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刘慧,被人贩子拐走,结果她反倒是把人贩子给卖了
“警察叔叔,我把人贩子给卖了!”说这话的是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刘慧,她在警察局交代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可能大家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人贩子会被一个未成年给卖掉了,又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歹毒的人贩子在这个未成年女生身上跌倒了?
事件中的未成年少女叫刘慧,她是一名高三学生,从小她家境贫寒,懂事的她很小就知道帮助爸妈干农活,照顾弟弟妹妹,在学校里她的成绩更是十分优异,是名副其实的“别人家的孩子”。
刘慧成绩优异,以她的成绩是上大学的好苗子,但是刘慧里根本凑不齐上大学的学费,这一年高三寒假,刘慧思量之下决定独自外出打工挣学费。
爸妈虽然很担心她,但是这个小山村实在是没有工作的机会,为了她以后上学,爸妈只能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在外照顾好自己。
刘慧上大巴车之前,妈妈还多给她塞了一百块钱,刘慧跟爸妈说完再见之后就坐在大巴上,期待着大山之外的世界。
可是刘慧刚到下一站,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钱包竟然被偷了,当下刘慧就慌了,这可是她家辛苦种地卖菜给她凑的路费,这可怎么办呢?
刘慧下了车,她第一次外出实在是很害怕,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的钱还丢了,她突然就哇哇大哭起来。
身在异乡的她很害怕,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饥寒交迫的感觉,她越哭声音越大。
突然她感觉被谁拍了拍背,她擦了擦眼泪,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这个女人温柔地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番询问下,原来这个女人和她是一个地方的,两个人是老乡,身处异地正验证了那句话: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刘慧当时就感觉遇见了亲人一样,十分信任她。
后来得知这个女人名叫刘梅,刘梅安慰她不要害怕,并且她可以给她介绍个工作,刘慧十分高兴,立马改口叫她梅姐。
刘慧当时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她叫姐的女人竟然是个人贩子!
后来刘梅提出要坐车去上班的地方,刘慧当即就答应了,两人一起坐车去城里,途中刘梅接了个电话,并且一脸着急的样子。
挂了电话之后刘梅告诉她,去打工的地方之前要先去舅舅家里一趟。
刘慧并没有起疑心,她看刘梅很着急的样子,以为是她家里出了什么急事,便和她一起去了。
这途中,刘梅带着刘慧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很偏僻的村子里,过好一会儿才看见几间十分破烂的瓦房,刘梅走进院子里喊了声:“舅舅,舅妈我回来了!”
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两个年纪很大的人,刘梅走上前,跟他们介绍了刘慧,然而他们三人说话基本都躲避着刘慧,刘梅跟刘慧说让她先到屋子里去,她有事情要和舅舅舅妈说,刘梅这个时候仍旧没有起疑心,她听话地去了屋子里。
但是进了屋子后,刘梅就把门给关上了,刘慧尝试拉一下但是门打不开了,刘慧心里很慌,直觉告诉她,她很有可能遇到人贩子了。
这个时候刘慧安慰自己沉着冷静点,于是她决定先确定下一下事情真假,她趴在门上听了会儿,刘梅跟她所谓的舅舅舅妈在商量着她能卖多少钱。
刘慧心里很害怕,但是她并没有暴露出自己已经察觉到他们的计划了,她敲了敲门告诉梅姐:“梅姐,我还有几个朋友也想去打工,就在我们去厂里的路上,咱们什么时候走呀?”
刘梅一听说还有生意,暗暗窃喜,但是她并没有表现出来,并且还装作多介绍几个人很为难的样子。
刘梅果真和刘慧一起又坐车出发了,中途遇到了旅馆时,刘慧叫了停,她告诉刘梅自己的同学就在这里约好了,不过要明天才可以来,她还提出来要在这里住一晚。
她俩下车后,刘慧找了个机会去上厕所准备溜走,刘慧走到半路觉得就这样子放过人贩子太简单了。
正巧她遇见了一个长相凶狠的大哥,刘慧上前问他:“你想不想要媳妇,给我500我送给你个漂亮媳妇。”
这个男人立马给了她500块,刘慧指了指刘梅的方向,男人立马两眼放光,她就这样子把刘梅给卖掉了。
后来刘慧拿着500元跑回了家,把自己的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父母,她的爸妈想想这件事就感觉后怕,同时觉得刘慧行事鲁莽,多有不妥。
他们就报了警,警察根据刘慧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那家旅馆,但是刘梅已经不见了,原来那个男人名叫王五,其实也是一个人贩子,他手段残忍地把刘梅给强暴之后,就把刘梅给卖掉了。
后来警察将这个团伙给抓了起来判了刑,一审的时候刘慧也判了刑。
刘慧父母怎么会同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呢,他们一直上诉,最终二审重判刘慧只是自保才把刘梅给卖掉,并不是为了挣钱,再加上刘慧未成年,于是被判无罪,接受批评教育。
刘慧的事情告一段落了,但是想一想她的所作所为还是十分后怕的,万一刘梅不听她的直接把她卖掉了呢?万一王五没有看上刘梅看上的是刘慧呢?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也不要随遇跟着陌生人去孤僻的场所,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赶紧去到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同时也不要学习刘慧跟人贩子斗,抓坏人的事情还是要交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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