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太监刘瑾是怎么被凌迟的?
原标题:大太监刘瑾是怎么被凌迟的?
正德五年,也就是1510年,大太监刘瑾以谋逆大罪被判极刑。根据《大明律》规定,“犯者凌迟处死。”圣旨特批“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
明武宗
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道,当时与张文麟一同进士的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刑,胡远可能害怕,他听说后“错愕”,对刑部尚书刘璟说:“我如何当得?”
于是,刑部尚书要张文麟出来帮帮他,张文麟于是便答应了。经过公办食堂用了早饭,张文麟便被招呼着去了刑场,那个时候“刘瑾已开刀矣”。
按照惯例,凌迟刀数为3357刀,每十刀歇一歇,然后一吆喝。第一天按照惯例先剐零头,也就是357刀,剐下的肉如大拇指指甲片大小。
西四牌楼
开刀是从胸膛部位自左向右开始的,一开始动刀,则有血流寸许,然而再动刀就没有血了。有人说是刘瑾受了惊吓,血全去了小腹小腿肚。如果是开膛的话,则血会从此处出来。
到了晚上,刘瑾被押着去了顺天府宛平县看守所,把他解绑后,刘瑾尚还能吃两碗粥。张文麟说,反贼乃如此。意思是只有谋逆之人内心才如此强大。
刘瑾
第二天刘瑾被执行时,说了很多宫闱秘事。执行人用麻核桃将他的口塞住,然后只用了数十刀,刘瑾就断了气。
这时候太阳刚刚升起,张文麟与一同监斩的御史写奏本,圣旨下来了“刘瑾所受凌迟的刀数已经足够了,虽然可以继续锉尸,但免于枭首。”
菜市口枭首柱
不过刘瑾死后并没有逃过另一刑罚,被刘瑾害过的苦主们,争着取刘瑾的肉以祭奠死者。有的人拿着一把大斧子,当胸给了刘瑾一斧,“胸去数丈”。
张文麟感慨道,即使是逆贼,这样的报应
也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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