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信用卡:禁向未满18岁学生发信用...2014-01-17 20:23

  [提要] 7月16日银监会出台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要求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同时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恶意透支 难找欠款人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正在成为城乡居民日常消费、支付结算和信用借贷的重要工具。截至2008年,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信用卡1.2亿张,全年交易金额达到3.5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1.1万亿元,信用卡总消费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4.8%上升至2008年的14.8%,在GDP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1.7%上升至2008年的4.8%。

  与此同时,信用卡违约率也呈逐步上升趋势,信用卡欺诈和套现活动屡禁不止,有关信用卡投诉增加。

  7月16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从信用卡的发卡营销、收单业务与特约商户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

  加强发卡管理

  向学生发卡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现状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扩大信用卡业务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营销,吸引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