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鑫港湾小区、兴旺小区管网改造)工

  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鑫港湾小区、兴旺小区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招标编号:L22023-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2015-2019)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绥发改[2014]229号)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进行给水管网改造,其中鑫港555电影网湾小区改造长度约2.1公里,兴旺小区改造长度约2.6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2.5施工地点:鑫港湾小区、兴旺小区2.6招标控制价:3292037.30元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 组织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2)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 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于2023年2月8日9时至2023年2月13日9时(法定节假日不休),获取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 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日8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侯 工手 机:15210675113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