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有原则的杀人犯?自称“三不杀”的他,心理扭曲让人惊心
大家也许看过了很多案件,案犯作案的手法其实并不高明。在比现在相对落后的年代里,有很多视生命如草芥的杀人案件,是作案人高智商犯罪让人防不胜防,还是受害人太过轻信于人让人有机可乘?
尊重生命是人的基本道德啊,不尊重生命的人能不说他心灵扭曲?但不管怎样,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今天说到这个发生在陕西商洛地区的案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刑事大案。
2011年3月16日,陕西商县杨峪河乡57岁的张彩娥坐在自家门前,对着记者说:“一晃,就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杨峪河畔的那些冤魂们是否已经重新投胎做人。”
1985年5月16日,刘湾乡叶庙村40多岁的杜长英一大早跟着哥哥进城赶集,两人分手后,杜长英却再也没有回家。11天之后,哥哥杜长年进城寻找,才从县造纸厂工作的表弟侯义亭处得知:两天前,有名男子拿着一张署名杜长英的条子来领钱,那人说杜欠他钱,一直赖着不还,在街上堵住杜后,杜才把这借钱的条子给了他。
5月28日,经侯义亭辨认,杜长年等人找到了44岁的龙治民,并要将其带到派出所。就在这时,另一伙寻龙的队伍也找上门来。
原来,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乡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龙说他屋里有活,挖猪圈,一天五元。姜独自去后,再不见回家。其兄姜银山从胜利油田请假回家,一直寻找到了5月;期间曾数次向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回音。
此时,两支队伍倍感事情严重,立马扭送龙治民到县公安局。经他供述:“杜长英的条子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以后他去哪儿?我咋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干完活就走了。干了多长时间?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后他去了哪里我咋知道。”
办案民警当时想,这么一个矮小愚笨、光头赤脚的农民能干出什么事呢?决定还是先把嫌犯关起来,第二天到龙的家里看看再说。谁也没曾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农民和他妻子犯下了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杀人之多,犯案之荒唐,轰动全国。
5月29日早晨,两警察来到杨峪河乡王墹村,龙家窗户意外地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个地窖,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下肢瘫痪的闫淑霞慌张地说:“屋里没啥。”,另外,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呈乌紫颜色的斑点,像是血迹,龙妻没头没脑地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行为十分古怪。
下午,已增派人手的民警们再次来到王墹村,村治保主任说,龙的家里很臭,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刑警队长王扣成也从龙家的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他熟悉的死尸腐味。
难道,被害人尸体真的在龙治民的家中?
经过仔细寻找,就在东厢房里一个萝卜窖旁边,一堆散乱的麦草下发现了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两具尸体中,一个是杜长英,但另一个却并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岁的男孩。
而在龙家展开第三次搜查时,警方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也不是姜三合。
然而,更令人发指的是,龙家居然还有三个藏尸坑。据村民们讲,龙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现已填平种上了白菜。经闫淑霞指认,民兵果真在离门槛还不到一米的地下,挖出了八九具尸体,尸体竟以码柴禾的码法,头足彼此交错倒置,整齐而紧凑。细心的民警发现:下面至少还有一层。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吓住了。随后,省厅下命令,一个排的武警荷枪实弹,封锁埋尸现场,另有一连在城内随时待命,军分区独立连也处于戒备状态。
直到5月31日上午11点,这个被称为“3号坑”的萝卜窖,清理了整整33具尸体。位于东侧猪圈,长2米,宽1米,深1.5米的“2号坑”掘出8具尸骸,放置方式与“3号坑”如出一辙,但遇害时间更早。6月5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50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经鉴定,计为4具。
总共31男17个女,龙治民夫妇是怎样在自家杀了这么多人?
从1983年3月开始,龙治民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由其妻照明,龙用镢头猛击头部,个别未断气者用锥刀刺其胸部或颈部而亡,并脱掉遇害者衣服,搜寻财物,剪掉其头发,并于深夜之际将尸体掩埋在院内挖好的土坑里。
龙治民自认为最有原则,面对办案人员坚称自己“三不杀”:科技人员我不杀,国家干部我不杀,工人与职工我都不杀。
据办案人回忆,龙治民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在得知被判死刑时,龙治民说:“我想不通。”,并称“人家黄巢杀人八百万,都没判死刑,为何给我判死刑?”
1985年8月30日,陕西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
事过35年,仍有很多人像张彩娥一样,至今对犯罪人龙治民的行为不解和痛恨。龙治民绝不是一个有着正常心智的人,可杀人偿命,这是天理!
其实,龙治民案发前早有预兆,放到现在,此案不会发生。
一、姜银山在寻找弟弟姜三合的四个月间,两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见回音,随后又直接写信给了当时地委书记。此后,龙治民杀了最后两个人。
二、闫淑霞在其夫作案的3年中,曾由舅父代笔向有关部门写过一份离婚诉状,诉状里除了指控龙对她的虐待,也透露出一些龙犯罪的情况。
三、村民张彩娥说,在凶案暴露的前几日,闫淑霞已是非常害怕回家,住在附近的村碾房里,任由龙治民怎么叫都不回去。不过,这些照样没有引起谁的关心。
四、龙家一直有夹在着腐尸的臭味飘出来,竟没引起村民的警觉。
在如今,百姓法制意识加强了,人失踪之后,可电话联系,有监控可查到人的行踪,使作案率下降,加上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又提高了破案率。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龙治民案放到现在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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