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一位谜一样的女人

  严歌苓的《扶桑》,讲的是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这么说可能会有一些庸俗,但看完全书,丝毫不会让人感到低俗。

  

  故事发生在100多年前的清末,地点则是美利坚的金山。美国淘金热时代,很多华人远渡重洋来到这里淘金,却受到了无尽的歧视欺凌,过着悲惨的日子。

  他们就是华人的第一代移民。男的大多下苦力,干最重的活,拿最少的钱,成为所谓的华工;很多女性则是被人贩子卖到这里,被迫做她们不愿做的事,扶桑就是众多被欺凌被侮辱人群中的一位。

  童养媳出身的她,在家一直盼望老公能够海外淘金归来,夫妻团聚,没想到稀里糊涂就被人贩子骗走,来到了美国。从此她沦落风尘,胭脂沾染了灰,每天接客盈门,成为最受欢迎的一个。

  在这里她遇到了小她8岁的白人少年克里斯。克里斯对这个东方女子看了一眼,就深深地迷恋上头,从此开始了一场畸形的跨国姐弟虐恋。这是让她永生难忘的一个男人。

  另一个让她记住的男人是大勇。大勇是侠盗般的一个传奇人物,像猫一样有九条命,总是大难不死,消失一段时间就会以新的名字出现,因而有很多名字,大勇是其中之一,也是他最后一个名字。

  他最后也许是良心发现,让众多女性从良,给了她们自由身,扶桑则是她们当中的最后一个。

  书中暗示,他就是扶桑那个从未谋面的老公。两人相互也都知道对方的身份,但可能碍于所谓的面子不敢直接相认,直到大勇为了扶桑教训白人被抓,判处绞刑时,扶桑这才按照中国人的方式和大勇在刑场举行了婚礼,之后将他的骨灰带回家乡。

  扶桑是冷艳美丽的,她是让万千男人梦牵魂绕、夜不能寐的对象。也是年轻的白人少年愧疚一生的对象。全城男人曾为了她打过一仗。

  扶桑不同于作者以往的任何一个女主角。她像沉默的大地一样容纳万物,总是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干什么都比别人慢一拍。

  她看似傻痴,总是记不住对方的名字,但其实心里是最清楚明白的,她会从对方的一堆衣服纽扣中迅速找出白人少年的那一个。

  书里有很多大胆的描写,但都含而不露。作者用她那电影画面般的语言,显露出独有的精准细腻。

  那一个个脑补的情景画面,在作者的笔下安静唯美的流淌出来,让人丝毫感觉不到脸红心跳。

  故事的讲述手法跨越时空,以现代的“我”和100多年前的扶桑对话交流,通过查阅相关史料,试图拼凑还原出一个立体鲜活丰满的扶桑。

  对于扶桑的悲惨命运,100多年后的“我”感同身受,作者自身留学的经历也融入故事当中。

  一百多年过去了,有些东西依然没有改变。文化的隔阂,观念的偏差,好像都很难用时间去彻底消除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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