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青岛一物流仓库里飘出恶臭,无人认领的快递里竟藏着碎尸

  无人认领的包裹,里面散发出阵阵异味,一包香烟、一个打火机、一盒扑克牌夹杂着零星的尸块,渗出暗红色的液体,让人脊背发寒,这一切都预示着有人命关天的大案发生了。

  这个发货单上写着药品的包裹,不仅货物品不对,寄件人的信息更是一片空白;收件人的名字也让人充满疑问,有人会叫送得远吗?

  

  2007年的一天,青岛的一家物流公司收到了一份奇怪的包裹,收件人根本不住在青岛,反而在遥远的内蒙古,也并不认识发件人。原本物流人员这只是一起发错地址的乌龙事件,准备按照流程将包裹退回,没想到却发现包裹渗出暗红色的液体,仔细一闻还闻到阵阵异味。

  这可惊到了物流人员,寄件信息上填的明明是药品,怎么会有异味和液体渗出呢?老板也觉得奇怪,保险起见还是决定打开包裹一探究竟。没想到这一打开就有了之前看到的那一幕,床单包裹着尸块还夹杂着香烟打火机等杂物。惊慌之下,老板赶紧报了警。

  

  警方来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也感到头大,什么人敢这么大胆,不仅杀人后不销毁尸体,将尸体切成块装进快递发出?

  带着疑问,警方先按照仅有的蛛丝马迹查找更多的线索。经过法医的鉴定,尸块显示是一名男性,起码已经死了三天以上。与此同时,警方也迅速调查了收件人“送的远”,结果显示收件人和这个案件根本没有关系。

  那么就只能去包裹的发出地——广州,走一趟。既然收件人与这件事没有关系,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发件人,包裹里的尸块很可能也是在广州的死者。

  

  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个装着尸块的包裹来自广州白云区的一家物流公司。巧合的是,这家物流公司的监控是自动录存的,若是晚到两个小时,监控录像就自动覆盖,关于发件人的信息就找不到了,如此顺利的开头使警方充满了干劲。

  他们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包裹是由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戴着墨镜的男性发出的。这个人乘坐出租车到达物流公司后,一共发出了三个包裹。

  其中一个到了青岛,至于另外两个包裹的去向,已不在监控录像的范围里。警方推断另外的两个包裹里很可能装的也是尸块,但是却没有关于这两个包裹去向的线索,于是只好对附近的物流公司进行摸排。

  

  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终于在其他物流公司找到关于另外两个包裹的线索,分别发往了北京和江阴两地。为了截获这两个包裹,案件逐级上报,终于在其他两地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包裹里剩余男性尸体的碎块。

  尽管尸块已经被找齐,但确认死者身份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能从发出包裹的男性开始调查。

  

  经过警方多次看监控录像,终于找到了搭载该男子的出租车。通过出租车司机的回忆,他搭载的是一男一女。

  女子对广州很是熟悉,一直指挥司机走小路,最终在物流公司外面下了车。有了这一关键信息,警方通过物流公司外的监控录像找到了女性嫌疑人,根据出租车的GPS系统锁定了嫌疑人的乘车地点。

  通过对附近的地区的摸访排查,找到了关于该女子的居住地址,随即进行了抓捕。通过女子的供述,又抓到了共同犯罪的男子。

  

  女性犯罪嫌疑人名叫方艳,是一名有妇之妇,在广州打工时对同在广州打工的李健保心生爱慕迅速发展为地下情人,而后方艳又与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涛互生好感并同居。李健保对其行为深感不满,但也无可奈何,于是就找到方艳索要为其花费的钱财。

  在争吵打闹的过程中,李建保不慎将方艳咬伤,陈涛见此情形便冲了上去,和方艳一起将李建保杀害。为了毁尸灭迹,二人决定把尸体分成三个包裹寄出。

  

  根据我国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中方艳和陈涛所在的广州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即犯罪行为的实施和结束地都有他们的犯罪行为有关,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犯罪地。因此,此案件交由广州公安机关进行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在本案中,方艳和陈涛为了一己私欲将李建保杀害,这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形对故意杀人罪进行分析。当时二人处于争吵打闹的时候,李建保还将方艳咬伤,那么陈涛的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我们来看一下法律的有关规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避免使国家或者公共的利益遭到损失以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权利避免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从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对正在进行伤害的人造成损害健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受伤死亡的,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依旧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陈涛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李建保与方艳正在进行争吵打闹,虽然过程中方艳被咬伤。

  但是并没有有威胁到方艳生命安全,并不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而且陈涛和方艳两个人完全有能力制服李建保,不必将他杀害,可是并没有选择这样的做法,反而将其杀害,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

  在量刑时,尤其是死刑案件,更要考虑被害人有无过错等酌定从轻情节。在适用刑罚的时候要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害人有没有过错,被害人过错的大小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被害人引发的犯罪,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即使犯罪嫌疑人依照规定必须判处死刑,也可以不判处立即执行。

  我国规定上的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实施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引起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或者激化了加害行为危害程度的情形。

  如果被害人一方有明显的过错或者对矛盾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中李建保有过错吗?有的,无论何种情况都应该保持冷静,不应激化矛盾,伤害别人的身体健康权。

  但是他罪不至死,即使他有错,但也不影响对方艳和陈涛故意杀人事实的判定。

  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分为几种。这就要求审判者在量刑时要结合全部案情进行分析,正确评价罪行的轻重和行为人的再犯罪可能性,给犯罪嫌疑人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对于感情纠纷或者婚姻家庭等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罪,应当与其他故意杀人罪案件有所区别,适用死刑时一定要十分的慎重。对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有从轻情节的,不应该判处死刑。

  但是,杀人后将尸体碎尸的行为作为判处死刑的根据的做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量刑时要考虑的一部分。

  在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中,有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被告人共同致死一名被害人的,原则上只需要判处一人死刑。

  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案件的综合事实和相关证据可以分清主犯和从犯的,都应该分别认定主从犯;有多名主犯的,应该在多名主犯中进一步细细区分出罪行最为严重者和较为严重者,不能以分不清主次为由,简单地一律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案件比较高,在量刑时要坚持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的时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同时要坚持严格的证据标准,确定案件的真实性,减少误判、漏判。

  在生活中保持理智,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遇事不要冲动,用成熟理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事情的发生。遇到问题只会使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隐患无穷。希望大家都可以做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