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汕头特大纵火案:打工仔因500元报复老板,14人葬身火海
纵火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者有预谋地烧毁他人财物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往往会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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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下午,一个普通的星期二,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打工的人们像以往一样忙忙碌碌地工作着。
15点30分,一家小作坊突然冒出滚滚浓烟,还传来阵阵噼噼啪啪的燃烧声,一些惊魂未定的工人纷纷逃了出来。
着火的这家小作坊,是一家内衣加工厂,一共有20多名员工,其中女工比较多。火灾发生后,人们马上拨打了火警电话。
由于事发突然,火势十分迅猛,附近的居民闻讯立即赶了过去,但是缺少专业的救援和灭火工具,他们也束手无策。
火灾是从作坊的一楼开始的,由于楼道里全是浓烟,楼上的工人们逃生十分困难,都围在窗口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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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工和一名女工一起搬起一个铁制的绳梯扔了下去,起火的楼内工人们也从三楼顺下一条软梯展开自救。
有一些工人从梯子上逃生,但是仍有不少工人被困在楼里,情况十分危急。
在慌乱中,人们发现二楼有人在呼救,这声音十分熟悉,工人们一看,原来是老板娘和她的儿子被困,由于窗口被锁住,她无法逃出。
于是,一名男工用钢管将铁栅栏砸开,才将母子二人救了出来。
接到报警后,十多辆消防车和80多名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扑救。
16时30分,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大火终于被彻底扑灭。
据统计,当时工厂里共有27名工人,只有12人成功逃生,14名工人不幸葬身火海,另外有一人身负重伤。
这些遇难的工人,大部分都是女工,而且全部都只有十几岁、20多岁,正值花一样的年华,就这样香消玉殒,让人感到无比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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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进入事发现场时,到处都已烧成废墟,散发着刺鼻的纺织品燃烧气味,地面上黑水横流,一片狼藉。
陈店镇是被业界公认的“中国内衣名镇”,这里有很多内衣加工厂,由于服装制品容易燃烧,加上一些小厂不重视消防安全,很多都没有营业执照,甚至没有安全通道,因此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
那么,这场火灾到底是如何造成的呢?
是不是电器起火?或者是有人乱扔烟头?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调取周边的摄像头,警方发现,在火灾之前,有一名男子拎着一个白色的塑料桶,匆匆走进了作坊内,不久后楼道内就冒出了滚滚浓烟。
这名男子很快被人们认出,他就是厂里的工人刘双云。
当天晚上,警方就在一家小旅馆里将刘双云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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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云为什么要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呢?
根据刘双云的交代,自己与老板的积怨很深,因为他到厂里打工一年来,老板经常给他少算计件工资,到现在仍然欠他3000多元钱。
刘双云多次向老板讨要,但一直没有结果。在事发前几天,当刘双云再次谈起工资的事情时,老板认为他虚报计件,要扣他500元钱。
刘双云听到这话后,顿时火冒三丈,气得咬牙切齿。
随后他给老板发了一条短信:“你必须将钱发给我,否则你逃得过今天逃不过明天!”
然后,刘双云又多次给老板打电话,再次讨要工资,但是他的电话全部被老板挂断。
刘双云顿时想:“行啊,你不接电话可以,看我有你好果子吃!”
于是,报复的念头从他的心底冒了出来。
12月4日中午,刘双云吃完午饭后,就去加油站买了一桶汽油,然后就将汽油全部喷在一楼的海绵和地板上,接着他用布条将物品点燃后就慌忙逃离现场。
刘双云称,自己开始带着刀去找老板,却没有找到他,于是他就想到放火报复一下老板,让他破产,但没想到酿成了如此大的惨剧,事后他也十分后悔。
当听说十多人在火灾中遇难时,刘双云也感到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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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刘双云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劳动纠纷,但是他一时冲动,走上了极端的道路,伤害了众多的无辜者。
最终,刘双云被判处死刑,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但是,通过此案,我们也要思考,如果工人无法通过法律的手段讨要薪水时,应该怎么办?这是整个社会都值得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