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一乡镇被扣罚5万元!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

  近日

  晋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对2023年1月、2月份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

  进行了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2023年1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去年均有所改善,故不奖不惩。

  现将2023年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阳城县、沁水县各扣罚资金75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乡(镇、办事处)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现将2023年2月份34个重点乡(镇、办事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高平市野川镇、高平市河西镇、沁水县嘉峰镇各扣罚资金10万元,高平市三甲镇、阳城县北留镇、陵川县礼义镇各扣罚资金5万元,泽州县大箕镇扣罚资金为3.33万元。

  高平市原村乡奖励资金为10万元,泽州县北石店镇奖励资金为1.67万元,城区开发区办事处奖励资金为1.66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

  -end-

  来源:晋城环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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