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真实发生的著名连环或变态杀人案?

  最好是国内的

  分享个澳门的案子——「八仙饭店灭门惨案」,后来被改成了港片《人肉叉烧包》。

  工作原因,两年前出差澳门,路边吃鱼蛋的时候,有位潮州口音的老头在吹水,恰好说起这个案子,当年他就住在八仙饭店对面街上,22岁。

  这是1985年发生在澳门黑沙环的一桩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店主郑林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于1986年被揭发,由于大量尸体遗骸未找到,外界盛传黄志恒将郑林一家九口及员工尸体煮成叉烧包,并将饭店出售,案件当时震惊港澳两地。

  泳客在游泳时发现人体断肢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游泳时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赶到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一封举报信引发的案件

  1986年4月,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的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产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占,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店主黄志恒(50岁)进行严密监视。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出,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下单要货,职员去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第二天早上,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去过郑林家里,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开的门,说郑林全家去了珠海。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店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反映,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以郑林的幼子发烧为由,请她帮忙照顾,两人乘出租车离开后,再也没有消息。这两份口供令警方断定,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协助参与谋杀。疑凶竟为死者昔日赌友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刻截住,带署举报中心调查和自首。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出租,黄志恒与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盘问时,黄志恒说他只想送妻女返回大陆,否认潜逃,又说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家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的。当晚,他说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第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店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店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雇於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记录。同时,警方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会报警拉你!

  黄志恒被捕后,曾一直拒绝供出案情,并两度自杀。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恒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黄志恒自杀后,警方仍未找到10名失踪者其余肢体,也未能证实他们已经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的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余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一直引起外界各种猜测。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媒体曾指出,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沙蟹,陈氏输了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求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破酒瓶,胁持郑林的幼子,命令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缚、以布塞口。此时郑妻抱起幼子欲冲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当时报纸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做成叉烧包,在八仙饭店出售。犯罪嫌疑人

  黄志恒,原名陈梓梁,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到香港定居,不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1973年11月5日,黄志恒在香港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借一万元被拒,于是将李和夫妇及其姐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姐及妻子及时逃脱。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在旧日家仆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被害人

  郑林,案发时50余岁,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经营饭店,1973年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附近的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岑惠仪,案发时42岁,沉迷麻将,经常进出赌场,对钱财看得极重,人缘亦欠佳。郑宝琼,案发时18岁,郑林大女儿。郑宝红,案发时12岁,郑林二女儿。郑宝华,案发时9岁,郑林小女儿。郑观德,案发时7岁,郑林儿子。陈丽珍,案发时60岁,岑惠仪九姨,八仙饭店女店主。郑柏良,案发时61岁,八仙饭店厨师。该案件后被改编成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誓不低头》等。内容大量采用八仙饭店灭门案情,在香港上演时要禁止十八岁以下人士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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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仙饭店灭门案香港奇案实录:八仙饭店黄志恒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