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岁女孩被强奸到13岁女孩被霸凌:切忌做家教的“甩手掌柜”
文/世明漫评
震惊全国的“临夏12岁残疾女孩被强奸案”,近日在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开庭,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2021年7月30日,残疾女孩小燕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以“到公园游玩”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哄骗到临夏市,三个男子在车里、宾馆里轮流强奸她,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8月1日,另有一男子在宾馆对她实施强奸。

然而,小燕和家属称,事发到现在,几名嫌疑人和家属从未联系过她们一家人,也没有任何道歉或请求谅解。
无独有偶。此前不久,海南省临高县“13岁女孩被霸凌”一事,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女孩住院期间,有不少爱心人士前往医院探望。但是,施暴者家属,至今从未探望或道歉。
目前,被霸凌女孩已转院至海口市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医生表示,其女孩右肘、膝关节损伤,活动轻度受限,左耳鼓膜可见穿孔,眼睛有异物插入,造成不可逆的视力下降,脑部是否存在相关后遗症需要继续住院观察。

无论是12岁残疾女孩被强奸,还是13岁女孩被霸凌,对他们造成的心身和精神上的摧残,令人难以想象,甚至是不可逆的。
作为家长,前往探视或表示歉意,既是一种为人品德,也是对受害者的温情慰藉,更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第一道程序。可是,家长的道歉迟迟没有到来,甚至认为是“自家小孩调皮”的琐事。
人们不禁要问,面对如此严重事件,家长的道歉为何这般难?其背后折射的是,现在家庭教育的不足。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每个人都会犯错。重要的是,犯错后要勇于认错,敢于道歉,才可能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然而,现实中,有些人害怕面对错误,认为向对方道歉了,就等于承认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还丢掉了面子,担心遭受指责或轻视,在趋利避害的本能下,选择漠视错误,使“道歉”变得越来越难。
人民日报就指出,“孩子的问题,往往是成年人造就的。”中国有句古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候的坏习惯,父母看到以后不加以制止,孩子长大后有可能会酿成大祸,更加说明了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虽总体数量有所下降,但犯罪低龄化等问题日益凸现,性侵害、欺凌、虐待等仍然是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
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家庭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就指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五年来发出家庭教育令10308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这无不向我们每位家长拉响警报,家庭教育既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我们要强调,相信总有一天,父母在教育上偷过的懒,在教育问题上当了甩手掌柜,可能会为孩子未来的人生留下隐患。

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就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间课堂,用心用情做好和加强家庭教育,既是为人父母、也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蒙以养正,圣功也。”家长要在孩子青春懵懂时,教育他们正确的思想,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引导走好人生第一步,养正气,走正道,才能茁壮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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