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探案集》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绝对算得上是侦探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了,书中的主角福尔摩斯如天才般的推理能力令人拍案叫绝。

  看这本书之前,就在其他书籍里领略过福尔摩斯的魅力,那本书里引用了一个片段,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见时敏锐的侦探一眼识别他去到过阿富汗以及结论的由来。

  下面放上这段原文

  “……我俩刚见面时,我对您说您从阿富汗回来,您好像显得很惊讶。”

  “当然是有人告诉您的。”

  “没这回事。我是凭推理,知道您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出于长期的习惯,我脑子里的念头来得飞一样快,往往还没来得及等我意识到中间有哪些步骤,结论就已经出来了。不过,这些步骤还是存在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看上去像个医生,但又有几分军人气质。那就显然是个军医了。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黧黑,而这又不是他的天然肤色,因为他的腕部很白。他吃过苦,生过病,这从他憔悴的脸色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的左臂受过伤。他这条胳臂的动作有些僵硬,不很自然。一个英国军医,在哪个热带地区会历尽磨难,手臂受伤呢?显然是在阿富汗。’整个思考过程,总共不到一秒钟。我然后就说,您从阿富汗回来,您当时很惊讶。”

  在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片段时,内心十分震撼。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之头脑冷静、思维敏捷,异于常人。

  

  可能因为自身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福尔摩斯的洞察力和对破案信手拈来的自信简直让我膜拜,书里有句话说“笨蛋虽笨,总会有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福尔摩斯认为他的工作思路层层展开时,人们会觉得福尔摩斯不过是常人而已。我并不这样以为,登峰造极的成就源自长久的付出,简单地知晓原理不代表能做到。

  面对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案件,在你一筹莫展之时,他的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在你以为破案失败时,他已明晰不过是错觉和假象。

  所以,我想表达的不仅仅是对其才华的崇拜之情,我更为赞赏的是福尔摩斯的勤奋,天赋之下,仍需刻苦。“看似寻常却奇绝,成如容易却艰辛。”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思考,为难题苦苦思索废寝忘食的执着,众多事实、经验与理论塑造出来的精准直觉,名侦探的诞生绝非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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