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口之窗 || 普规普纪小讲堂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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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规普纪小讲堂第一期
·以“规矩”甄别微信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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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普规普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现开设《普规普纪小讲堂》专栏,持续筑牢灌口街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下是本期内容。
PART 01
漫画说纪
相信大家对微信点抢红包一定不陌生,但微信红包也是钱,党员干部点抢微信红包的行为是否违纪?


PART 02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PART 03
辨析释读
01
谁发的红包不能抢?
现金红包和电子红包均属于礼金范畴。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管理服务对象,或者有其他利益诉求的对象,这些人发的微信红包,不论金额大小都不能收,也不能主动给他们发,更不能借收发红包名义谋取利益。不要以为红包收到一定数额才算违纪,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管多少数额都是违纪。
02
工作群内能不能发红包?
在单位工作群内收发红包要把握好度,如果单纯出于祝愿祝福、偶尔小额发放且不影响正常工作,属于正常社会交往行为。但如果动机不纯、时机不当,在工作时间频繁你来我往甚至强制接龙,或者在干部调整、考核评优等期间发红包拉人缘,即便金额不大,也可能构成违纪。
03
亲友群内抢红包应如何把握?
亲朋好友群属于私人社交圈,在亲友群内适度收发红包,属于正常人际交往。但同时,党员干部也要自觉净化“交友圈”,在收发红包时,既要突出情感因素,注重勤俭节约,也要高度警惕,做到交往有界、收发有度,防止被身边人打着联络感情的幌子“围猎”,落入亲情、友情的包围圈,出现违规收受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蚁穴。
党员干部要时刻告诫自己,微信红包虽小,但可能就是贪污受贿的开始,一旦内心的警惕放松,就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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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灌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灌口街道办事处
主 办:都江堰市灌口街道党群办
主 编:谭 渊
责任编辑:万成嘉、唐可星
图文来源: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