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娱乐时代,媒介依存症使得个体逐渐沉浸到媒介依赖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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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研究者麦克·卢汉在自身的媒介理论中认为,媒介即信息,人类有了某种媒介才有可能从事与之相适应的传播和其他社会活动,并一再强调“有意义、有价值”的信息能为社会变革开辟一种可能性。

显然,当代社会展现出泛娱乐化倾向的媒介并不属于其所谓“有意义、有价值”的信息之列。
因而在网络信息技术带来世界变革的同时,泛娱乐化的内容却带来一种名为媒介依存症的全新社会症结。
有研究人员通过相关报告调查了受访者通过社交媒体获取新闻的频率,以及6个国家内受访者对其国家内一系列问题严重程度的判定。
如果两个问题都简单按“使用社交媒体获取新闻频率”、“主观判断问题严重程度”定量并计算相关性,各国表现出的特征非常不一致。
如果某国家内基本所有问题上,使用社交媒体获取新闻较多的人都会把问题严重程度看的比较高,而另外某国家基本就没有相关现象。
这一差异就是“媒介依存症”的典型症状。

“媒介依存症”的理论最初由德弗勒和鲍尔·基洛奇提出,其核心思想是受众依赖媒介提供的信息去满足他们的需求并实现他们的目标。
在泛娱乐时代,多元化发展的互联网媒介的确为人们提供了海量的信息资源,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信息获取渠道变得单一化,人们沉湎于媒介接触之中不可自拔,于是也便陷入到了媒介依赖当中。
虽然网络媒介内的信息繁杂,但是用户可以简单地通过搜索来获取支持自身理论的信息内容而无须考证其正确与否,长期的依赖便导致了用户辩证思维能力与理性思考能力的消减。
而网络信息在泛娱乐化的环境之下越发习惯偏离对事实原貌的复述,所以才更容易引发用户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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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发展的阶段上来说,我国大众阶层在媒介素养普遍不足的情况下,获得了国家科技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技术红利。
不同于西方国家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上历经了从强效果、弱效果再到适度效果的三个发展阶段,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民众媒介素养的提高。

我国民众在先天媒介素养不足的情况下获得了普遍的话语权,对媒介的依赖性也因此极为显著。
除此之外,媒介依存症的消极影响还在于,很容易导致信息的传播偏差,一方面,泛娱乐的信息制造者总是试图迫不及待地对内容中的某一部分进行放大化处理,从而博取观众眼球,吸引更多的流量。
另一方面,社交媒体中的文字表达方式,由于个人理解能力的差异,极易产生信源失真,加之网络传播碎片化和浅层次的特点影响,也便造成了传播效果的偏差。
以微博与微信这两个受众较为广泛的社交媒介而言,微博在当下社会代表的是一种公共的讨论空间,它在日常生活中会带来巨量的消息和观点。
当受众在寻求某种参考消息的时候可以在该平台花费很低的搜索成本寻找到,而这一寻找的过程中,受众无形中便加入到了这一意见群体的内部,个人决策很容易被群体意见左右,而不是个体出于事实和正确需求理智的决策。

微信则是一种相对私密的环境,朋友圈基本都是具备现实社交关系者,这种环境下的信息量虽然不多,但是却由于朋友圈的高度私密性而更具说服力。
因而如果这两个场景相互互动,所产生的信息偏差就会造成更大的破坏力,以谣言和病毒式传播为例,微博上一有风吹草动微信就各种刷屏。
受众们一来是被迫重复接受某种信息,二来是理智的声音被湮没,三是自身的思想被意见群体所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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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娱乐化的网络直播为迅速完成流量的收割与堆叠,为娱乐而娱乐,其内容往往从受众的心理特征入手进行生产,以高度谄媚的姿态满足用户的诸多偏离了道德法理束缚的低俗精神需要与审美追求。
因此我们看到,为满足试图投身于互联网直播行业,试图在该领域内分一杯羹的受众们搏出位的心理,求异成为了主播们突出的行为现象。

他们想尽办法进行各种新奇刺激的直播内容和形式来吸睛,在行为上从吞吃异物等自身伤害行为开始,逐渐演化成为直播葬礼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形象上从衣着暴露地消费肉体,再到各种故意地自我丑化。
各类不具备任何文化内涵与专业技术的内容如各种所谓“神曲”破圈出名,这些都反映出当前直播平台正在引领公众走向一场“审丑”的狂欢,大众的审美倾向开始与精英分子所制定的审美标准背道而驰。
但大众对这些低俗化、粗鄙化的事物的追逐却并非真正出于审美需要,更多的则是在当前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中,出于对精英阶层的仇视与对知识的反对,所进行的一种夹杂着强烈仇视情绪的反智活动。
大众阶层习惯于以各类审丑活动来不断挑衅精英分子所设下的审美标准,当有人提出批驳时,他们便可以以此为借口来宣泄自身所堆垒的怨恨仇视的情绪。
随着非理性的网络反智主义发展,大量的恶搞、人肉、嘲讽现象的产生,媒体的泛娱乐化低俗化的呈现,使网络环境变得乌烟瘴气。

恶搞的网络用语及低俗的网络视频、节目,不仅无法传播正确的科学知识,更无法建构起网络化及现实社会中的正确价值引导。
如此前蛋壳公寓宣告破产,导致许多一夜间无房可住的年轻人顶不住压力跳楼一事,在网络环境之内,相较于对自杀者的同情与悲悯,大众阶层们显然更热衷于对该事件背后企业家的疯狂鞭挞。
“割韭菜”、“资本吸血鬼”等侮辱性称呼络绎不穷,并不断将话题引向阶级矛盾之上,甚至存在别有用心者借此攻击政府权威,诚然,我们不可否认蛋壳公寓背后运营者在此次行为上的失当。
但疯狂发声的人们在此次事件,当然也包括诸多其他事件中所展现出的试图将各类问题上升至阶级矛盾的态度,则显然忽视了阶级矛盾存在的必然性,以及阶级矛盾并非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现状。
其反智的充满暴力因子的情绪宣泄,除了暴露自身并不成熟、缺乏科学依据的想法,加剧网络环境中狭隘的仇恨情绪之外,并不能为文明秩序的建立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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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当前的网络技术手段,泛娱乐网络直播的内容仍旧难以进行直接的技术手段上的自动监督,因此绝大部分泛娱乐直播平台当前所采用的,仍旧是“超管”人工巡查。
对发现的不当内容进行实时封禁或整改警告处理的方式,该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监督效力,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诸多不文明的、打擦边球的直播内容出现,而短期封禁、警告整改这样的惩戒力度也并不足以对其他主播形成警示效用。
因此,要想实现对泛娱乐网络直播内容的正确引导,监督及惩戒力度的加大势在必行,在具体的执行手段上可以包括如下的内容:
(1)持续研发完善直播内容的自动监控程序,通过监控直播内容的插件,在后台对直播进行实时监控及违规自动处理。
同时根据社会热点内容的生发与各类全新反智行为的出现,如未婚早孕的少女成为网红、推崇封建迷信的各类大师受到追捧等现象,不断进行算法的更新与完善,加大力度封禁其宣传传播途径,避免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不断完善对直播行业的法律监管力度,以法律红线来限制其直播行为。
自古财帛动人心,泛娱乐直播巨大的收益驱使着许多主播铤而走险地进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而只有通过手段增加其违法行为所要付出的成本,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因此,公安、网信、文化、广电等部门应当持续推进对泛娱乐网络直播齐抓共管的机制,尽快弥补监管空白,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直播分级分类管理方法,贯彻执行“主播实名登记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降低对污点艺人的包容度,杜绝污点主播的二度复出。
对应颁布的相关法令与要求,要加大具体的执行力度,完善监管体系,确保相关要求能够真正对直播行业的整改起到督促作用。
(3)完善与鼓励泛娱乐直播的举报机制,设立第三方监管平台,形成全面监督的文明直播氛围。

当前各大直播平台所提供的举报途径非常有限,举报类型过于狭窄,且受理时间与反应速度过慢,往往违法直播行为都已结束,举报信息才得到处理,致使社会监督效力形同虚设。
当前,在资本竞争积累的直播领域内,举报功能的设立也要建立起完善的恶意举报筛选机制,反对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良性的网络直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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