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2、3月份济南无证行医处罚名单出炉,民间中医问诊路在何方?
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无证行医都在行动!最新资讯,2021年2、3月份济南无证行医处罚名单出炉,甚至还占据了本地新闻头条,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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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根据非法行医罪相关司法解释,以下5种情形可构成非法行医罪: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那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呢?又分为哪些类型呢?跟小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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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行医的种类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
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
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执业注册的专业内从事医疗服务才为合法。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如牙科医生从事妇科诊疗等,按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其所从事的诊疗行为当然就属于非法。另外,使用刚毕业尚未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的人员独立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也属非法行医行为。
4、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
某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放射治疗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专业的考试取得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岗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医学影像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等。无相应医学专业资质证书上岗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就属非法行医行为。
5、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
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当属非法行医行为。
6、其他情况
执业医师变换执业场所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特别是到无执业主体的场所执业、药店坐堂行医等场所执业,亦属非法行医行为。
基层医生非法行医主要有5种类型
情况一:家中行医
基层医生在自己的家中给患者看病,要分两种情况。
1.本地有固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且在家中行医未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自己私自收费,也未使用本机构统一配备的药品,应当视为非法行医。
2.本地区没有固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基层医生在自己家中行医,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进行合法收费,且使用的也是本机构的统配药品,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在基层医生家中,因条件所限,没有急救设备,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应责令改正。
情况二:本地区外出诊
到外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外的地区)提供家庭服务的也被视为非法行医。
在执业证书上注册的范围就是活动范围,一般来说可以在本村提供诊疗和公卫服务等。
情况三:未变更执业地点在另一个医疗机构行医
随着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发展,基层医生因工作需要,可能会由一个机构调任到另一个机构执业。
这里要注意的是,大家要及时更改执业地点,否则将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情况四:在其他医疗机构行医
比如基层医生擅自到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执业。
情况五: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点行医
这一种类型属于明知故犯,近年来各地打击“黑诊所”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方面,基层医生个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不能开办医疗机构。
另一方面,医生在非医疗机构进行地点执业,一旦出事后果比情况四更为严重。
非法行医惩处的法律依据
打击非法行医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归纳为以下6项:
下文所有患者身体健康损伤等级,均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
1. 《刑法》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
(1)因擅自执业曾受到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给患者造成伤害,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4)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第5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
《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第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文规定:
2020年无证行医将被取缔,列入非法行医,并纳入刑法;
2020年,所有的乡村医师被注销,由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和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代替;
社区中医诊所的覆盖率要达到80%到85%。
那真正有技术、想从事中医行业的人们却苦于无证的该何去何从呢?
中华五千年,产生了无数中医大家,请记得他们大多食自学成才的,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业余中医-他们把中医当为业余爱好和第二职业。
看看我们近代的著名中医吧:
京城四大家之一的萧龙友,典型的自学和业余中医,他当过知县,当过知府,当过财政部的秘书,因为母亲身体不好,既无家传也无师承的萧先生业余时间自学中医,并于1928年他58岁的时候弃官从医。
京城四大家之二的施今墨,他学习的专业是法律,1903年就读于山西法政学堂,后来进入北京的京师法政学堂,1912年施先生的职业是在孙中山先生总统府陆军部帮助黄兴制定陆军军法,可是施老夫子自学中医,业余行医。
恽铁樵先生也是业余中医,16岁考中秀才,后考入南洋公学攻读外语和文学,1906年恽铁樵在长沙明德中学教书,教书几年后又去商务印书馆当翻译校对,再办报纸,恽铁樵是一个血性男人,看到社会上有人用西医攻击中医,1921年他毅然离开报纸正式挂牌行医。
国医大师岳美中先生也是自学成才,他自幼瘦弱多病,17岁任小学老师,曾研读《二十四史》,有深厚的文学功底。1925年,先生患严重肺病,自学〈衷中参西录〉、〈汤头歌诀〉、〈药性赋〉和〈伤寒论〉,边读书边试着治疗自己,一年后,竟然病慢慢好了。自此他下决心学医。在治好了同村木匠的狂病(一剂而愈)和一个亲戚的血崩(几剂见平复)之后,开始行医。
现代著名中医李可,他是学美术的,参过军,当过记者,做过军队报纸编辑,1953年打成右派而被关。在监狱的日子里,李可受牢友中医的影响下看《易经》、《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等医学经典而自学中医,最终成为近代名医。
著名针灸大家黄竹斋,老人家最初是打铁的铁匠;给袁世凯治病的中医高手黄石屏,他是一个武林大侠。
古代历代的著名中医就更不用介绍了,我们今天的医学体制,没有一条自学成才的通道。没有师承(师承也必须是跟体制内的师),没有医师推荐,没有医学文凭,很难哟。看来,古代的中医还是挺幸运的,他们只要临床水平高,都可以成为一代名医,而现在却要看和临床没有一点关系的证,无怪乎中医在中国要走向衰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