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一乡镇被扣罚5万元!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
近日
晋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对2023年1月、2月份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
进行了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2023年1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去年均有所改善,故不奖不惩。
现将2023年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阳城县、沁水县各扣罚资金75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乡(镇、办事处)
根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的《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市气防〔2020〕4号)要求,现将2023年2月份34个重点乡(镇、办事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通报:高平市野川镇、高平市河西镇、沁水县嘉峰镇各扣罚资金10万元,高平市三甲镇、阳城县北留镇、陵川县礼义镇各扣罚资金5万元,泽州县大箕镇扣罚资金为3.33万元。
高平市原村乡奖励资金为10万元,泽州县北石店镇奖励资金为1.67万元,城区开发区办事处奖励资金为1.66万元。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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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环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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