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2岁父亲状告60岁儿子索要赡养费,儿子:我3岁就被抛弃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今天的法制社会,赡养父母更是子女的义务,然而总有一些子女,他们拒绝赡养父母。

  而这一桩桩人伦惨剧的背后,也总有着复杂的原因,有时候,我们甚至很难说,拒绝赡养父母就一定是子女的错。

  2017年,浙江一位60岁的老伯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他那82岁的老父亲把他给告上了法庭。

  

  老伯叫王成根,出生于1957年,状告他的人叫王金道,出生于1935年,是他的亲生父亲。父子俩都是地道的农村人,居住的地方只相隔几百米。

  亲生父亲怎么会把儿子告上法庭?更何况,父子俩都一大把年纪了,究竟有什么恩怨化解不开呢?

  事情还得从十年前,也就是2007年说起。

  那一年,王成根刚好50岁,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开始了养老生活,因为他的儿子业已成家,不需要他这个做父亲的再去拼命赚钱了。

  可没想到,就在那一年的3月,王成根突然收到一封邮件,里面是一张法院的传票。

  当了一辈子农民的王成根从来没见过这玩意,但传票上的两个名字,他却非常熟悉,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姓名,而另一个,则是他的亲生父亲王金道,对方居然状告他索取赡养费。

  如果不是这张传票,王成根几乎要把父亲忘得干干净净了,尽管他知道父亲只住在离自己几百米远的地方。

  

  亲生父子怎么会如此生分?原来王成根3岁的时候,母亲因病去世,父亲不愿意照顾儿子,借口出门打工,从此不见踪影。

  就这样,可怜的王成根不但失去了母亲,还被父亲抛弃了,只能跟着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

  然而仅仅过了5年,王成根的奶奶又因病离世。由于父亲一直不回家,奶奶担心自己走后孙子没人照顾,便在离世前将8岁的王成根托付给了一位族叔。

  王成根的叔叔一辈子没有结婚,所以就干脆把他当成继子养,王成根也把叔叔当成自己的父亲。叔叔去世后,王成根继承了房产,这也是他如今居住的地方。

  

  王成根的父亲只有他一个小孩,所以理论上,父亲的老房子也该归他继承才对,然而并没有。

  1984年,49岁的王金道突然回到老家,还带回来一个叫叶美兰的女人。这一年王成根27岁,已经结婚生子,但他并不想去见王金道,尽管他知道那个人是他的亲生父亲。

  这是可以理解的,王金道没有尽过多少父亲的责任,还在王成根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抛弃了他,换成是谁,也不可能对父亲有好感。

  

  有意思的是,王金道似乎也对亲生儿子没有感情,回到老家后甚至连去看儿孙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父子俩仿佛有默契一般,明明住得很近,却从不来往,生疏程度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对于这种状态,王成根倒是很满意,唯一遗憾的是,父亲回来就意味着他没法得到祖宅了,毕竟从理论上讲,那套房子还是优先属于父亲的。

  不仅如此,王金道带着叶美兰回来后,还把她的3个子女也一并带了过来,尤其是叶美兰的小儿子叶祖荣,当年只有18岁,王金道把他当成亲生儿子看待。

  所以当时就有人说,王金道以后肯定会把房子留给叶祖荣,而不是王成根。对于这种说法,王成根却显得很大度,他说房子给叶祖荣也没关系,只要父亲以后不烦他,不找他要钱养老就行了,他就当自己的亲爹已经死了。

  

  此后的二十多年,王金道果然没有找过亲生儿子,渐渐地,王成根自己也当了爷爷,儿孙绕膝的他,早将亲生父亲抛在了脑后。

  可2007年的那张传票,打破了所有的平静。

  王成根怎么也想不到,父亲王金道居然还有脸来向他索要赡养费,要知道,从他3岁时起,父亲就再也没有管过他,没有给他花过一分钱了。

  然而法律却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哪怕父母当初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所以最终,王成根还是被判每年支付给王金道1500元的养老费。

  

  当年已经50岁的王成根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他本来准备有活就干,没活就歇,反正一个人也花不了多少钱。

  可父亲这1500元的赡养费,却让他压力倍增,无奈之下,王成根只能学了一门制作爆米花的手艺,每天走街串巷卖爆米花,才勉强负担起自己和父亲的养老。

  这样的生活一共持续了10年,王成根累计向王金道支付了15000元的养老金。

  每年1500元虽然出得很不甘心,王成根倒也认了,因为这是他能够承担的,再者,父亲年纪越来越大,又能活多少年呢?

  可没想到,2017年初,王金道再一次将王成根告上了法庭,这一回,他将养老金的额度提升到了每年12000元!王金道给的理由是物价飞涨,1500元不够他生活。

  

  跟上次一样,法院最初也判王金道胜诉,但这一次,王成根却忍不了,因为12000元超出了他的承受上限,他也是60岁的老人了,根本赚不到这么多的钱,更何况,自己的吃穿用度也要花钱。

  了解到王成根的难处后,法院派人来调解,王成根坚持跟以前一样每年给父亲1500元,却没有被采纳,因为物价的确上涨了许多,1500元的赡养费明显太少了。

  意见被驳回后,王成根又指出王金道的3个继子和继女也应该承担赡养义务,可法院调查后却发现,叶美兰跟王金道结婚时,3个孩子皆已成年,连最小的叶祖荣都刚好满了18岁,所以从法律上讲,他们跟王金道不构成抚养关系,自然也没有赡养王金道的义务。

  

  王成根又指出王金道和叶美兰早就生活在一起,当时叶美兰的部分孩子尚未成年,应该视同有抚养关系,可惜这种说法也不被认可,因为法律只认结婚证,同居状态下的抚养关系不会让孩子背负赡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处王成根在原来每年1500元的基础上,再支付王金道每个月300元的赡养费,也就是一年合计5100元。

  

  60岁的王成根没办法拿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只能求助自己的儿子。王成根有没有义务赡养王金道,或许还有争议,但王成根的儿子,却是有义务赡养他的,所以祖孙三代最终达成了协议:王成根每年支付给王金道1500元,王成根的儿子每个月支付给王金道300元。

  3岁就抛弃他的父亲,老了却要他养,现在还把自己的儿子给扯了进来,王成根心里十分郁闷,更有着一肚子的委屈。

  

  可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几个月,王金道第三次把他告上法庭,并向他索要近万元的医疗费。

  原来不久前,王金道患病住院,一共花了5000多元,他的妻子叶美兰说,这笔钱应该由王成根来出,于是出院后,王金道就再次通过法院向亲生儿子王成根要钱。

  既然医疗费只有5000元,王金道索要的金额为什么会高达万元呢?原来剩下的4000多元,是叶美兰主张的“护理费”,她觉得自己没有义务照顾王成根的亲爹,这4000元,就等于是给她的报酬。

  

  第三次收到亲生父亲的传票,王成根彻底愤怒了,他觉得父亲实在是太过分,即使仇人也不过如此,何况他们还是亲生父子呢。

  于是王成根也展开了攻势,他说出这笔钱可以,前提条件是父亲将祖宅过户给他。然而他的条件一提出,就立刻被王金道驳回,原来那套房子,早已被他立下字据传给了养子叶祖荣。

  

  听说父亲将祖宅传给了养子,王成根再也坐不住了,不论法院的人如何调解,他都不愿意支付那近万元的医疗费,还说谁拿了房子,谁就应该给王金道看病养老。

  

  就在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王金道的妻子叶美兰又站了出来,她说房子并不是无偿给自己儿子的,而是“卖”给了他。

  原来1999年的时候,王金道曾患过一场大病,在医院花了8万多元,这些钱据说都是叶祖荣拿出来的,后来由于王金道没钱还,便把房子抵押给了叶祖荣。

  

  对于这种说法,王成根并不相信,他跟父亲几十年没有来往,无法证实当年看病是否花了这么多钱。而且在他看来,就算叶祖荣出钱给父亲看病,那也是应该的,父亲和叶美兰在一起后,挣的钱都给她母子4人花了。

  由于案情复杂,第三场官司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审理,在此期间,法院方面走访了许多村民,大家纷纷表示了对王成根的同情,并作证王金道自从儿子3岁后就再也没有尽过抚养义务。

  

  可惜的是,法律始终是冷冰冰的,作为王金道唯一的子女,那笔医疗费只能由王成根来承担。

  所幸的是,叶美兰主张的4000多元护理费没被采纳,理由是她和王金道属于夫妻,而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3岁将他抛弃,几十年不跟他往来的老父亲,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他告上法庭,王成根的委屈可想而知。

  

  王成根的遭遇,是否也印证了我们开头提到的说法:有时候,子女拒绝赡养父母,也未必就是子女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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