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昆明两家旅馆被罚10000元!

  为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党委

  关于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等

  专项行动部署要求

  昆明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

  “强使命、勇攻坚、大收网”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夯实辖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基础

  切实加强旅馆业实名登记工作

  日前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以火车站、客运站

  景区景点、旅客集中住宿区域

  为重点开展多轮次排查检查

  

  检查发现辖区两家旅馆存在

  违反接收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规定的情况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一

  2023年5月,一名未成年人到昆旅游,期间,在官渡区子君村某家宾馆住宿,该宾馆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了登记、上传,但该负责人未按规定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存在的可疑情况,就让该未成年人入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7天,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5月,一名未成年人到官渡区海伦国际的某电竞酒店住宿,该酒店未落实旅馆业“四实”登记要求,未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也未按要求开展“五必须”制度的落实,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该酒店责令停业整顿7天,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

  未成年人住宿

  旅馆经营者应该怎么做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符亚丽

  编审:李星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