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7少年卷入抢劫案,3年后获清白,可惜5个好学生仅1人考上大学

  “你既然没有抢劫,为什么要供认呢?”。

  1996年8月23日,双辽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入室抢劫案,7名形容枯槁的少年罪犯被带上法庭。

  

  当看到自己憔悴不堪的儿子,王洪涛的母亲王桂芹一时无法接受,当场昏了过去。

  看到原本170斤的儿子陈正南瘦的只剩只剩一把骨头,他的母亲李宝芹当场崩溃大哭。

  而几个孩子看到自己的亲人,是痛哭流涕,大呼冤枉,法庭上乱做一团……

  等众人情绪平复,律师刘德义问被告席上的王洪涛,既然是冤枉的,为什么供认,王洪涛没有说话,只是把自己后背衣服拉起来,给众人看。

  当看到王洪涛皮开肉绽、伤痕累累的后背,法庭之上再次哗然,这是屈打成招啊。

  紧接着,其他6名少年,也当众露出了自己身上的伤痕,声声血泪控诉着自己遭受的屈辱,以及那些人是如何逼供、骗供和诱供的。

  少年们的诉说,彻底点燃了法庭上众人的怒火,一个个痛骂不休……

  话说回来,这7个少年“罪犯”,究竟做了什么滔天大案?为什么会受到如此“凶残”的待遇呢?事情还要从1995年说起。

  1995年9月2日,在双辽县第一中学开学的第2天凌晨,突然4个蒙面人手持棍棒闯入了408寝室,将19名新生的财物洗劫一空,抢走人民币1092元以及一块手表。

  

  公然闯进学校抢劫,这可是大案啊,当地公安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了“9.02”专案组,开始全力侦破此案。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一个名叫王洪涛的少年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王洪涛,1978年生人,时年17岁,之所以警方会怀疑他,有2个原因,第一,当天他曾去双辽一中找朋友玩,第二,他脸上有刀疤,如果不想被人认出,就必须蒙面!

  1995年10月16日上午,王洪涛被2名刑警带去了派出所,这让王洪涛有些莫名其妙。

  当进了派出所,这两名刑警开始审讯他,其中一人问道:“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找你?”。

  王洪涛赶忙回答:“我不知道。”。

  见状,二人也没“为难”他,只是让他好好想想,把他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一关就是一天。

  到了晚上,他们才再次审讯他,这次,他们说出了抓他的原因,问他一中的事情是不是他干的,王洪涛立即辩驳不是自己干的。

  于是,这两名刑警让他把衣服脱下来,其中一人见他脱得慢,还亲自帮他“抽皮带”。

  

  等他脱完,就开始拿着皮带抽打他,打的王洪涛是耳朵直响,眼冒金星,王洪涛疼得受不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却找不到地缝。

  这一通打,把皮带卡子都打断了,王洪涛实在受不了了,连忙求饶,求他们不要再打了。

  令他没想到的是,这2个刑警竟然满脸诧异反问他:“谁打你了?”。

  说罢,就说要跟王洪涛大战300回合,还让王洪涛数着,数错一个数,就再加5皮带……

  打累了,他们才接着问:“你上一中去没去过?”。

  一中,王洪涛确实去过,他就解释说,自己跟一个叫刘允志的朋友去一中找高二的焦铁良、陈正南、林勇、孙正磊玩了,但一中的抢劫案却跟他们没关系。

  见王洪涛不识相,其中一名刑警骂道:“你小子咋XX这样傻呢?你就认了吧,认了你家交点钱,你不就回去了吗?”。

  

  “不是我干的,为啥非让我承认?”,王洪涛反问道。

  见王洪涛还不“识相”,他们就继续耗着,不给饭吃,不让睡觉。

  两三天之后,王洪涛实在受不了了,就根据他们的“提示”,他们说一句,他跟着说一句。

  见王洪涛配合,他们还很“照顾”他,在他的笔录上写了个“投案自首”,说是以后量刑轻。

  10月18日,因为王洪涛的供述,当地警方再次行动,在未通知家长的情况下,在双辽学校把陈正南、林勇、孙正磊、赵仲卓4人带走,紧接着,又派人去抓在锦州为父亲料理丧事的焦铁良、在内蒙古收粮的刘允志。

  因为在锦州没有找到焦铁良,他们竟然对外称其在逃。

  在王洪涛被捕后的6个人,除了焦铁良和刘允志,其他几个都是在校学生,哪里经得起“审讯”?很快,他们便根据王洪涛的“交代”,一一供认了。

  

  11月9日,《双辽报》特意报道了此案,因为破案有功,“9.02专案组”的人员还受到隆重表彰。

  12月4日,此案移交预审科进一步审查,然而,就在这时侯,却出了意外,以王洪涛为首的7个少年,纷纷否认自己实施了抢劫。

  经此一闹,抢劫案的审判只能延后,7名少年被分别关押,继续突审。

  1996年1月,经双辽检察院批准,王洪涛等人被批准逮捕,在经过5个多月,多次突审,7人多次承认又多次翻供之后,终于达成了“一致”,此时,双辽公安局送到检察院的案宗,已经被2次退卷。

  因为拖得时间实在太长,又备受关注,有关领导要求“9.02”案尽快告结,于是,在1996年7月,双辽检察院匆匆起草了88字的“团伙犯罪”事实,对7名少年起诉。

  孩子被抓走半年多,他们的父母,早已是心急如焚,得知孩子们即将被送上法庭,他们立即四处奔波,跑到长春、四平,给孩子们寻找最好的律师。

  接手这起案子的,是刘义德、李作善等4名律师。

  

  1996年7月23日,开庭前一个月,这4名律师赶到了双辽,看到了双辽公安局办案卷宗,并且见到了被关押的孩子们。

  当看到卷宗时,他们立马意识到,这几个孩子真的可能是被冤枉的,因为卷宗之中,竟然没有公安局现场勘测材料,无任何直接有效的证据,卷宗中,绝大部分是7名少年的口供,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比如,现场勘测未找到任何提留物,比如,被告人的口供不稳,不仅时供时翻,而且第一次的口供,彼此之间矛盾很大,比如,3名被告案发时不在双辽,比如,赃物(手表)一只下落不明,作案凶器也不是在现场或者被告身上收缴。

  怀着满腔疑问,他们去监狱见了被关押的孩子们,结果发现,王洪涛的后背伤痕累累,而刘允志的耳朵还在流血,很明显,是刚刚被打过。

  都这样了,还不足以说明情况?4名律师见状,立即着手准备材料,开始为接下来的庭审辩护。

  紧接着,便发生了文章开头,2位母亲看到自己孩子后,昏厥、崩溃大哭的场景,也发生了王洪涛等人,露出身上的伤痕,控诉自己遭受的冤屈。

  事实摆在面前,刘义德、李作善等4名律师是慷慨激昂,而公诉人的指控,则变得苍白无力。

  在2天半的庭审结束时,刘义德等人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靠口供定罪案件,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根本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应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并立即释放!

  

  可惜的是,对于刘义德等律师的提议,法庭并未采取,而是继续将几个孩子关押。

  得知自己孩子被冤枉,而且还要继续关押,还要继续承受非人苛待,7个孩子的母亲,几欲发狂,为了帮孩子们早日脱离苦海,他们变卖了家中财务,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四平、长春甚至更远的地方,都曾出现过这7位母亲痛哭求人的场景,好在一点,她们的努力很快得到了重视。

  1997年元旦刚过,吉林省、四平市政法委立即干预此案,督促双辽公安局为7个孩子办了最长杞期限的取保候审手续,同时缴纳了保证金。

  这7个孩子算是暂时脱离了苦海,然而,他们的“罪名”却并未因此洗刷。

  这个案子,本来就没有认证、物证,完全是屈打成招的结果,现如今,7个少年都回到了父母身边,他们奈何不了7个孩子,案件再如何侦查,又能有什么进展?

  最终,在又拖了1年多时间后,98年4月,双辽政法委做出处理意见。

  第一,“9.02”抢劫案客观存在,并非公安局杜撰。

  第二,由于前期公安和预审工作做得粗糙,有罪无罪证据并存,“9.02”案件无法继续工作下去,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既属错案。

  第三,关于涉案人员家长提出的赔偿问题,可向错误决定的有关部门提出索赔,或者管辖区法院告诉,依法办理。

  至此,以王洪涛为首的7少年“抢劫案”,算是告一段落。

  

  得知自己重获清白,7个少年是喜极而泣,可等他们冷静下来后,便是无尽的愤怒,被关押的440多天,对于7个孩子来说,犹如噩梦,对于他们人生造成的损害,也是不可逆的。

  最早被抓的王洪涛,出狱后精神恍惚,流浪在外。

  家境较差的刘允志,为了还母亲为他讨公道欠下的债务,在郊区干起了抬水泥板的苦力。

  最惨的,就要数以双辽一中的5个学生了,他们5人,都是学校的佼佼者,其中3个人是班干部,1人曾在华罗庚数学竞赛中获二等奖。

  若是按照双辽一中的升学率,这5人考上大学完全没问题,然而,经此一闹,5个孩子背上了沉重的心里负担,最终在高考的时候,只有一人考上了长春的一所医学院,其余人都落了榜。

  落榜后,有人成了无业青年,有了去了外地“换环境”,还有人回了农村种地,可谓悲惨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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