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3980元买了件皮草穿第二天背部断裂,店家称非质量问题不退
吉林,长春。单女士花3980元买了一件皮草,穿第二次肩和背的连接处就撕裂了,单女士要求退货,店家以衣服没有质量问题而拒绝了,可单女士一口咬定是质量问题,店家质问她做了质量鉴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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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开始慢慢转凉了,单女士想着要准备好一两件衣服。于是趁着空闲时间去买了一件皮草。
当时天气还算暖和,暂时还用不上穿这件衣服,单女士就暂时把它收了起来。一个月后,天气开始凉了,单女士就穿着它去开了一个会议,第二天她继续穿着这件衣服。
当时穿着这件衣服开车,单女士就打了一下方向盘,突然听到了衣服撕裂的声音,于是赶紧把衣服脱下查看,发现肩和背的连接处坏了。
如果是连接处的线开裂,单女士都不会计较这么多,可是仔细一看是皮断裂开了。单女士觉得自己就穿了两次衣服就坏成这样,肯定是质量有问题,于是找店家讨要说法。店家不同意单女士退货的要求,表示衣服又不是铁做的,穿一两次坏了也很正常,表示愿意帮忙维修,但是不确定什么时候可以修好。
提出帮忙维修,可又不确定多长时间可以修好,而且单女士担心衣服修好以后会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于是拒绝维修,要求该店退货,可是该店果断拒绝。
多次要求退货被拒绝后,无奈的单女士只能找来调解员,希望能够帮助自己讨个公道。
俩人拿着那件皮草一起来到店里,这时该店的店主也出现了,他拿着单女士的衣服看了看,表示衣服坏成这样,换成是他也不一定能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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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询问单女士需不需要修补,表示现在不愿意修的话,过后想补估计一年两年都不一定能够补好。
单女士每次来要求退货,对方都表示只能修,趁着店家在,单女士就质问店家,凭什么不给退只给修。
这时店家要求店员把小票拿出来,指着上面的说明,称这里明确表示无质量问题不给予退换。
按照店家的说法,就是衣服没有质量问题,单女士不能接受这种说法,她质问店家,他拿什么证明皮子断裂不是质量问题。
店家称这很容易证明,单女士可以拿皮草去鉴定。他承诺如果是质量问题,拿回来立马退货,连鉴定的费用他也可以承担。
单女士决定拿皮草去鉴定,她与店家签订协议,委托了一家鉴定机构,想要确定皮草是否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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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据单女士所说,穿两次皮就断裂,大家估计都会认为是质量问题,一旦是质量问题,该店就存在欺诈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单女士在该店买衣服,双方就是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单女士付了3980元买衣服,该店就应该提供等价符合质量的衣服,可实际上提供的是质量有问题的衣服,不符合双方约定,因此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二、单女士和店家各执一词,单女士想要退货,就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无质量问题不给予退还。而单女士要退还,就要证明皮草断裂是质量问题。
民事诉讼法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无法举证的一方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因此,只有单女士拿出证据表明皮草存在质量问题,她才可以要求退货。
三、如果鉴定出皮草没有质量问题,单女士的衣服坏了,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店家进行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般来说3980元的衣服都是有保修的,而单女士的衣服也刚买一个月,应当还在保质期,该店就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帮忙维修。
穿两次皮就断裂,店家说不是质量问题,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