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月)

  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根据主要原材料的期货期权市场行情、库存情况,在期货期权公司等专业机构协助下拟定套期保值方案,在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内,报经公司工作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授权的操作人员根据套期保值方案,通过期货期权经纪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根据现货采购或产品销售情况,向工作小组提供原材料、产品相关资料,提出期货期权保值申请;工作小组审核后提出保值方案并下达指令,由操作员按指令及时进行操作;工作小组对已开仓的期货期权交易与现货业务进行跟踪并及时下达平仓指令,由操作员进行平仓操作。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 保密制度: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及合作的期货期权经纪公司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 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人、申请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并由内控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在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前须做到:

  (一)充分评估、慎重选择期货期权公司;

  (二)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第十九条 工作小组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期权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变化状况报告公司领导,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期货期权经纪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内控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期权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工作小组应对如下风险进行测算: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操作员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及时提交分析意见并做出决策。同时,按照本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公司内控部负责操作风险的监控,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

  (1)期货期权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期货期权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具体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4)操作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的要求;

  (5)公司期货期权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6)公司期货期权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工作小组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相关人员及时执行相应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二十三条 交易错单处理程序如下:

  (一)当发生属期货期权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操作员立即通知期货期权经纪公司,并由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期货期权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

  (二)当发生属于公司操作员过错的错单时,操作员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组长,并立即下达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期货期权业务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交易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期货期权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操作员定期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指派专人与操作员及期货期权经纪公司进行期货期权交易相关对账事宜,定期向工作小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期货期权管理相关部门报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报表,包含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八章 应急处理预案控制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时,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将造成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或锁仓。

  第二十九条 若遇地震、泥石流、滑坡、水灾、火灾、台风、暴乱、骚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期货期权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如本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应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委托期货期权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第三十一条 因公司生产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进行交割的,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九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交易台账、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