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掮客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原标题:司法掮客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中共广东省纪委宣传部 羊城晚报社 合办

  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报道的“司法掮客”现象格外刺目。

  倒台的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黄松有都曾与司法掮客相互勾结并收受巨额贿赂,其中黄松有收受一名司法掮客的贿赂就达300万元。

  河南商丘市的一起轮奸案,在司法掮客斡旋下,受害人“变成”了卖淫女,轮奸“变成”了强奸,施暴者罪行越来越轻,最后竟被判缓刑。其背后,则是当地11名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倒在了司法掮客的金钱和人情攻势下……

  掮客,原指生意场上拉皮条,替人介绍买卖,从而赚取佣金之人。掮客对生意场是润滑剂,能增进信息沟通促进商品流通,然而,于法律则是水火不容,因为司法不是交易,不能用金钱、人情撬动法律的天平。

  司法掮客实际是依附于司法肌体上的寄生虫,其不仅导致司法不公,影响司法公信力,对社会更是一种灾难。诚如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无疑,司法掮客能穿梭于案件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在司法界呼风唤雨,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耻辱。但司法掮客能够滋生并长期存在,却是司法腐败的“病理反应”,正是司法腐败的温床培育出了司法掮客这些利益合伙人。因此,司法掮客也是衡量一个地方司法体系是否清廉公正的反向指标,司法腐败愈严重,其司法掮客便越活跃。

  当然,要遏制司法掮客现象,关键还需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完善办案判案的工作机制,使司法者不敢也不能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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