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州这9个小区的住户,这个证你们办了吗?没办的话要抓紧了哦~

  时不时的

  就会有小伙伴发来消息

  询问自家安置房不动产证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小淮也是急大家所急

  这不,一有消息

  就赶紧来告诉各位小伙伴啦

  

  近日,淮口街道办事处发布了

  关于新居工程(安置房)办证的通知

  

  August. 2020

  为切实做好新居工程(安置房)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备办证条件的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 ↓

  截至目前,兴淮西苑、兴淮东苑、成阿工业园安置点(巴德一、二、三期)、万福家园、淮安花园、洲城三期、向阳新城等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现已具备办证条件。

  新居工程(安置房)小区安置房办理原则 ↓

  安置人员就是不动产权权利人,由安置人员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签字办理。

  

  拆迁安置群众需提供的资料 ↓

  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没有出现新情况的:

  1.安置人员是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黑白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安置人员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未成年人户口薄复印在同一A4纸上)、监护人(仅限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证明)。

  

  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婚姻变故的:

  1.当事人双方到场,提交身份证、离婚协议复印件。

  2.若一方当场签字声明放弃,可以放弃产权。

  被安置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离世的:

  1.安置人员中有离世的,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继承人按限公证书内容前往签字办理。

  2.继承人是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黑白复印在同一A4纸上);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与未成年人户口薄复印在同一-A4纸上)、监护人(仅限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机关证

  

  温馨提示 ↓

  ◆ 请各相关群众, 对照各自情况认真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送到自己所在村(社区)验收;

  ◆ 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12月前;

  ◆ 若仍有不清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到淮口街道城市更新办(拆迁办)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咨询,咨询电话: 028-840070524

  ◆ 敬请广大拆迁安置群众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

  

  小伙伴们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已具备办证条件

  那就快快准备好相关资料

  前去办理吧

  当然,也请大家相互转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