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与和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家庭的安定和睦,也就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和谐。从古到今,婆媳关系一直是困扰人类的难题,在有着漫长封建社会历史的中国更是如此。由于在家庭中,婆媳关系既不像夫妻那样有着亲密的姻缘关系,又不像母女那样有着稳定的血缘纽带,从某种意义上说,婆媳是两个没有亲情的社会个体,因为共同所爱的男性(就婆婆而言是母亲对儿子的爱,就媳妇而言是妻子对丈夫的爱)而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因此,婆媳关系是最复杂、最微妙的一种家庭成员关系。
俗语说:婆媳亲,全家和。其一是因为婆媳关系融洽与否直接影响着家庭中其他人际关系,如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等。其二是指婆媳关系是家庭内部人际关系中最微妙、最难处的一种关系。它和家庭成员的各种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日本渡边淳一所著《男人这东西》在描写婆媳关系的内容方面占了较大的篇幅,书中“关于结婚”一章中尖锐地指出:“年轻人有缘终成眷属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婆媳关系的问题。此时,首先必须认识到的一点便是:婆媳关系难于协调是很正常的现象”书中作者从母亲对儿子,以及妻子对丈夫的感情争夺,媳妇与婆婆年龄上的差距形成的代沟,以及儿子处在母亲和妻子矛盾中间关系的处理等完整地描述了他们之间的行为方式、动机和目的,并提出了缓和这一矛盾的相应的对策。
在数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里,媳妇对婆婆必须唯命是听,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婆媳关系是一种极不平等的关系。媳妇在家庭和社会中毫无地位,她们只能逆来顺受。俗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个“熬”字,就是婆婆对儿媳严加控制大发淫威的真实写照,也是媳妇所过屈辱生活的真实写照。而且,许多人自己年长之后,当儿子娶了媳妇,自己成了婆婆又继续对儿媳施以淫威,从中得到一种报复的快感,这种恶婆婆成为社会传统势力的代表和象征,被一代一代延续下来, 成为一个怪圈。
当代社会婆媳关系不再是传统的单向服从关系,矛盾与冲突已不是婆媳关系的主要内容,心理上和情感上的相互理解与认同,人格上的相互尊重是婆媳关系的特点,体现为融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为一体的民主平等的新型婆媳关系。
第一,平等。婆媳在人格、地位、权利等方面完全平等。有事多征求对方的意见,彼此真诚相待。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婆媳关系媳妇对婆婆的不平等的屈从关系,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和睦亲密的新型婆媳关系。
第二,相互尊重。婆媳双方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与权利,尊重双方的个性自由、独立与发展。婆婆尊重媳妇的自主权利,不对媳妇强加干涉;媳妇也尊重婆婆在家中的地位,凡事多征求老人的意见。婆媳处于不同的时代,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难以避免地存在差异,双方均发自内心地予以尊重和体谅。
第三,相互理解。婆媳之间互相体谅,双方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婆媳理解对方的情感,能够加强彼此间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促进婆媳关系的协调发展。
第四,相互关爱。婆媳之间主动地关心、爱护对方,这种关爱既包括物质上的,同时也包括精神上的。通过真诚的沟通,达到相互理解,相互信赖,相互帮助,在生活上相互体贴和相互关怀,彼此成为贴心人。共同努力,创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
第五,和谐相处。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保证和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中国家庭的基本伦理精神。在家庭生活中,婆媳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友爱,团结互助,互相体谅,互相宽容,相互谦让,相互爱护,和睦温馨的新型家庭婆媳关系,从而促进整个家庭关系的和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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