小伙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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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口街道办事处发布了
关于新居工程(安置房)办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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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020
为切实做好新居工程(安置房)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备办证条件的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 ↓
截至目前,兴淮西苑、兴淮东苑、成阿工业园安置点(巴德一、二、三期)、万福家园、淮安花园、洲城三期、向阳新城等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现已具备办证条件。
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安置房办理原则 ↓
安置人员就是不动产权权利人,由安置人员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签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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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群众需提供的资料 ↓
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没有出现新情况的:
1.安置人员是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黑白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安置人员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未成年人户口薄复印在同一A4纸上)、监护人(仅限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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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婚姻变故的:
1.当事人双方到场,提交身份证、离婚协议复印件。
2.若一方当场签字声明放弃,可以放弃产权。
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离世的:
1.安置人员中有离世的,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继承人按限公证书内容前往签字办理。
2.继承人是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黑白复印在同一A4纸上);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与未成年人户口薄复印在同一-A4纸上)、监护人(仅限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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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 请各相关群众, 对照各自情况认真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送到自己所在村(社区)验收;
◆ 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12月前;
◆ 若仍有不清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到淮口街道城市更新办(拆迁办)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咨询,咨询电话: 028-840070524
◆ 敬请广大拆迁安置群众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

小伙伴们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已具备办证条件
那就快快准备好相关资料
前去办理吧
当然,也请大家相互转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