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一大妈在房顶种了30株这种植物,被拘留3天!

  “罂”花虽美,请勿种植

  “我就是看着开花好看,

  就拔回来种了,

  谁知道种这个还犯法了。”

  得知种植罂粟违法

  杜某后悔不已

  

  3月23日

  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民警

  在龙潭小区杜某家房顶花台里

  发现罂粟苗30株

  

  民警对杜某进行批评教育

  告知其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

  杜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

  当场配合民警铲除罂粟

  目前

  杜某因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

  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3日,

  营上派出所民辅警在走访时,

  发现辖区村民50多岁的李某家中菜地里

  种植有少量罂粟苗,

  经了解,

  李某种植罂粟是为了食用。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禁毒

  宣传教育,

  李某悔不当初立即将罂粟苗当场铲除。

  

  禁毒小课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

  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富源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