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小城镇“收缩”加剧,农村子弟“立业”更困难
老人留在乡下,年轻人涌向城市,这是许多乡村社会的现状。很多农村人家,都是拿出全部的存款,让孩子在城市里买房。
但是,在过去10年中,我国有149个城市的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占城市总数目的40%以上。这些城市中,只有哈尔滨还算不错,其他的,都是三四线的城市,而这些城市,都有向东南沿海地区迁移的趋势。

而加速“收缩”的原因,并不只是2亿8千万的外来务工人员,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年轻的农村居民,正面临着本地资源的短缺和就业机会的短缺。而且,这也会极大的影响到农村青年的生活。

但为什么会有人说,小城镇的人口“收缩”,让农民的下一代“立业”变得更加困难呢?
人要生存,要生存,要劳动,为了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的子孙后代,自然而然地都会去那些拥有更多产业的大城市,这才导致了小城镇的人口持续“收缩”。但有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那就是人口越多,对住房的需求就越大,这就导致了一、二线大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想要在这里“立业”,就必须要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同时,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将会引起一场更加激烈的“抢人潮”。比如合肥,经济发展速度更快,他们采取了“购房补贴”和“引进高新技术产业”等一系列举措,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与之相比,二三、四线城市显然缺乏劳动力,很容易导致本地工业被淘汰,最终“穷”成一座水泥山。再加上许多农村子弟没有钱买房子,最终不得不回乡“立业”更是难上加难。
总体而言,将来的城市,会出现一种“大城市变大,小城市变小”的一面,这意味着,将来农民的后代,在小城市里的发展,都会受到一定的制约。所以,要对超大城市的规模进行合理的控制,并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使各种工业在农村地区的集聚速度更快,这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为使农民的子孙后代能在较好的条件下,有较好的生存条件,政府在这方面已采取了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用电价格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对于没有直接抄送到户、没有直接抄送到户的终端用户,不允许向终端用户收取额外的电费。这是广东省首次出台的针对房租涨价的政策,旨在降低农民工子女等进城务工人员的房租成本,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此外,《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将在“十四五”期间,将形成42万套以上的租赁住房(含宿舍床位),共计22万套以上的租赁住房。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缓解像农民工子女这样在城市中打拼的人群的租金压力,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可以说,这是在二手房“限价”之后,又一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冷却的举措,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炒房者,将房价上涨的压力,转移到农村子弟身上。

今后,农场主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两个基本国策下,可以说,农村户口将会越来越有价值,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村集体资产、宅基地等权益。所以,为确保最大限度的收益,我们认为,在一、二线城市,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和他们的子女,最好是把户籍迁出去。但如果只能在三四线、四五线的城市买房子,还是留在农村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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