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刘德龙校长见义勇为反被告赔100万”是真实的?还是杜撰?

  最近,被一条“热门新闻”给刷屏了,大概内容是说:南昌有一个叫刘德龙的中学校长,下晚自习回家途中,遇见俩醉汉正在猥亵一名叫刘婷的女生,刘校长见状立刻与二人搏斗,过程中一醉汉用板砖砸倒了刘校长,然后他们继续猥亵女生,刘校长挣扎爬起来捡起板砖砸向一人后脑,另一人仓皇逃跑,由于没掌握好力度,将此人砸成瘫痪,其家人后将刘校长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0万,刘校长也以“防卫过当”被逮捕,此案在审理之中。

  以上是该“案件”的大概过程,但是,这个所谓的“见义勇为事件”真的存在吗?你查遍全网会发现很多疑点。

  翻找了近一个小时,看了关于报道这个“案件”的内容,没有一个写发生时间的,如果真实发生,应该有发生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可惜却找不到。只写了南昌某中学校长等等。

  

  我们知道一般这种事件都会有公安机关出示的通告,交代大致过程,以及由哪个法院审理等。这个也是找不到的,全网通用的这一张图也并非案件本身的。

  

  网上统一口径说刘德龙是南昌一所中学的校长,哪所中学?为何不方便说?!连姓名都这么清楚为什么不知道哪个学校的?如果是真实事件,也不至于如此含糊吧。这个也是查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倒是有人把刘校长写的像个小说人物一样的,如下面这位,你真是人才!

  

  更有人以通告的形式告诉你这是“真人真事”,要真的是真人真事还需要这样说出来吗?这里我表示存疑。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此“案件”是有人杜撰的,那杜撰此案目的何在?!是故意引导公众吗?我发现很多文章里都会提到“彭宇案”,不希望刘校长也遇到“司法不公”的情况。如果以上事件真实存在,是我没有找到的话,请各位把真实通告和刘校长真实情况发给我,我会立刻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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