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握社会稳定、共同富裕的大旗,帮债务人按下人生重启键

  从202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通过,到次年11月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裁定,国内对个人债务解决方案“另类”道路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而在首个“破产人”产生半年后,在距离深圳1200公里外的浙江杭州,这种对个债问题的“别样”探索,又触碰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极点。

  一、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共聚解答时代新题

  5月20日,由全国个债咨询服务行业自律主办,杭州云享科技、广州财优化协办,不良资产行业观研承办的“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在杭州举办,全国个债咨询服务行业的20多家头部企业和机构齐聚一堂,在“合规共赢,智变新生”的论坛主题之下,他们的聚焦点都指向纠纷调解在当下的必要与迫切,以及行业的未来发展动向。

  

  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

  论坛之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互联网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在他的主题分享《个人债务调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提到:“当弱者(债务人)已经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为继,对这样一个已经负债累累的人,破产不应该也不会是一个唯一方案,现在想办法如何能够科学安排债务人的偿债,使其走出困境,这是我们今天要考虑的问题。”

  而在这一观点背后,我们已经能够找到释解纠纷调解服务何以必要又何以迫切的起点。

  二、黑天鹅裹挟发展之痛,债务走向“大众化”

  在《个人破产条例》与“纠纷调解高峰论坛”两个极点事件之间,始终涌动着一股沉郁的暗流,老赖、超前消费、校园贷、套路贷、暴利催收、资不抵债……这些名词已经成为难以消解的社会问题。

  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末,我国的债务量已达到GDP的258%,和美国持(257%),也远高于一些发展中大国,而且我国债务增长的速度快于这些,债务量在10年间增加了5.5倍;同时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口径)不良贷款余额2.8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5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也增至1.73%。

  我们可以理解在快速发展的,高房价下的刚需求、消费主义的裹挟、网贷的渗透、创业创新浪潮的推进,必然导致债务累积或“加杠杆”的结果,而人们在乐观时又往往会低估负债风险,忽视债务缺乏弹而收入变化弹大的特,一旦当风险出现时,就会因为债务负担沉重而缺乏腾挪空间。

  很多人认为自己和债务问题绝缘,其实只是没看到捆绑在身后的幽灵和炸弹,以至于在债务到来时仓皇无措。

  江苏徐州的岳毅(化名)在P2P热潮中开办小贷公司,集结社会资本转借中小企业,但难以幸免地在崩溃跑路潮中失去了债权人的追债可能,只剩下债务人的沉重身份,面对上门的人他卖车卖房,并在家人朋友的资助下开办羊场二次创业希望能够清偿债务,但无止尽的催收和债权人耐心的丧失,最终还是击垮了他,让他一病不起。

  在如今的个债矛盾中,人们习惯以“诚实而不幸”来形容类似乐毅这样的债务人,他们隐藏在断裂的资金链条、暴利催收的恐惧和无法解决的债务矛盾背后,尝试清偿债务却缺少时间和空间,往往只能面对“人死债烂”的现实,也是这些区别于老赖们,真实而鲜活的个体,更容易在债务中成为一场人生悲剧的主角。

  而随着绵延的,这类债务人群体的数量正在不断增长,餐饮、旅游、教育诸多行业的创业者在倒闭潮中只能带走债务离场,被网络贷款催逼着异化的年轻人,成为时代的眼泪。

  三、纠纷调解破除“囚徒困境”,“和谐”帮扶迈进共同富裕

  值得欣慰的是,面对这种扩大化的社会经济问题,政策端已经在做及时的调整和纾困帮扶,多地监管部门出文件,强化支持防控和消费复苏,多家银行也推出了针对受影响客户的优惠政策。

  不过,在我们看到在个债问题上的反应速度及政策温情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策是宏观的、后置的,对细节的、个体的债务问题无法提供针对、个化的解决方案,在广泛的个体个债问题上,需要一个更为多元、多渠道的环境,来为债务人提供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方式解决债务。

  而在这一方面,专业的纠纷调解服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我们提到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来讲,他们普遍处在一种“囚徒困境”之中——需要清偿的债务往往不是一笔而是多笔,有一定还款能力但无法还清所有债务,各家债权人也普遍不愿接受均分配自己有限资金的方案,而如果用有限的钱还了其中一家,就面临被其他债权人持续催收或执行的境地。债务人也没有一个与多个债权人同时谈判的途径,只能挨个谈判。

  纠纷调解,为破解这个囚徒困境提供了一种更人化、更高效的解决途径。

  

  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

  对于纠纷调解,债务人是它需要为其提供服务的“消费者”,以保护债务人权益为核心,针对地为债务人提供债务重组方案,促进债权与债务双方的“让步共生”,通过调解真正让债务人从债务当中解脱出来,可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从这个角度讲,纠纷调解在社会责任层面所承担的价值与意义还能够更上一个阶。在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圆桌讨论中就有类似观点:“纠纷调解是通过‘和谐’的方式精准帮扶债务人摆脱债务困扰,化解债务人与债权人间激烈的债务矛盾,真正意义上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维护秩序的安全,向共同富裕迈进。”

  如果从未来回首,此次“首届纠纷调解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或许将是整个纠纷调解行业发展的滥觞,它的意义将在更漫长的岁月中显现。对很多债务人来讲,债务的产生只是一次人生的意外,而纠纷调解的存在,就是握住社会稳定、共同富裕的大旗,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们按下一次人生的重启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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