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有何利弊?这几点要牢记!

  前两天,有位朋友问我,他最近准备投资一套房产,已经锁定了一个楼盘,价格、户型、首付比例都比较合适他和太太名下已经有2套房了,准备用9岁女儿的名义买,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想听听我的意见。

  房屋作为最重要的资产,传承子女本来无可厚非,把房产名落在未成年子女有利有弊。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后慎重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把房产名落在子女,不落在配偶的有利的方面有以下几点:

  1、有利的地方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由于直接把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一旦成年结婚也属于婚前财产。

  2、夫妻离异,无法分配房屋,给子女一份保障

  把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也无权再次把子女名下的房屋进行再次分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确实是有利的,是一份保障。

  3、由于是直接买房时把房产名落在子女身上,没有遗产继承和分配纠纷,而且节省了过户费用及税费。

  (1)、节省了过户和继承的税费。

  房屋的继承方式通常有赠与,过户,遗产继承,遗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

  生前如果父母把房屋给子女是赠与和过户,不仅需要公证,而且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尤其是赠与和继承,在子女继承后转让还需要20%.所得税。

  (2)、省去了因为继承产生的纠纷。

  而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手续繁琐,还容易发生纠纷,直接把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节省了税费,同时不会发生继承纠纷。

  二、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利的方面

  1、子女过于年轻,对于房屋这类重资产不能很好地把握处置。

  未成年子女是无权处理自己名下的房屋,需要其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但是过18岁后是可以处理自己名下的房屋。

  现实中,一些子女由于沉迷于游戏或者其他不良嗜好,就会自己出售房屋,出售房屋后房款很快就挥霍了,等父母知道,一切都晚了。

  2、父母无权随意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

  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就不能随意处置,房屋已经属于子女。

  举个例子,我的一个朋友,就是把一套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后来朋友因为需要资金,就准备把这套房屋卖出,等到卖时,却发现不能随便卖,还需要办理公证,朋友不理解,房款是自己付得,他们是孩子的父母为何不能卖。

  其原因就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一款:“监护人应该履行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的人财产”

  因此父母处理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需要书面保证不得损害子女利益,最终朋友以卖房是为子女上大学理由,经过公证后才能售出房屋。

  特别强调只有为了子女利益,才能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这是出售的前提条件及必要条件。

  3、对于妻子确实不公平,一旦丈夫发生意外,妻子权利无法保障。

  我国的传统,国家虽有养老机制,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希望子女尽赡养义务,很多人担心,房屋产权过早的给子女,害怕自己老无所依,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如果房产产权在父母之间,就会根据子女的赡养情况,决定房屋的去向,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结论:因此房屋名落在子女还是配偶,需要慎重,最好房屋的产权留在在夫妻之间为好,待子女成年后,过户或者留有合法遗嘱。这样既可以把房屋传承,又可以保证自己的权利。

  同时对于未成年子女,也是一种保护。所以把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利有弊,而且有很多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因此建议房屋产权最好还是登记在夫妻名下,至于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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