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兴太平”政治理想与“坑儒”政治实践再解读

  恐怕事先谁也没有预料到,就在“始皇置酒咸阳宫”这种庄重而又喜庆的场合竟会爆发那麽一场关于国家体制的激烈争论,如果考虑到秦朝那种“文吏”治国,法度森严的紧张形势,出现这样一场争论的确有些匪夷所思。

  而且我们知道秦始皇是一个极重等级和礼仪的人,我们可以想像到这场庆典一定是极尽排场和豪华之能事。

  依据常理,在这样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生这样一场“错误的”争论,它使秦始皇在兴致被破坏、尊严被冒犯的情况下,竟然有耐心听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但我们更有理由推测,当时一定是存在有某种制度具体保证了这种事情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得以可能发生,并免于被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不过,最使人始料不及的是,这场分封与否的争论竟然最终产生那麽一个恐怖的结果。由于这个结果,整个社会的知识与学说遭到差不多是灭绝性的摧残。但事情还没有完。

  就在“焚书”的第二年,即始皇三十五年,又发生一件意外之事。而这件事情所导致的则是数百名士人的彻底的肉体消灭。史称“坑儒”。

  坑儒最初起因于始皇与方士之间的特殊关系。举世无双的帝国和功业使得始皇帝已不满足于做会死的凡人,而要做“与天地久长”的“真人”。

  受始皇帝委托负责求炼“不死之药”的方士卢生和侯生却私下认为,皇帝“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对卢、侯个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自杀般的疯狂选择。但其背后所依托的理念逻辑却非常理性。

  

  卢、侯二人既谈到了始皇帝贪婪多欲刚愎自负的性格,又谈到了始皇帝的行政风格,一方面朝中诸臣完全傀儡化;另一方面皇帝为天下事往往通宵达旦。

  二人既为博士鸣冤,又为术士叫屈。最可怕的是,这个时代只有屠杀和镇压,“上乐以刑杀为威”,而没有忠诚和责任,“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

  这是一个醉生梦死的时代,是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这无疑是一种“全盘否定”式的批判和谴责。

  它从皇帝个性说到国家体制,但它的思路却明显不同于师古的儒生主要立足于分封制来批评帝国体制。

  在某种意义上,它似乎具有一种庄子式的否决一切的彻底性。所以,它很难看成是对儒生那种温和批评的继续,但如果说二者全无联系似也不尽然。

  

  值得注意的是,始皇帝却主动将二者前后联系起来。对于“焚书”一事,策划者为李斯。始皇帝的态度,太史公举重若轻地用了三个字:“制曰‘可’”,而这次却是始皇帝亲自动议。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我们可以把这件事理解为始皇帝在“太平”理想连同个人欲望受挫之后所产生的过激反应。

  于是,诸生“皆坑之咸阳”。如果稍加区分的话,焚书的范围是在全国,坑儒的范围则限于咸阳。

  尽管如此,但“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的意识形态意图则使这个骇人听闻的暴虐之举具有了堂而皇之的合法性,而它所引起的社会上的普遍恐慌则更加扩散了官方刻意追求的心理效应。

  扶苏提醒始皇,天下初定,却施此重法,恐天下不安,正是对其严重后果的忧虑。

  虽然被坑者的身份相当复杂,但无论是始皇还是其子扶苏都明白前后两年的“焚书”与“坑儒”,最大的牺牲品其实就是儒士。

  

  焚书坑儒或许均与儒学言政有关。但言政恰恰是儒学之最大功能。这并非说儒学言政功能与焚书坑儒之关系就是必然,或是反之。二者关系可能要复杂得多。

  问题的实质是,言政功能之施展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制度环境。而这一环境在秦帝手中并未完全形成。这便同时造成儒学与秦政的双重困境。

  一方面是儒学的现实政治困局,另一方面则是秦帝潜在的意识形态焦虑。透过儒家的政治困局,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始皇帝内心隐伏的意识形态焦虑。

  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焦虑,使得始皇帝在新生帝国不到十年时间就连续采取了这两次惊世骇俗的举措,以便达到“兴太平”之目的。

  可以推测,始皇帝的确非常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建立起一种理想的意识形态秩序。而且他这种强烈的政治意念与公羊学关系莫大。

  似乎可以说始皇帝所理想的意识形态秩序很可能与公羊学的传授与启迪直接相关。事实上,秦政伊始确实也曾有过征召天下学术的举措。

  

  证据有三:第一,始皇封禅召见齐鲁诸儒,并征询和讨论了相关的礼制问题;第二,李斯焚书时暗示出来的诸子学说之活跃;第三,始皇坑儒自述中所谓“征召天下方术文学士”亦透露出相关信息。

  据现有文献分析,秦廷学术征召的结果包含有两个可能:一是,诸子对此并不十分积极,而是处于观望状态,只有齐人进了邹衍儒家化的“五德终始说”;

  二是,诸子与帝国充分合作,献书献策,但只有“五德终始说”、封禅等齐学引起了秦始皇的特别注意和极大兴趣。

  基于此,我想一个合理的推测是,齐人恐在进上“五德终始说”之同时,还一并进献有其他诸说,比如公羊学。而且始皇很可能也予以采信。

  因为公羊学所阐发的那些“微言大义”极具神秘魅力和启示价值。“所谓大义者,诛讨乱贼以戒后世是也。所谓微言者,改立法制以致太平是也。”而这些也都是始皇已经做过的事情和正在做的事情。

  

  所以像“拨乱世,反诸正”这些话就很合始皇的胃口。另外像“以俟后圣”云云亦难免不使始皇对自身功德产生种种超现实联想。

  不然的话,何以始皇对“兴太平”念念不忘孜孜以求?反观汉初诸帝,却无一人提及“太平”之事。

  另外,始皇采信公羊学一事还可解释为何公羊学竟能风行于秦廷之上朝议之中,成为帝国显学。故而我判断,公羊学既是秦学,又是汉学,更是“秦汉之学”。

  由于始皇对公羊学的采信,使得公羊学开始发生“质”的变化。“大一统”、“改制”等关键性思想很可能都是这个时候形成的。

  首先,“大一统”之实质并不在于“一统”,而在其“大”。因为“一统”观念早就有了,但在“一统”上特加一“大”字,则绝对是在皇权体制和帝国背景下演化出来的思想创意。

  始皇君臣反复宣称“自古三皇五帝所不及”,其所凸显和张扬的既是空间规模之广大,更是其体制力量之强大。

  其次,始皇大规模改制与公羊学亦当有关。二者之关系当不是单向度的,而是互动式的。即一方面,公羊学之改制思想对始皇之改制实践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始皇改制实践对公羊学改制思想予以提升。

  

  就此言,后世对于“王正月”的繁琐解释可能全然不着边际。因为人们把注意力死死盯在了“文王”、“周王”、“鲁王”、“孔王”或“新王”身上,而没有考虑到其现实的“秦王”存在。

  难道这里面真的就没有一丝“秦帝”的背影?我想人们之所以此前没有意识到这点,那只是因为人们过于相信儒家后来编制的学术谱系,故而没有真正理解一种大规模的威权性制度之建立而对思想观念所可能发生的种种实质性影响。

  在某种意义上,始皇帝与公羊学的关系可能算是帝国意识形态秩序中唯一成功的示例。但总体而言,由于帝国与儒学的合作没有成例可循,缺乏可资借鉴的现成模式,致使双方都不满意。

  可问题是,作为天生的意识形态专家,儒家的寂寞和尴尬足以从深层上决定帝国意识形态建构的实质性成败。秦始皇本人当时没有能够意识到这点。但这也很难说是始皇帝的错。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身上最缺少也最需要的就是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这特别使他在意识形态问题上表现得更是毫不掩饰。其狂热、急躁和幼稚可谓一览无遗。

  

  一个史无前例的帝国,一种登峰造极的权力,使得始皇帝过多地沉溺於自己主观构制的意识形态幻觉之中,不容置疑地要求人们按照一己认定的悖论性方式来建制自相矛盾的意识形态体制。

  “吾前收天下书”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既“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又“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这简直南辕北辙,缘木求鱼。但秦始皇却认为二者并不矛盾。仔细分析,这里面透露信息颇多。

  其一,所谓“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说明两点,一是秦始皇对“焚书”规模和效果的个人评价,当然它也可以解读为“此收书而不尽焚之确证”;

  二是秦始皇对所焚之书性质的主观判断,即“《诗》、《书》、百家语”皆为无用之书。相形之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便是所谓的有用之书。

  

  医药之书肯定是有用的,它不仅关系人的身体、疾病和生命,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到秦始皇那时正热衷于“仙药”和“奇药”,对这个问题当有更深一层的理解。

  卜筮之书也肯定是有用的。这不光是那时的普遍社会风气,而且秦始皇本人对其更是情有独锺。

  种树之书同样是有用的。因为它关系“耕战”。由此我们可以断定,李斯所言绝非心血来潮之举,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其二,所谓“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也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一边焚烧书籍,一边笼络士人。

  按照秦始皇的逻辑,焚书所烧只是那些“无用之书”,它对天下士人的心理和情感并无任何伤害。

  同时联系到卢侯两位方士所说,仅“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秦始皇在当时集中的士人可能确实不少。“悉召”“甚众”二语便可看出。

  它意味着秦帝国已有能力对天下士人的行为进行随心所欲的支配和控制。二是秦始皇相信一面废除无用知识,一面重用有用之士,自然就能“兴太平”。他似乎不知道,单靠技能之士并不能真正“兴太平”,所以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

  

  如果我们把书与人联系起来看,就会发现,所谓“卜筮”就是“方术士”的工作,而在古代,“医药”也同样是“方术士”的工作。

  那麽,“文学”之书呢?“文学”应该做什么呢?“文学”又是哪些人呢?吕思勉说:“所谓文学士者,即通知古今,而不仅囿于当世法律辟禁之人。”

  又谓“文学便是当时的儒家。可知始皇并非不用儒者,所以要用儒者,就是因为当时的天下非更化不可,要更化非改制度不可,而改制度之事,唯有儒家最为擅长”。

  这种说法把“兴太平”与文学直接联系起来,虽然不错,但与思想史实态似乎有些隔膜。因为对于当时正介于焚书坑儒之际的秦始皇来说,我想他很难会把自己“兴太平”的政治理想完全寄托于他已经不甚感冒的儒家身上。

  所以联系上下文,不难推断,所谓“文学”不大可能是单纯“诵法孔子”的经术之士,而只能是那些兼通儒法的经世之士,或干脆是些粗通文墨的技能之士,即汉人所谓的“文吏”。

  即便其中多少有些儒生,恐怕也不会太过于纯正。比如,叔孙通之被秦廷征召,从时间上推断,正是焚书之后。使用这些兼通儒法的经世之士和纯技术性的专门人员,倒是符合帝国体制和意识形态标准。

  

  但儒法两家确有分殊。法家关心的是富国强兵,兴致太平却是地地道道的儒家理想。于是这就人为地造成了一种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意识形态境遇。

  思想史在此变得异常暧昧和微妙。这也说明,一种理论或观念一旦形成并成为传统,它就具有了自己的生命,就会自然而然地寻找各种机会甚至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使自己千方百计地存活下来。

  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曾经反对它的人也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接受它的观念,甚至更有可能是出于某种需要而主动地认同它的观点,进而把它当成自己思想中原有的一部分,再拿它去反对它原来的主人。

  参考文献:

  1.《庄子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

  2.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3.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1年

  4.李景明《中国儒学史》秦汉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5.剪伯赞《秦汉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

  6.钱穆《国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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