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攻击的未成年人家长,他们孩子进入学校教育之后怎么可能正常

  文丨双旗镇客栈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当一个群体失去信仰的时候,也就失去了敬畏之心。这个群体将会露出乌合之众的本色,渐渐把自己埋葬。

  当然,埋葬并不意味着生命就此寂灭。在埋葬自己之后,新的生命可能会在逝者的坟茔上茁壮成长起来。这也符合一种历史周期律:由乱而治,再由治而乱,再由乱而治。

  注意,我在讲述教育——二十五年一线教师的经历,我只对教育无限感怀。如果你认为一个二十五年教龄的教师还没有资格来议论教育,我将颔首一笑,再不置一语。

  

  以下消息来自于我翻看网络新闻时所见:有两件事,同时发生在2023年5月7日。里面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人的无限暴戾中,正在逐渐养成暴戾的习气。

  其一、河南洛阳一处儿童游乐场中,一名孕妇带着自己的孩子在游乐场里玩耍,游乐场里还有另外一些小孩儿。孕妇一方的说辞是:自己小孩儿无故被其中一名小孩儿冲撞、击打,自己把问题反馈给品行不良一方的母亲时,这名母亲不以为然,也不进行任何制止、教育。

  无奈之下,这名孕妇告诉自己孩子:“打回去”,这句话反倒激怒了对方,开始对这名孕妇进行语言辱骂和攻击。

  当孕妇掏出手机想记录现场时,对方人多势众:三四个人一起掏出手机打开摄像头,把手机举到孕妇的面前,大叫:“来来来,来来来,看看到底谁的手机多!”

  

  这里有一个细节,根据孕妇提供的消息:施暴孩子一方的母亲是一名身穿浅绿色碎花裙子的中年女性。这名女性似乎是某体制内的BOSS,一直神情冷峻地注视着事态发展;倒是和这名疑似体制内BOSS的几名下属,为了“表示忠心”,一直在争执中冲锋陷阵、歇斯底里。

  随着混乱事态的发展,施暴孩子一方的母亲还叫来了丈夫,情绪激动地似乎要武力解决(孕妇一方语),只是出于“影响不良”的顾虑才没有实施。

  在对方的咄咄逼人姿态下,孕妇步步后退,最后竟然跌落进了景观河内。

  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什么,不得而知。但孕妇声称处理问题的“六扇门”对此一筹莫展,相关自媒体平台也禁止她以自己的视角在网络议论这件事。为此,还封禁了她的账号。

  其二、湖南长沙,一名母亲正在厨房做饭,听到自己六岁的女儿正在楼道里和一名十一岁的女孩儿吵骂,马上赶出门去。

  

  十一岁女孩儿声称这位母亲六岁的女儿辱骂了自己,但这名六岁的女孩儿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双方继续争吵。

  

  这位母亲因为考虑到饭菜还在正在燃点的炉灶上,也就没有过多干涉,反倒继续回屋做饭。

  不久之后,十一岁女孩儿的母亲冲到六岁女孩儿的家门口,和对方产生了争执和厮打:争执和厮打的动作还延伸进了六岁女孩儿家中。

  

  事后,六岁女孩儿的母亲去医院做了伤情鉴定,诊断结果为:多处皮肤浅表损伤、头部损伤以及面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然而,从十一岁女孩儿母亲的视角来看,这件事又是另一番情景:自己孩子受了欺负,自己前去理论;至于厮打一事,她并不认可自己是“先动手的一方”,一切都源于在厮打过程中自己被两个人抓住头发,“踢人”完全是正当反应。

  

  这件事的结果比较明晰:已经被“六扇门”定义为“互殴”。

  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觉得你也不可能理出这些事情中的头绪来!

  在这桩桩件件个案里,每一方都打着“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牺牲”的大爱行事!对于这样的出发点,你根本无力反驳!到底谁在光明正大的旗号下做了苟且之事?这一点万难厘清!

  只要是“为了孩子”,所有邪恶也可以被解读为“纯洁”——人们嘴上不说,心里也这么认为!

  对于这些个案,我这个二十五年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只能长叹一声:人人都说这些事情和教育无关、和教师无关,实际上,这些事情和教育、教师的关系大着呢!

  等到这些孩子进入学校,你觉得教师能够纠正他们身上沉淀的原生家庭的问题吗?如果教师指出了这些孩子身上的缺点,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可能认可吗?如果教师对这些孩子身上的错误进行了批评和惩罚,这些原生家庭能够不做出上述事件里的无耻行为吗?

  不可能!

  

  所有人都会在“爱护孩子”的旗号下做出苟且之事!

  当然,他们的“爱护孩子”不是“爱护别人的孩子”,而是“爱护自己的孩子”!

  事实上,我对目前的教育现状抱持一种悲观态度:一旦人们生活无忧一阵子,人们就会失去原有的信仰,失去敬畏之心——对教育行业里的教师尤其如此!

  有鉴于上面的个案,我看不到未成年人在教育过程中学会什么“淳朴”和“天真”、“善良”,他们只能学会“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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