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家族如何屹立不倒?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记得几年前在杭州,到胡雪岩旧居游玩,故居堪称“清末中国巨商第一豪宅”,美轮美奂,极尽江南园林之妙,宝蓝色的窗玻璃映着斜晖脉脉,水影悠悠。胡雪岩鼎力支持左宗棠西征新疆,左宗棠称赞“雪岩之功,实一时无两”。他设立“阜康”钱庄发家,盛时资产达两千万量白银,抵清廷财政收入一半,谁料最后被革职抄家,后人不经商不入仕,仅留胡庆余堂存世,一代红顶商人的传奇令人唏嘘不已。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有幸跟着老师和书友们共读《红楼梦》,又对家族有了进一步了解。我这一家才几口人,对荣府三百余人到底是什么样儿实在想象不出。
第七回交代了贾家的发家,“出过三四回兵”、“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个家业”,贾家立的是军功。
家族之间的相互支援:婚和宦是重要途径。宦,指仕途的提携。婚,指互为婚姻以相固结。
我把他们的婚姻粗略分为三代。 上一代:自荣公死后,长子贾代善袭了官,娶的是金陵世家史侯的小姐为妻(贾母)。
这一代:林如海系世袭之家,是前科的探花,点的盐政。夫人是赦政二公的胞妹——贾敏。
(薛姨妈)寡母王氏乃升了九省统制王子腾之妹,与贾政夫人王氏是姊妹。
下一代:贾琏娶的是政老爷夫人王氏内侄女(王熙凤)。
贾珠之妻李纨,系金陵名宦之女,父亲曾为国子祭酒。
元春选入宫作女史,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
第八回交代秦邦业时“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结了亲”,秦可卿与贾蓉。
家族大树是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看这样的荣华富贵,在五十四回,“如今眼下拿着咱们这中等人家说起”,用贾母的话说算是中等人家。
在书中,甄士隐慷慨仗义,资助贾雨村五十两白银并两套冬衣。在现实中,会有很多“甄士隐”去投资贾雨村。贾雨村中了进士,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简而言之,科举制度乡试、会试、殿试,三年一次,层层筛选。在清朝268年,殿试共112次,录取共约27000人,平均每次才约200余人。如我们所熟知的不凡之才左宗棠,在会试这一关,三次均不及第,可见考试之难。贾雨村成天子门生,搁到现在,也是实力股,值得投资。贾政提携了贾雨村,贾雨村又为夺香菱打死人命的薛蟠糊涂判案。
家族关系网不仅有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还有对后代人才的培养。
第二回贾雨村拿了“宗侄”的名帖投至荣府,第六回王家祖上“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儿”,都是拟血缘的关系。
贾家有私塾,族中有不能延师的便可入塾读书,亲戚子弟可以附读。如秦钟、金荣,“凡族中为官者,皆有帮助银两,以为学中膏火之费;举年高有德之人为塾师”。
荣宁二公之灵云:吾家“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至百年”。老师为我们讲过很多家族故事,如“利在一身勿谋之,利在天下必谋之”长盛千年的钱氏家族,“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六百年传奇的金庸家族,还有贝聿铭家族等等。 在我们这里有一康百万家族,在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在清代,跨明、清、民国,富贵十二代四百多年,经营布匹、造船业、土地等,集农、官、商于一体。“马跑千里不吃别家草,人行千里尽是康家田”。“河南康百万,江南沈万三,山东袁紫兰”被民间称为三大活财神。
百年家族为何能在改朝换代、起落浮沉中立于不败之地呢?
想起读二月河小说康雍乾系列,康熙两废二阿哥胤礽太子之位,九王夺嫡。号称佟半朝的佟氏家族,有一个佟国维,他支持八阿哥胤禩,让三儿子佟佳·隆科多拥护四阿哥胤禛,无论最后是谁登上大宝,家族屹立不倒。
在《东晋门阀政治》中,有“王与马,共天下”,“共天下”在此时不再指裂土分封关系,而是指在权力分配和尊卑名分上与一般群臣不同的关系。这样共天下的家族有:琅琊王氏(如王导、王羲之)、颖川庾氏、谯郡桓氏、陈郡谢氏、太原王氏。从一个士族门户看来,有了其家族的政治地位,每个家庭的利益都有了保障。东晋门阀政治维持了一个世纪之久,当轴士族换了几家但门阀政治的格局依旧。看来其原因之一,是士族重视宗族利益而不只是着眼于一个家庭,因而能够从全族中慎择人才以保障门第。
当权士族以宗族门户地位为重,或者兄死弟代,或者择子侄之长而有能者继承权势,一般并不特重嫡嗣。
在这里岔开一点,这本书还解答了我的一个疑惑:为什么东晋玄学盛行? 两晋时期,儒学家族如果不入玄风,就产生不了为世所知的名士,从而也不能继续维持其尊显的士族地位。他们之中,没有一个门户是原封未动的儒学世家。东晋玄学一枝独秀,符合门阀政治的需要。
有一次看新闻读到日本的养子现象。
在中国,养子是异性不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族指家族,而非民族。在《唐律疏仪》中规定:“依户令,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无子者收养同宗中同辈相当的。
还有:“异姓之男,本非族类,违法收养,故徒(徒刑)一年;违法与者,得笞五十”。——异姓男子,不是本族的,违法收养,判徒刑一年。违法给与的,笞刑五十。
在《大明律》中:“其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收养异姓为义子,乱了宗族,杖六十。把儿子给异姓人为后代的,判罪一样,他的儿子送回本家。
日本的四大垄断财阀之一,三井,它有丰田汽车、东芝等。其中有一条约定,“分家不分业”,家族财产永不分割,继承者仅作为财产的代理人,而所有权归家族共同所有,并由总领家进行统合管理。
他们还有一个现象,即“单子继承制”,家产给一个人继承,一般是长子,长子若不成器可以另换。或直接立贤,“家有数位男子时,不论嫡庶,要按器量,选择其中一人继承家业。”(《天野文书》)
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是未成年人,日本收养的是成年人。直接采取优选机制,收同姓或外姓人为养子。“若继承家业之人是无器量之人,可选择有器量之外人,让其作为养子继承之。”(《熊谷文书》)儿子不能选,女婿可以选。有女儿的,将女婿收为养子,做婿养子。 日本这一轻血缘现象背后又有什么时代、权力、经济等原因呢?等有机会下回分解。
为了家族地位巩固,进行联姻和仕途提携,进行权力投资,改变“嫡长子继承制度”,儒学转为玄风,选择外人继承家业,种种措施,惨淡经营,这背后又何尝不是权利对人性的扭曲呢?
回到书中,如果换作大家是贾母,为宝玉挑选谁作孙媳妇呢?会不会让探春远嫁呢?角色扮演一下贾政,又怎么对宝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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