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清朝有一条奇葩规定,不管什么原因,儿媳打死公公都要被判处死刑
原标题:清朝有一条奇葩规定,不管什么原因,儿媳打死公公都要被判处死刑
《大清律例》中,有一条谷底定:“妻殴夫之父,杀者凌迟处死。”意思是儿媳打死公公的话,要被凌迟处死,不管儿媳处于什么原因。因为在古人看来,儿媳殴打公公,是以下犯上、不孝的大罪,杀死公公,更是十恶不赦。因这条规定而冤死的女子,还真有一位。
在河南邓州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头,名叫田万喜。由于长时间做农活,所以田老头即便年过六旬了,却依然身强力壮。老伴去世的早,田老头一直和儿子田辰相依为命。家里世代务农,条件不好,没有多少女子嫁到他们家。所以,田辰三十岁了还没有成家立业。
听说隔壁村有一位姓祁的女子,已经二十五岁了,生得丰腴端庄,但还没有找到婆家。于是,田老头就找人去祁氏家提亲,想让她嫁给自己的儿子。祁氏的父母一直在为女儿的婚事发愁,有人来提亲,也顾不上对方的家庭条件、人品如何,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婚后,田祁氏是一个勤快的媳妇儿,把家中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另外,她对田老头也很孝顺。邻居都说田辰娶了一个能干的妻子,很羡慕一家人的生活。然而,田老头却亲手毁了幸福的生活,甚至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光绪十一年,田辰和同乡的男子外出帮人贩运货物,就剩妻子田祁氏和父亲在家。这天,田祁氏跟往常一样端着剩饭来到院子里,伏着身子给鸡喂食。田老头看后,不知道为何动了邪念,竟然为老不尊,不顾伦理,从背后一把抱住了田祁氏的腰。田祁氏大惊,拼命想要推开公公。可她一个妇道人家,力气哪里能比得上常年干活的公公。情急之下,她咬了公公的手臂,这才挣脱。
田祁氏顺手抄起一把镰刀,用来保护自己。但田老头贼心不死,仍想继续犯浑,田祁氏对着他就是一通乱砍。田老头躲闪不及,被镰刀砍中了脖子,血流不止。他倒下后,再也没能起来。周围的邻居听到声音,跑到田家一看,田祁氏衣衫不整,手中还拿着一把带血的镰刀,田老头躺在了地上,大家都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
出了人命,是一件大事,邻居报了官。田祁氏也表示自己无话可说,还是让官府来主持公道吧。当地县令派衙役将田祁氏带到大堂审问,她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后,县令有传唤田家周围的邻居,得知田老头平时就是一个无赖,村里不少妇人都被他非礼过,而田祁氏则是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县令命人将邻居和田祁氏的证词记录下来,并把田祁氏关入大牢候审。
县令把此案汇报给了河南巡抚,后者又上报了刑部。没想到刑部给出的结论是:“田祁氏杀死了公公,按照《大清律例》应当凌迟处死,没有回旋的余地!”明明是田老头有错在先,田祁氏只是正当防卫,最终却被凌迟处死了。田祁氏的结局令人感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