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竟然要求原配离婚,给你300万离开你老公
张姐今年38岁,211毕业,肤白貌美大长腿,自己还经营着一家连锁酒店,真是要长相有长相,要学识有学识,要事业有事业,妥妥的梦中情人形象,如果再有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和一个可爱的孩子,这一生应该是完美了。

按理说张姐这么好的条件,追求者应该不少,可是眼看到了不惑之年,还是单身一人,真可谓是商场得意,情场失意。
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二胎都有了,张姐也不免思考起自己的终身大事,难不成真要这样孤独终老吗?条件比她好的,她嫌弃对方只知道工作,没时间陪他,条件没她好的,她又瞧不上,还担心别人图她钱,不是真心喜欢她。

就这样张姐带着自己心里那杆秤和戒心,逼走了一个又一个向她示爱的男人。
每逢周五张姐都会去健身房,这天她之前的私人教练因为个人情况辞职了,所以会所在征求张姐的同意后安排了一个新的教练小王。

小王今年33岁,长得酷似现在热播剧的高启强,又酷又帅,还有教练标配的八块腹肌,就单这外形就能迷倒一大片女人,当然张姐也不例外,她尘封已久的心又开始荡漾了起来。
她决定主动出击,在和小王的交谈中得知小王已经结婚了,张姐不免有些失望,但是在得知小王和他老婆感情不好时顿时又觉得还有机会。

张姐觉得小王不像其他教练,不会向她推销课程,而且小王是南艺毕业现在在一家琴行做钢琴老师,健身教练只是业余爱好,张姐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有着八块腹肌的英俊男人在钢琴前深情地弹着“梦中的婚礼”的画面,这简直就是她心中的男神,既温情又狂野。

连续几周的私教课下来,张姐看出来小王对自己也有好感,这时张姐心中的那杆秤又摇摆了起来,小王喜欢的是不是我的钱?于是张姐找到小王试探性地问“你既然不喜欢你老婆,为什么不离婚呢,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来养你”小王告诉张姐,他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女儿的时候受了很多罪,他们虽然没有感情,每天说话都超不过五句,但是他是男人,要对她们负责。

张姐发现小王不为金钱所动,此时心里认定小王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好看的皮囊养眼,文艺的特长养心,负责任的品格养家。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张姐的猛烈追求下,小王也渐渐地爱上了张姐,可是小王仅存的良知告诉自己不能抛妻弃女,张姐得知小王的顾虑后,决定自己去找小王的妻子谈一谈,她坚信没有金钱办不成的事。

一个雨天的午后,咖啡厅的靠墙位置坐着两个女人,张姐看着眼前这个略显疲惫的女人,毫无愧疚感,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100万离婚补偿和200万孩子的抚养费,你和小王离婚,女人对她们的事早有耳闻,对小王也是彻底失望,没有大吵大闹,平和的在协议书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女人的背影也在雨中慢慢地消失了。

张姐如愿以偿地和小王住在了一起,前几个月两人天天形影不离,如醉如痴,可是好景不长,当爱情遇上生活琐事,当爱情褪去激情,再加上张姐心里那杆秤压得小王喘不过气来,小王觉得张姐太过强势,疑心太重,于是提出了分手。

事后张姐越想越气,她心中的那杆秤又晃了起来,现在300万没了,男朋友也没了,她觉得是小王和他妻子合伙骗她钱。所以把小王和他前妻起诉到法院,以赠予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为由要求小王前妻返还300万。

法院审理认为,该款项系代付离婚补偿和抚养费,不是赠与,也不是“假借婚姻索取财物”;即使是赠与,这种赠与虽然违背了社会良好价值观、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但其基于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故参酌“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法理,法院判决,小王及前妻无须返还钱款。

作家三毛曾说过: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所以爱情真的和金钱无关,小王当初喜欢张姐也是真的,但是张姐内心深处一直认为是金钱的魅力。感情是相互尊重,彼此平等,而张姐觉得她有钱就可以留住小王一辈子,所以在交往中金钱至上的态度让小王感受不到尊重,最终爱也消失了。

金钱,可以买到药,但买不到健康。
金钱,可以买到感情,但买不到真心。
即使你家财万贯,但你人品不好,每天活在算计和担忧之中,你也不会幸福。
由此可见金钱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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