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论文范文

  道德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社会公正;个体道德;群体道德

  莱茵霍尔德·尼布尔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基督教哲学家之一,他一生注重对现实问题的探究和伦理思考,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著述。在其最有影响的代表作之一<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中,尼布尔运用他的基督教现实主义伦理观,对现实的社会问题进行伦理研究,首次对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从对二者关系的分析中,认识了道德的两难处境,得出了“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结论。

  一、道德的悖论

  尼布尔把社会公正看作道德的最高理想。但尼布尔却发现,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人类巨大的创造力增加了自然提供给人类用以满足人类需要的财富,而人类社会永远都不能回避在物质产品与文化产品上存在的公平分配问题,公正不但未能缓和,反而加剧;人们至今都没有学会怎样在没有邪恶与血污的情况下共同生活;技术的进步可以使人免于自然的侵害,也造成了一个社会压迫日益增加与扩大的社会等等,在这样的社会中达到公正更加困难。为什么呢?

  尼布尔认为,个体的人可以成为道德的人,而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因为人性中并不缺少某种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人的本性使人生来就具有一种使人与其同伴相处的天然联系。人的本性中有自私和非自私两种冲动。一方面,人的生命能量力图永久地保存自己,并且按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自己,这种自私的自然冲动主要表现为生存意志、权力意志和自我保护。但另一方面,人是惟一具有充分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作为个体的人生来就具有同情心,并且关怀他们的同类,通过精心设计的社会教育方法可以扩展他们的这种同情关怀。他们天生的理性能力使他们具有正义感,通过教育的熏陶能够使他们的这种正义感增强;同时,他们的这种理性能力还会使他们人性中的利己成分净化到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价涉及到他们自己利益的社会状况;他的理性赋予了他一种超越自我去追求生命永恒性的能力,促使他与其他生命共同达到某种和谐。因此,人不仅同低等动物一样具有群体生活的冲动,还有一种同情他人的特殊冲动,有时甚至把他人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为他人牺牲自己。相比之下,所有这些成就对人类社会和社会群体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概括地讲,一方面是因为要建立起一种足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民族、阶级、团体等)之间关系的基础是群体利益和权力,个体在处理群体问题时不可能为其他群体而牺牲本群体的利益,个体的无私冲动因此在群体中受到了抑制。群体的利己主义同个体的利己冲动纠缠在一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的自利的形式。

  他认为,阶级、民族和国家是自私的,或者说是一种较大范围的利己主义。首先,阶级分化的基础是社会权力的不平等。因为人类心智与创造力的有限性,以及人类没有能力在面对其同伴的利益时能够清楚地像对待自己的利益一样完全超越自己的利益,使得强力成为社会强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同样是保证和平的社会强力也会为不公正服务。尼布尔引用亨利·亚当斯的一句话,提出“权力是毒药”,这剂毒药会弄瞎人们的道德慧眼,会摧毁人们的道德心智。组成社会的个人或群体,不管具有什么样的社会意图或借口,都为自己窃取了大量的社会特权。权力一旦获得,就会把个人或群体置于高高在上的危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权力的扩张才能维持住安全。执权者通过特权获得额外的个人利益,甚至利益的获得采取了残酷的使他人遭受了莫大痛苦的行为。因此,任何一种社会力量都会产生出社会的不平等。随着文明的发展和权力的日益集中,复杂的社会不可避免地要造成高度的不平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权力来自对生产手段的拥有权,人们因此分成有产者和无产者两大阶级群体,而阶级成员的社会观点和伦理观点总要受到每个阶级共有的经济基础的影响,其行为很难超越其阶级利益。

  其次,权力占有的不均造成不同的社会等级,反对社会不公正的冲突就会发生。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生活中的强制因素(人类理性与创新能力的有限性使这种强制因素必不可少)在建立和平的过程中导致了不公正,还因为这一强制因素同时也在社会群体中造成了不稳定的和平。这一趋势加剧了群体间的相互冲突。权力在共同体中为了和平而牺牲了公正,同时也破坏了共同体之间的和平。在人类的整个历史过程中,人们会看到权力摧毁其自身存在理由的趋势。这是因为权力达到了国家内部的统一,也创造了国家外部的防卫。这也是人类精神中存在的一个悲剧:人类没有能力使自己的群体生活符合个人的理想。作为个人,人相信他们应该爱,应该相互关心,应该彼此建立起公正的秩序;而作为他们自认为的种族的、经济的和国家的群体,他们则想尽一切办法占有所能够攫取的一切权力。

  第三,民族的自私性也是公认的,甚至爱国主义也是自私的一种形式,因为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成了民族的利己主义。以牺牲个体无私的道德来换取民族利己的不道德,这也是尼布尔所说的爱国主义道德的悖论,也是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之间的矛盾表现之一。尼布尔引用了乔治·华盛顿的一句名言:“只有在符合自身利益时,民族才可以是信赖的。”对民族的忠诚都凝聚到爱国主义的情感之中,爱国主义的情感在现代人灵魂中达到了一种如此绝对的效力,以致于国家能够任意地使用个人真诚所赋予的权力以达到任何目的,甚至发动战争对其他民族掠夺。

  因此民族所具有的非常敏感的“荣誉”感总是能够用其他公民的鲜血来满足。在民族问题上,一个民族最重要的道德特征或许就是它的虚伪。如果说自欺和虚伪是所有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个不变的成分,这是道德对不道德交纳的贡金。而个人身上的这一缺陷在更不道德的民族生活里就更为突出了,民族不必对其行动寻找道德上的托词。因此,尼布尔指出个人道德生活中难以消除的弱点,在民族生活里不知被提高了多少倍。对民族的忠诚较之次要的忠诚和更狭隘的利益来讲,是一种较高的利他主义。因此,对民族的忠诚成了所有利他主义冲动的表达媒介。这种忠诚的绝对特性是民族力量的基础,也是民族不加限制地使用其力量的自由的基础。于是个人的无私变成了民族的自私。因此,一些国家在国内矛盾冲突的情况下,总是善于发动对外的战争和冲突以转移国内矛盾。这也说明为什么用扩大个人的同情心以解决人类较大范围内的社会问题的希望是毫无结果的。超越民族的人类共同体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激发不出人们的忠诚来。这种矛盾也使我们可以看出要建立当今的普世伦理何其困难。

  二、社会公正的实现

  鉴于个体与群体在道德行为上的差异,尼布尔认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消除社会不公正的重要资源有三种:

  1.。从本质上讲,宗教是一种关于绝对的观念,宗教伦理将爱作为理想,并使其成为道德生活的规范。在宗教中充满着反省和忏悔的精神,宗教的仁爱之心是在没有权衡和比较他人与自己的利益下满足他人的需要,“爱你的邻居是无条件的”,宗教正是通过这种绝对的方式激发出爱与仁慈。这种绝对宗教意识通过使人的生存意志和权力意志服从于绝对意志,通过把超越的价值赋予人生,使人达到更高层次的自我要求,这无疑是一种道德上的成就,是对道德生活的永恒贡献。

  但是尼布尔认为宗教道德也有缺陷和危险。首先,宗教道德原则容易激励个人,而不容易促进社会与政治的政策,因为宗教可以通过信仰激发人的爱与仁慈之心,使人超越自己,但宗教很难仅仅靠爱的精神去影响建立在权力和利益基础上的社会群体。另外,在处理个人之间的关系时,由于爱和仁慈有较明确的对象,可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在解决较大范围的社会问题时,由于对象不太明确具体,爱的精神常常显得苍白空洞。其次,宗教的绝对化性质和绝对化形式以及对绝对理想的追求,可能导致对现实人及现实的人生的否定。这种对人的否定,一方面会坠入禁欲主义而倡导病态的德行;另一方面会沦入悲观主义而认为神国与人国、神性与人性之间的差别是绝对的,人的世俗社会属于魔鬼,只有个人可以通过信仰获得拯救,而社会问题与社会不公正按照任何伦理原则都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

  2.人类理性。理性与宗教不同,理性伦理追求公正。理性能够扩充一个人认可他人生活而不是自己生活的能力,并使这种能力永恒化,但理性不能创造这种能力。自然赋予了人企图永远延续其同类生命的性冲动,在同样的程度上,这种性冲动也是人企图维持自己生存的生命能量的冲动,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冲动,即弗洛伊德心理学上的术语“里比多”,由此而产生了、权力意志及其各种派生的欲求——在有意识的目的开始限制利己冲动之前,人显然不是通过纯粹突出自我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人的自然冲动促使他力图平等地考虑他人的需要与自己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使自己的需要与他人的需要达成和谐。

  在审视较大范围的社会生活时,理性能分析各种关联的力量,按社会的整体福利来衡量各种力量的结果,有助于建立社会公正。我们的理性程度发展越高,就越能够正确地评价其他人的需要,就越能够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动机与冲动的真正性质,就越能够正确选择有效方法去实现我们赞许的目的,就越能够协调我们自己的生命冲动与社会冲动之间的冲突。因此,理性的发展能够增进人的道德能力,具有较高理智水准的人,更容易对其他人的痛苦产生同情,激发仁爱之心,更容易克制自己的自利性自然冲动。人能够考虑甚至选择他人的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是产生于理性对社会一致性的要求。社会中理性的增长会挫败非理性社会对不公正的接受,使社会公正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

  理性也同样具有缺陷与不足。首先,个体的利己性自然冲动的力量强度常常超过理性的控制能力,尤其是当个体将自己的利己冲动与社会群体的冲动混在一起,使得人对其共同体的奉献总意味着改变了利己主义的表达,就像是利他主义的表达一样,或竭力证明自己的利己冲动是社会和谐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社会企图协调的整体的生命力中是一种合法的成分,使得理性往往显得软弱无力,有时甚至为其提供道德的合法性支持。其次理性伦理的本质是在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寻求和谐与平衡,不具有像宗教伦理那样的超越一切现实利益的普遍的绝对的道德准则和原则,因此在解决个人与他人和社会的冲突时,理性很难使人真正超越自己的利己冲动,常常最终又退回到功利主义的立场上,将个人利益置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上。

  3.社会强制。既然仅仅依靠和理性道德不可能真正消除社会不公正,强制就成了不可避免的选择。尼布尔认为,由于人的天性中存在利己的自然冲动,由于社会中存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强制是必不可少的。常见的强制首段包括:约束、限制、冲突、战争、革命、法规、政府等。在运用强制时,关键在于如何使强制减少到最低限度,并选择道德和理性最相容的强制形式。如果我们承认公平、公正乃是社会最合理的终极目标,那么,旨在建立更广泛的平等的社会强制就具有道义上的正当理由。强制通常可以分为暴力强制和非暴力强制,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类强制都是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生活、财产与权力的破坏。但暴力强制具有攻击性的特征,而非暴力强制具有消极性特征,从目的和结果看,二者并无根本区别。不过,非暴力强制和暴力强制相比,可以防止或减少对方遭受更多的肉体痛苦和心理痛苦,但往往会激发对方的愤怒,使冲突加剧。因此,尼布尔提出应把暴力控制在最低限度,除非迫不得已,不应使用。对于这个问题,尼布尔认为有两种不可取的倾向:意识单纯追求暴力的恐怖主义,意识片面强调非暴力的妥协主义。这两种倾向都已被证明在现实政治中是徒劳无效的,因为两者都没有真正了解现实的政治生活,不了解群体行为的重要特点。浪漫的恐怖主义者未能将他们的恐怖行为与始终如一的政治谋略相结合,而妥协主义者又错误地将最有力量的政治手段归结为纯粹的不抵抗。

  尼布尔指出,社会中的强制因素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危险的。人类的历史,就是追求社会强制与公正的努力不断失败的历史。究其失败的原因,通常是完全致力于消除强制的因素,或者是由于过分地依靠强制的因素。完全依靠强制的因素,就意味着新的暴君统治代替旧的暴君统治;而否定强制手段,仅仅依靠道德和理性的力量去减轻强制力量,在还需要这种强制力量时能控制这种强制力量并使其对社会负责,去摧毁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权力,这些方法都有局限性,社会绝不可能非常明智地把所有的权力都置于这些方法的控制之下。那些拥有不负责任的权力的人不可能基于整个社会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己的权力,也就必须通过强制的方法摧毁这种对不负责任权力的占有,这样就又处于一种用新的不公正去取代旧的不公正的危险之中。这也是一种道德的悖论。

  通过以上三种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的谋略的比较分析,尼布尔指出,单纯依靠和道德说教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公正,而仅仅采取强制手段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正,因此正确有效的策略应该是强制手段与理性道德和宗教仁爱相结合。强制可以改变现存的社会不公正,理性道德可以保证强制的合理运用和符合理性的目的,而宗教的仁爱精神可以为人提供超越自我的最高理想。

  三、简要评析

  客观地讲,尼布尔的见解中不乏真知灼见,他对传统的宗教思想和伦理学说的批判非常深刻。从他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他是一个宗教哲学家,但在社会政治学方面却深受马克思的影响,坚信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在于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权利的不公正,在于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人对被统治的人的剥夺,要消除社会不公正,就得采取合理的强制手段,包括暴力革命;单纯的道德说教只能是空想,单纯的道德信仰只能是麻醉人的鸦片,只有与强制结合才有成效。基于这一认识,尼布尔对无产阶级的革命,对黑人追求平等权利,对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斗争。都表示了深深同情。尤其他对个人和群体道德行为的矛盾分析,提出了“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社会”这一很有价值的观点,对于我们认识和分析当前的国际冲突、民族矛盾等,及其全球化趋势下道德进步举步维艰的处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但是,尼布尔的学说中也存在不少值得探讨之处。第一,尼布尔认为社会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是社会公正,但何为社会公正?社会公正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实现社会公正?对此,尼布尔的论述并不清楚而这些问题正是伦理学的核心,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对社会公正的追求就只能限于空谈。

  第二,尼布尔将个人道德行为与社会群体的道德行为作了截然的划分,认为前者既有自私的一面,又有无私的一面,而后者仅有自私的倾向。这种划分显然过于绝对,因为任何社会群体都是由个人构成的没有个人也就没有群体,群体行为不可避免地与个人行为有密切的关系,社会群体也同样可能有无私的利他行为。事实上,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就常常看到社会群体对其他个人群体的无私帮助。超级秘书网

  道德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充分认识道德和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中的共性和区别,重视道德在传播过程中的教化和感染作用,对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德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某些环节忽视了“德治”的作用,今天同志“以德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提出给予了道德在国家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以应有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谐,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一并提到治国方略高度的现阶段,道德和法律将并驾齐驱,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但道德与法律有着很大的区别。

  一、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规范。法律规范是制度化规范,是经国家、政治团体或阶级以宪法章程、司法机构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意志,道德规范则不同,它并没有制度化,不是被颁布或规定出来的,而是同一社会或同一生活环境的人们在长期的反复的共同生活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并通过某种风俗习惯,传统的方式固定下来或者由一定社会的思想家们把这种要求和认识集中概括起来,然后,见之于人们的生活实践。

  (二)道德规范不使用强制性手段。法律规范是一种阶级意志的体现,就必然以强制性手段强迫人们执行,遵守它的要求,就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生活和行动的权利,否则就会受到惩罚。道德规范则不同,它是借助于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以及传统风俗习惯来实现的。

  (三)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内化的规范,也称为良心,良心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和检查官,道德规范只有在人们真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时,才能得到实施。法律规范不管人们是否有遵守的动机,只要在行动上没有违反就不去干涉,那种迫于法律的压力而循规蹈矩的人,在法律意义上是好公民。道德规范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道德教育和道德感染来实现的。

  二、道德情感在社会生活中的传播方式和作用途径

  (一)加强道德教育,培植“良心”择善去恶的能力。通过道德教育,可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方面形成人们内心信念,另一方面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两方面相结合,将对人们的言行产生巨大作用。

  内心信念是人们从思想,情感到行动自觉遵循道德原则和规范。它是通过学校、社会、家庭的道德教育,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增强人们的是非观念,从而使人们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些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观念,形成了牢固的内心信念,它一旦形成,很难改变,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严格要求别人。通过道德教育,还可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培育良好的道德环境,形成广泛的一致的社会道德舆论。舆论是人们对共同关心而又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大体一致的意见,对人们的行为有支持,约束等影响。见义勇为的模范青年徐洪刚当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把死的可能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予了别人,这种高尚的行为,表现出崇高的品格,自然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赞誉。如果一个人不能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或违反道德原则,必定要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批评,甚至招致事业的挫折和失败。社会舆论是无形的,但它的作用是强大的,能够对社会的一些重大问题发生重要影响,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性情和气质,从而改变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

  可见,道德虽然不象法律那样靠强制力量实施,但道德从一定意义看,对人言行的制约,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我国西汉著名的思想家贾谊就曾经指出过,道德同法律相比,在培养人们的善良品质中,有着特别微妙的的作用。他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将然之后。”更重要的是,道德通过“良心”的作用,能“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妙,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就是说,道德可以通过道德教育,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改过迁善,不仅可以遵守道德规范,也可以遵守法律规范,而且还可以不产生违法犯罪的动机。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实践中,着力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体系,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寻找切实有效的道德教育方法,使社会主义道德深入人心,打动人们的心灵深处,通过干预人们的思想来影响人们的言行,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二)发挥道德情感在传递过程中的感染作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往的,人们的道德面貌、道德状况,必定以相互的联系和交往为媒介传播开来,给人以或善或恶、或好或坏的影响。

  如果我们的党政干部都能像焦裕禄、孔繁森一样,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公正无私,勤勤恳恳,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就会在社会上率先树起讲道德的榜样,对各行各业产生广泛的感染作用。如果一个医生从党的干部身上看到了模范遵守道德规范的品质,在情感上受到启迪,就会在自己的工作中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如果这个医生的病人是教师,这个老师也会从医生遵守道德规范的模范行为中受到启迪,促使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精心培育自己的学生,使他们早日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材。这种情感还会传递下去,传给服务人员,传给工人、农民、军人、警察,最终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一个人的道德状况,可以通过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方式,在数以千计、万计的人们的感情上产生共鸣。人们所接触的面越广,涉及的人越多,道德情感的感染力就越大。善的情感能通过一传十、十传百的循环往复;那么,恶的情感,也会按照同样的途径传递下去。我们决不能低估道德情感在传递过程中的感染作用。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改善,社会风气的好转,社会的安定团结,往往就是在这种道德情感潜移默化的传递和感染中实现的。我们常见到这样一些事实,人们的一些思想疙瘩、忧虑、不安和心理负担,如“”练习者的转化,并不是靠某种激动人心、美丽动听的言辞来解脱的,而是靠党的干部朴实正直、苦口婆心的工作、通过医生护士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通过服务人员热情诚恳、周到细致的服务态度,而得到解脱和转化的。他们在获得新生的同时,又会把这种美好的道德情感传递下去——回赠给别人。但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在这个无穷循环的道德情感传递的链条中,每个接受者又都会成为传播者,大家都会因接受而受惠,因传播而使自身的道德情感得到进一步提炼和升华。正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何乐而不为?歌曲《爱的奉献》中有两句词写得非常有哲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生动地反映了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感的互相感染和互相传播的功能。

  参考文献:

  [1]陈文博,韩绍祥.教师职业道德[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5.

  [2]罗南杰.伦理学教程[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道德论文范文第3篇

  中国传统文化别注重道德教育和自我修养。首先将“德行”列于首位。道德唯上,渗透于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做人讲道德有“不识一个字亦须堂堂正正做个人”的说法;做文章讲道德强调“文以载道”;做官要“为政以德”,教育以“德教为先”等等。其次十分重视个体的修养实践,强调要将道德认识见之于生活行动,提倡“身体力行”“躬行实践”。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孔子提倡“修己”“克己”。而孟子的“反身而诚”、“求其放心”、“发人善端”都是强调应该发挥人的道德理性。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倡导克己自省、立志乐道、改过迁善、知行相资等修身原则和方法,突出个人的主体地位,肯定主观能动性,在生活中,要随时监督自己,严于律己。注重内省。这对学生的思想、意识、行为模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学生追求至善至美的人生境界。塑造学生健全高尚的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诚实守信、以义为上”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

  中国古代先哲十分注重诚实守信,将其视为立身之本。《孟子》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就是强调人应该效法天道真实无妄的品德。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诚信无欺是人际交往的原则。中华传统文化承认人有义和利的双重需要,从不否定利的存在和价值,但是更加注重轻利重义的品质。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为大学生指出了一条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途径,主张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认为“君子思义而不虑利,小人贪利而不顾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不能违背诚信的原则,更不能违仁丢义。为利出卖灵魂、丧失人格、更是为人不耻。孟子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以义为上的价值取向,对当今社会过分世俗化和物欲化的倾向可以起到很好的抵制和克服作用,有利于引导学生正确处理诚信和义利的关系,形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积极的价值观。

  3.“仁爱孝悌、谦和好礼”的人伦原理

  中国传统道德中,在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方面。特别重视和强调对人宽容厚道,关爱他人,尊老爱幼的伦理规范。孔子以“仁”作为自己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对仁有多方面的解释,樊迟问仁,孔子回答说“爱人”,同时要尊重人,孔子说:“己立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古代十分重视“明人伦”,强调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在人伦要求中提出“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把“礼”看成是治国安邦的根本所在。《左f将礼比作国家的躯干,并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苟子认为礼是“法之大分,类之纲纪”。礼,一方面是封建社会上下尊卑,君臣父子等级的体现与规定;另一方面也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必备条件。《礼记·冠义》把礼当作区分人与动物的根本标志,认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所以孔子对世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时主要表现为“让”。“让,礼之主也”。对人谦让,是礼的重要道德内涵。提倡“谦恭礼让”、“严己宽人”的处世哲学,达到“荣辱不惊”“弘毅坚韧”的人生境界,为人们提供了处理人际关系的思路和方法。可以帮助学生培育宽容忍耐、尊重他人、注重和谐的优秀品质,在学生中间营造一种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和谐氛围。谦让首先是自己要谦虚,不妄自尊大,不骄傲自满,通利能辞让,治学能下人,只有如此,才能不断进步,有所作为。

  4.“精忠报国、克己奉公”的爱国抱负和集体情怀

  中国传统道德中始终贯彻着一种“公忠”的道德原则,强调个人对国家命运的关心,即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重视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强调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以群体为本位。在公私关系上,强调“公”。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忧国忧民精神,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意识;岳飞的“精忠报国”的高风亮节,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坚贞品格;以及“饮雪吞毡,坚贞不屈”的苏武,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义务感,所有这些都体现着中华儿女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国传统道德强调“克己奉公”,始终把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主张个人应该为国家民族利益尽职尽责,应以天下、国家的富强发展为已任,胸怀天下公而忘私。历代传颂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至理名言。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维护祖国尊严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学生把个人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奋发图强、刻苦学习,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5.“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进取精神

  《易经》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不息”的思想,被历代思想家所崇尚,成为人们激励斗志、克服困难的精神支柱。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道:“昔西伯拘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迂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这段名言。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精神的具体体现和有力写照。自强不息刚健有为,既含有坚定的意志力、果敢力、笃实的行动力,又含有积极主动的追求精神,道出了作为人应有的人生态度,胜不骄、败不馁;正视人生中的挫折与逆境,依靠自身的智力、能力和毅力不断地去超越自身,从而获得自身的目标与价值。同时,中国传统理论的“有为”精神。主张有所创造,有所作为,有所实现,在人生舞台上能够有所“立”。对学生进行“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教育,可以培养学生以民族振兴为己任,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有所作为的精神品质。

  中华民族以艰苦奋斗精神著称广世,向来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苦为乐的品德与境界。孔子认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应该过分追求个人的物质欲望,因为过分膨胀的物欲,会造成道德的堕落,所以他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孔子自己不仅以粗粮冷水、曲眩而枕为乐,更赞赏以苦为乐、勤奋好学的弟子颜回。所以他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周易》指出“君子以俭德辟难”,《尚书》提倡“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墨子》提出“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古代先贤们甚至进一步提出了勤俭节约的具体方法:朱柏庐在《冶家格言》中明确提出“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资冶通鉴》则主张“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古代先贤的名句佳篇和勤俭事迹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消费观、审美观、是非观,用艰苦奋斗的精神来磨炼意志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总之,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以人为核心,以社会伦理和道德修养为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人的道德修养,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传承发扬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程馨莹,赵永强.用中国传统文化建构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4).

  [2]朱熹.四书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7.

  [3]罗国杰.中国传统道德(简编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4]正蒙·近思录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8.

  [5]范仲淹.岳阳楼记[A].历代文选(下)[c].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63.

  [6]彦,夏伟东.传统与选择[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道德道德教育

  道德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个体选择道德选择

  人们生活在现实和理想的双重世界里,无论何时何地,个体都面临着多种选择,道德选择是个体拥有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个体价值的实现和人生幸福是通过不断的道德选择来确证的。那么,个体到底是怎样进行道德选择的?如何通过个体的道德选择,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我们又怎样把符合道德选择规律的理念应用到道德教育中去,切实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这些问题是当代急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想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要对个体、道德选择等基本概念的意蕴作纵横二纬度的考察,对个体道德选择进行基本理论的疏理。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论述个人正义时,阐明了个体的构成。他认为:同城邦中有三个阶层一样,个体心灵中有三个部分:理智、激情和欲望。城邦之所以是正义的,是因为每个个体都各行其是、各安其分;个体的正义就是在个体的心灵中各司其职,和谐共存,非义就是心灵三部分争斗不和,相互干涉和彼此优越。

  精神分析学派对人的心理、人格和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独特的微观探讨,为个体道德的深入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代表人物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灵包含三个基本领域:本我、自我、超我。本我即潜意识,又称“伊底”,是人格的基层领域,“本能是它精力的源泉;‘无组织无统一意志’是它存在的本质,无时间观念是它存在的特征;追求本能满足和快乐感受是它唯一的目的”。本我所表现的人格部分完全是情绪的、冲动的、非理性的。自我既是本我的一部分并依赖于本我,又超出了本我,处于本我与外界之间以保护本我,“自我是人格心理的继发过程,它由心理发展到知觉,然后进至记忆、思维、语言和行动”。其主要功能是将人格之内在心理与外在现实相结合,它活动的基本方针是唯实原则。超我是人性和人格中高级的道德层次,“超我是一种心理的超越过程,其基本内容是人格的‘自我理想与良心’;其基本作用是‘限制或禁止’;其基本表现形式是理性和道德;而其所趋向的目标既非个人内在心理世界也非人的内外统一的现实世界,而是非个人的外在超越的理想世界”。精神分析学派给我们认识个体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心理学资源,对个体的无意识领域及其非理性领域都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在伦理学上,个体是与集体相对的概念,在胡塞尔那里个体是作为超验自我学意识存在的,因此,个体“在纯粹的或超验的意识领域,呈现出由‘自我’(ego)一‘我思’(cogito)一‘我思对象’的构成性(动态)图景;或者是‘自我’(ego)一‘意识作用’(noesis)一‘意识对象’(noema)的三步结构。”关于自我存在和主体性理论得到了具体的展开形成了完整的个体性理论和人格理论的是号称新托玛斯主义旗帜的马里坦,在马里坦那里,“个人”(person)、“个体”(indevidua1)和“人格”(personality)等概念得到了解析,他认为:…个人’是一个本体论存在意义上的概念,它的实质是单个人的人格或‘人格实体’。‘个体’则是相对于社会或团体而言的,它表明个人作为某一团体成员的身份,亦即作为‘社会实体’(socialbody)的身份。个人的人格本质在于其精神存在,个体性的根基则在于物质。”

  心理学上的个体:在心理学上,个体就是指人格或人性,人格和人性是作为同义词来对待的。张春兴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人格是个体在对人对己及一切环境中事物适应时所显示的异于别人的性格;个体的性格,系在遗传与环境交互作用下,由逐渐发展的心理特征所构成;而其心理特征表现于行为时,则具有相当的统合性和持久性。”

  人的心理活动是丰富多彩和及其复杂多样的,一般认为主要包括心理过程和个性两个方面。这里个体指的就是具有特殊个性的人。个性具有整体性、稳定性、独特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后现代主义学者曼弗雷德·弗兰克是德国当代著名的研究个体哲学的哲学家,他在其著作《个体的不可消逝性》中,主要对个体的自我意识、主体性、人个性和个体性四个方面进行了考察;也就是这四个方面是个体最主要的特征。

  马克思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也就是说,个体的历史发展,始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又强调:“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我们从这里可以明确地看出马克思所说的“个人”同我们所讲的个体的内涵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个体作为马克思关注的焦点之一,始终是他探讨社会发展的主要脉络之一,无论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和国家形态,都是从一定的个体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然后从个体到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到成为个体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个体,最后成为联合起来的个体;其次,这里所说的个体,并不是像费尔巴哈所认为的“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而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个体,他具有“特殊的人格”。…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本性,而是人的特质。”因此,在个体道德选择中,个体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和实践的个体,同时个体还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具有自由选择意志、能够承担道德责任的个体。

  有了个体概念的基本理解,我们可以初步探讨在道德选择中的个体的基本含义和特征了。

  首先,个体是具有自我识的个体,自由通过自我意识,个体才能有道德选择的能力。在自然状态下,“原始人没有清晰的个体意识和概念,那时候,不仅个体还没有从类中分化出来,而且整个类与自然界混为一体的”因此,个体在这种状态下,没有自我意识,没有自我选择的意识和能力。罗国杰说:“人类自从具有自我意识以来,就有了选择活动。但是,由于人在自然必然性面前始终处于受支配地位,选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人们还没有形成选择的意识。”古代人类自从具有了自我意识以后,才真正开始了选择活动,因而道德选择的第一个前提是个体必须具有自我意识,丧失了自我意识的人、还没有自我意识的婴儿是不能进行道德选择的.充其量只能是本能的反映。

  当然,自我意识也有一个不断觉醒的过程。黑格尔具体考察了个体的自我意识,极大促进了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在《现象学》中论述了自我意识,它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意识。它包括感觉确定性、知觉以及力和悟性、现象和超感觉世界。第二层次是自我意识。它是自身确定性的真理,具有独立性和非独立性,主人和奴隶之分,同时自我意识具有自由性。第三也是最高层次是理性。理性具有观察的理性;理性的自我意识通过自身来实现;以及自在和自为的实在的个性。特别是个体具有立法的理性.审核法律的理性。

  其次,个体的主体性。王义军认为,“所谓主体性,顾名思义也就是主体的属性,是处于主客体关系中的人的属性,是区别于物性和神性的人的特性,它不是完全受自然法则支配的物性,也不是超自然的神性,而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亦即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这种统一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不是‘一半天使,一半野兽’,而应是感性中有理性,或理性积淀在感性中,两者合二为一,融为一体。也就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讲的自然的人化或人化的自然。”当代学者刘敬鲁认为:“主体之为主体,本身即是一个动态系统。主体性作为主体的性质也由此具有动态性、系统性。主体性这一动态系统有三个子系统或三个层面:主体的需要性、主体的精神性、主体的实践性。”瑞士哲学家让·皮亚杰认为,主体性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生成的,人类在原始的自在阶段是无所谓主体性的,主体性只是在以后阶段才通过自由地调节自己的活动来肯定其自身的存在的。

  综上所述,我们所认定的个体,是具有道德选择意志自由,具有主体性、历史性、现实性,具有选择能力的个体,他既是具体的个人,又超越于具体个人,是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个体。

  人类社会肇始,个体与群体就一直是存在的矛盾体,对他们的权重不同便有了社会结构的分野。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群体又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但并不是众多有限个体的简单组合。如果抽离出对个体和群体具体规定的纷争,我们把中西方社会划分为以下两种社会,会得到许多人的认同:西方社会具有个体主义的传统,中方社会注重群体的价值。

  由于个体力量的渺小,以及人们认识世界知识不足,改造世界能力的低下,个体一直被自然界、神、宗教或者社会等压迫着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他者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生活态式完全取代了个体,个体的解放一直是人类历史心头上的痛。

  在西方,个体的张扬和创造,一直被颂扬着强化着,他们注重个性解放,崇尚个体创造,呼唤个体理性,执着个体实现。在古希腊的思想家中,就提出了“认识你自己”的人本要求,进而形成了“人是第一重要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等思想。在“黑暗的”中世纪,个体被置于神的主宰之下,“人被宣布为上帝所安排的秩序的组成部分,作为绝对的好决定一切的本原。上帝早就预先注定了世界和人的命运。他行事不让人知道,把人变成自动执行神的意志的盲目的工具”。为了冲破锁在个体身上的桎梏,为了确证“我是人,人的一切特性我无所不有”,发轫于意大利席卷整个西欧的广泛、深刻而持久的文艺复兴运动,从最顽固思想和最坚固的枷锁中冲出了一片天地,从此以人为本的立场被确立,个体被高扬,被大写为“人”。

  在中国,如果用不怕冠之以偏概全的罪名的话,我们用整体本位主义来浓缩自孔孟以来的以儒家伦理为主流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本精神的根本点或实质性内容,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坚决地反对;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是一个个体服从整体,个体的感性存在服从个体理性存在的整体本位主义。这种整体本位主义首先表现在人统一于天的整体本位宇宙观,孔子提出了“天命”、“天道”观,认为“天命”、“天道”运行不息、不可抗拒,人们只有服从之;孟子也“明确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天人和一思想”。他们的这些思想被历代思想家不断发展和深化,成为禁锢个体思想的桎梏,个体在“天道”面前,没有任何其他选择只有服从;其次,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为社会绝对高于个体的社会本位主义,把个体的道德选择定位在对社会道德规范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绝对服从上,自孔子起,就明确提出了个体必须服从社会等级礼仪制度,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思想,并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孟子更是规范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五伦秩序,个体决不能有任何违反的行为。到了宋明理学发展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吃人礼教,更是把人看作社会的附庸,为了社会群体,完全没有了个体。

  自从1840年开始西方列强用坚枪利炮打开中国封建帝国的大门之后,是中国发奋图强、探索救国、振兴中华的奋斗史,是中国探索现代化的奋斗史,也是中国人个体解放的奋斗史。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近代中国历经了两次重要的个体解放的时期,一是以高举反帝反封建为手段,争取民族解放和自由为目的,倡导科学与民主为己任的“”;一是1978年开始的中国的改革开放运动。“我来了,山川五岳为我开道。”这种改革开放以前所未有的气势开辟了中国的建设之路,冲破了长期被禁锢、被遮蔽了的个体主体性,中国的改革开放的高歌猛进,合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用科学技术锋利无比之剑,打开了个体的自由之门,造成了人类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它为人的发展和人的积极创造精神的发挥开辟了巨大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人类的选择能力和选择范围在极大扩张,在这种科技主义的旗帜之下,我们能抛弃个体的道德选择吗?是的,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处于深刻的危机之中,麦金太尔用他敏锐的洞察力、犀利的笔锋道出了切中肯綮的三大表现:“一、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判断的运用是纯主观和情感的;二、个人的道德立场、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的选择,是没有一种客观依据的主观选择;三、从传统的意义上,德性已经发生了质变,并从以往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我们对此也不能视而不见,我们通过对个体道德选择研究,切实为处于道德危机中的人们寻找自己的个体精神道德家园。

  时代的变迁,社会结构的转型,已经把个体生拉硬拽到现代文明中,古老的永恒话题“认识你自己”,又一次成为人们必须回答的重大历史课题“我是谁?”“我应当是什么?”“我怎样成为人?”在本课题中,道德选择是个体拥有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个体应该具有怎样的道德素质和人格价值,个体怎样进行道德选择,无疑占有核心位置。

  选择,通常的说法就是“挑选”,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中作出取舍。亚里士多德认为,选择“是对于一种不同于当下快乐的目的的概念,指在追求某种善的各种能力中伴有技术的正确性的那种能力,这种能力使一个人在所面临的危险中做出正确的行为”。“是同时包含着意图与能力的追求目的(善)的实践”选择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显著标志。苟况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这里的“辨”是具有理性、有思维的选择的前提;“选择是人类特有的功能和活动形式。在现实世界中,惟有人,惟有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地进行选择”。虽然人类自从具有自我意识以来,就开始了选择活动,但是,只有到了近代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马克思看来:“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也就是说,人的选择是有意识的,马克思进一步说明了人类选择的尺度:“动物只能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在人生道路上,人们时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从选择的主体看,分为个体选择和社会选择。从价值角度来看,所有选择可以分为两类:事实选择和价值选择,只有价值选择才是人之所以为人,人能够成为人的方式。其中道德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价值选择。

  对道德选择,人们有不同的界定,狭隘地理解就是道德行为选择,《伦理学大词典》中解释为“道德选择(moralchoice),行为主体(个人或社会集体)在一定的目的和道德意识支配下,对某种道德行为所作的自觉选择,是道德意识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前提,又通过道德行为具体表现出来”。他的解释,偏重于狭隘的道德行为选择,认为当行为主体面临多种行为选择的可能性时,并且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又具有善恶和道德价值程度上的选择。何建华认为:“道德选择是人生选择的基本形式,是指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现实的道德关系中所进行的各种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选择。道德选择是人类在道德领域中所进行的选择,与人类其他选择活动不同,道德选择的最大特点是自律性。”罗国杰认为:“行为选择只是道德选择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称之为狭义的道德选择。而广义的道德选择则渗透于人类的一切领域,不仅包括行为动机、意图、目的的选择,而且包括行为的方式、过程、结果的选择;不仅表现为外在的行动、交往、调节等道德实践活动,而且表现为认识、情感、意志等道德精神活动。”

  我们这里的道德选择概念取广义的含义,但同罗国杰的又不大一致,是指渗透在人们各个领域的,人们处理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时的思想道德观念、道德心理机制、道德思维图式以及道德行为结构的综合趋势,它具有主体性、意识性、规范性、超越性、生成性、自律性等特点。他是个体对生活世界的生存方式,是个体发展的道德纬度。

  道德选择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亚里士多德十分注重选择,认为虽然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各不相同,但对幸福是最高的善是没有疑义的,而任何善都是通过实践和选择来实现的。“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

  道德选择是人类特有的拥有世界的重要方式。人类创造出了协调彼此之间关系的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道德,在面临各种道德问题尤其是道德冲突时就需要根据自身、他人、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道德选择,个体通过自己的道德选择,不断确证着他的人格,不断规定着他的本质。个体的道德选择是“善”的,那么,在社会中他就是一个善者,他的道德选择是恶的,那么他将被确证为恶人,虽然个体的道德选择有时善有时恶,但我们总是从个体的主流的道德选择来规定他的内在品质,也就是不断的无数的道德选择规定着他的内在品质,换句话说,我们也只有根据个体的许许多多的道德选择来确认他的存在,而不是根据其他什么来确认。

  人本质上是道德存在!这是因为,首先,人只有通过道德选择才能确证人的真实存在,个体选择了德性生活,他就是具有德性的人,个体选择了非德性生活,他将成为被历史唾骂的对象,甚至退化到动物之列。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提出了他的幸福观:“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某种心灵活动(而非机遇的产物),其他善或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或是本性上作为手段协助和裨益幸福。”这种德性的生活或者幸福的生活只有通过道德选择才能达到。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愤怒或恐惧并不是出于选择,而德性则是选择的或包含着选择的”,又说:“所以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适度之中。”“而这种适度是由罗格斯规定的”,我们认为个体道德选择对个体的成长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道德选择是个体通往幸福之路的“阿基米德”支点。其次,选择性是个体德性的重要特点,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接下来讨论选择”,再者,也正是有了人类对未来世界的道德选择,也就是说,正是个体对“善”对幸福有永不竭止的追求,才激励个体不断的进行道德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为之景仰和追求的人生价值和理想,以及幸福、荣耀、尊严等,都是在个体的道德选择中实现的。当然每个个体道德选择的程度能力是不同的,然而也正因如此才呈现出生活世界中的丰富多彩的个体,也才有了千差万别的生存方式。

  “道德选择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作为理性的主体,人总是不断地追寻着自身存在的意义并企望实现自身的价值。”人只要活着,就要面对不断地选择,就要使自己成为人,不断进行道德选择。我选择我存在,只有在不断反复无穷的道德选择中才能确认自我人格,才能区别于他者,在尼采用道德的利刃杀死了上帝之后,人们才在社会、他者为自己选择的境遇中惊醒,也正是在这时才发现自我还有道德选择的能力,没有了上帝的选择心灵不免有些失落,毕竟个体要通过自己的道德选择建立起心中的上帝。超级秘书网

  自达尔文以降,“自然选择学说”高扬了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自然进化规律,使选择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然而,达尔文使人冲破了上帝的阴霾,却又给人套上了自然必然性的枷锁,它把人类完全交给自然支配,忽视了人作为进化的最高级生物所具有的自我能动、自我组织、自我选择性。把社会规律同自然规律分开来的是引起哲学“哥白尼式革命”的康德,康德认为,认识和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道德高于认识。每个有理性存在的意志都是自由立法的意志,道德的对象是自由的规律是人的实践精神自我立法、自我选择,只有出于人的善良意志的行为,只有经过人自由选择的东西才是道德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终目的,孔子也把“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卢梭说:“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也把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作为最终鹄的,萨特认为:“人,不仅就是他自由所设想的人,而且还只是他投入存在以后,自己所愿意变成的人。”驯萨特从个体的存在和行动本身中去理解自由。因而,个体道德选择的终极目的是个体的自由,只有个体的自由才能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也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到那时,人类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

  道德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技道德;激励功能;理想;道德榜样;道德评价

  Abstract:Theincentivefunctionofscientificandtechnicalmoralityliesintheouterincentivessuchasideals,examples,appraisal,andtheinnerdrivesuchasthesenseofresponsibility,honorandtheachievementsofscientificandtechnicalworkers.Thetwopartsinteracteachothertoformaspiritualstrengthtostimulatescientistandtechnicianstobeactivebothininventionandincreation,toencouragethemtodedicatethemselvestoscience,andtomotivatethemworkinghard,makingcontributionselflessandpursuingscientifictruthinlifetime.

  Keywords:scientificandtechnicalmorality;incentivefunction;ideal;moralexample;moralappraisal

  “激励”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overe”,它的原意是“移动”、“采取行动”。我国汉朝司马迁所著《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也有欲以激励应侯之语,意即通过激发使其振奋。激励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指心理上的驱动力,含有激发动机、鼓励行为、形成动力的意思,就是通过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促使人们奋发向上,努力去实现目标。

  人人需要激励,科技工作者也不例外,激励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管理原理”。通过激励可以把有才能的、组织所需要的人吸引过来,并长期为该组织工作。从世界范围看,美国特别重视这一点,它从世界各国吸引了很多有才能的专家、学者。这也是美国之所以在许多科学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

  所谓科技道德的激励功能,就是指它具有一股激发、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能够诱发他们发明创造的欲望,促使他们通过目标、理想、准则、评价的体系,在科技活动中明辨方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自觉地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科技道德激励,它主要不仅满足科技人员眼前物质上的利益,而是满足其高尚的精神需求,来调动他们的科研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它把科技人员的需要引导到献身科学、勇于创新、为民造福、为国争光的执著追求上去,致力于他们思想道德境界的提高。

  科技道德的激励功能的实现机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由社会掌握运行,作用于被激励的科技人员,对被激励的科技人员来说可称为道德激励功能的外在社会机制,它包含着道德理想、道德榜样、道德评价三个构成因素;另一类是由被激励的科技人员自身掌握运用,进行自我激励,对于被激励的科技人员来说可称为道德激励功能的内在心理机制,它包括道德上的责任感、荣誉感、成就感这些人们内心隐藏的道德行为激发器。道德激励功能的社会机制是实现道德激励功能的外在保障,道德激励功能的心理机制是实现道德激励功能的内在基础。

  一、理想的激励

  理想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凝结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理想具有一种非凡的魅力,它可以成为激励人奋进、催人奋起、敦促人们不断追求的动力。

  崇高的道德理想是科技人员献身精神的强大动力。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说:“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而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1]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人们从现实出发,对未来目标的向往和追求。理想贯穿于人的精神生活之中,它是人的精神支柱,是鼓舞人奋斗的力量源泉。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只能是一具可悲的行尸走肉,他的一生,将毫无价值可言。

  科技人员从事科研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和消磨时间;不是为了夸夸其谈,哗众取宠;更不是为了金钱和权势,以满足一己自私自利的享受。科学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人类造福。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科学技术为人类造福的方向同实现人类崇高理想——共产主义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科技工作者立志献身科学应该自觉地把自己所从事的科技事业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联系起来,使科学技术服务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从而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人理想同人类的崇高理想融为一体。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科技工作者实现个人理想的正确途径。

  道德理想是成就事业的必要条件,是激励科技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取得成就的精神力量。科技事业是实现道德理想的载体,是道德理想付诸行动的具体实践。理想与事业不可分割,任何理想都是通过一定的具体事业的成就来实现,而任何事业都是在一定的理想指导下进行。理想使科技工作者更明智地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更明确地选择行为模式和行为路径。理想能深入科技人员内心,变成坚定的信念,从而更自觉地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人的活动如果没有理想的鼓舞,就会变得空虚而渺小。”[2]在他看来,理想对人具有一种非凡的魅力,它可使人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

  社会主义科技道德理想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它一旦转化为科技工作者的内在精神素质,就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社会主义科技道德理想的确立,使科技工作者看到了科学的明天,鼓舞他们奋发向上,激励他们攀登一个又一个科学高峰,取得一项又一项重大的科研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获得科研成果的科研过程,就是一个精神变物质的辨证过程。科技工作者的智慧、才能需要道德理想的激励才能发挥作用。他们把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知识付诸科研活动,并达到预期目标,道德理想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道德理想又是推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道德榜样的激励

  道德榜样是道德理想的具体化,他们相对集中地体现了理想人格的至善品德,有的甚至可以被认为是理想人格至善品德的化身。与完善的社会道德风尚相比,道德典范人物具有具体性、实践性、有血有肉、震撼人心等特点。因而,学习道德典范人物是确立道德理想的有效途径。

  科学家在追求真理和真知的同时,也在追求人类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在探索自然的奥秘的过程中,也在给人类树立崇高的理想榜样,激励着人们超越自我,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纵观古今中外,凡是取得重大成就的科学家或发明家,他们的道德品质也往往是后人钦仰学习的楷模。例如,居里夫人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她的高尚的道德品质也是为人们交口赞誉的。许多女大学生都把居里夫人作为自己的崇拜偶像。居里夫人的一生犹如蜡烛,为他人点燃光明。正如科学泰斗爱因斯坦所说:“居里夫人的品德力量和热忱,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存在于欧洲的知识分子中间,欧洲社会就面临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3]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科技人员的道德教育中,树立优秀的道德楷模,对培养科技人员的道德品质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巨大的说服力。有一位医学奖金获得者描述他极力想要达到由H·戴尔和丁·亨德森所树立的极高的成就标准时说:“两人都是思想上和人格上的伟大典范,两人都是崇高的个人,使你不得不为他们所感动。你更加勤奋地去工作,因为你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他们。”[4]478德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奥托·奥柏格在回忆他的导师时说:“一个年轻的科学家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跟他那个时代的科学巨人所进行的个人接触。”[4]478许多年轻有为的科技人员都以老一代优秀科学家为榜样,从他们那里获得巨大的鼓舞力量,提高了自己道德修养的水平。

  道德榜样的激励功能,还表现在被激励的科技工作者对于理想人格至善品德的欣羡、仰慕之情,驱动自己的心灵不由自主地倾向、靠近于高尚的道德形象,并力求达到与对方的精神世界合而为一。在道德榜样的激励中,道德认同的完成,不是基于功利的追求,而是以情感为中介,通过心理距离的不断缩减和高尚灵魂的反复浸润、潜移默化而逐渐实现的。

  一个好的榜样往往就是一部光辉的人生缩影,一股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一面理想人格的明镜。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5]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可以从无数前辈科学家的榜样身上汲取丰富营养,构建起自己理想的道德形象,并努力为之奋斗。

  三、道德评价的激励

  道德评价是人们对科技人员的道德行为所作的一种善恶褒贬的判断。它是人们社会道德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范围之广,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道德评价,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作用,但是,有时在法律无法达到的地方却能发挥巨大威力。人们常说的“众目睽睽”、“人言可畏”,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超过法律的力量。其影响之深,为法律所不及。

  道德评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对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褒贬,如树碑立传、科学研究中以发现者的姓名给定理等冠名的传统等,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科学工作者努力工作。

  除了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激励外,政府部门、企业、团体、科研单位,也应依据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评价和赏罚,对于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记功、授予荣誉勋章,以此作为对他们能力的嘉奖。国家表彰“两弹一星”功臣,表彰袁隆平、吴文俊的科技业绩,是激励科技人员的重大举措。

  道德评价不仅对道德行为给予肯定和激励,也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和惩罚。奖励可以产生正面引导激励的功能,使科技人员有成就感、光荣感,增强保持荣誉的内在动力。惩罚可以起到制止警告的作用,使之不再重蹈覆辙。只有褒贬得当,奖惩合理,正强化和负强化同时起作用,才会有力地激起科技人员的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增强道德修养,从而促进他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近年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和很多高等院校制定了科技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严肃处理了学术界出现的一些道德失范行为和腐败事件,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震慑作用。由此可见,道德评价能够激励人的上进心,调动人的积极性,鼓舞人的创造精神。国家科技部正在着手研究修改科技评估体系和奖励办法,这方面的措施非常重要,因为科技评估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对科技人员的行为导向作用。

  四、责任感的激励

  有人认为,科学研究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兴趣和好奇心,这固然是激励科技工作者探索自然奥秘的因素。但是我们认为,只有把个人兴趣和好奇心融入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之中,才更显示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感。

  科学家的责任感首先是,在科学研究中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力求预见自己的发明创造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并为此提出警告。凡是遇到可能对人类生存造成威胁,对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时,应该主动地加以调整或停止实验。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当中国的科学家在美国的实验室进行核酸人工进化研究的时候,随着研究的进展,科学家发现这类研究很可能会在短时间里制造出比艾滋病更厉害的病毒危害人类生存。出于科学家的良知,科学家毅然中止了这项研究。

  其次,科学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要对社会负责,要考虑到社会的效应。今天,科技发明创造对于人类有着如此强大的影响,以至对人类的生存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对他们的活动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后果漠不关心是不可能的。科学家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问题摆在科学家甚至那些似乎离知识的社会效果最远的数学家的面前,这绝不是偶然的。作为科技创造的主体的科学家是否应该为科学研究对人类及社会环境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前苏联著名科学家谢苗诺夫曾经指出:“一个科学家不能是一个纯粹的数学家,纯粹的生物学家或纯粹的社会学家,因为他不能对他工作成果究竟使人民情况变好还是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然,他不是在犯罪,就是在玩世不恭。”[6]

  科学家有责任把掌握的科学技术用于为人类的利益服务,防止科学技术被滥用;对科学技术应用的社会后果表示关切。爱因斯坦说:“如果你们想使你们的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该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7]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于支持反法西斯正义战争的需要,爱因斯坦曾建议美国研制原子武器。战后,他又呼吁世界要反对原子武器。前后两种态度,都是出于对人类、社会安全的考虑,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科技道德的具体表现。这种出于道德因素的言行,无疑影响了原子科学的发展。道德因素是保证科技成果不被滥用的重要条件。

  第三,现代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科技工作者对人类未来承担责任。为此,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球的未来的角度慎重选择有利于人类未来发展的课题进行探索;要求我们对自然界承担责任,承认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价值和意义,保护自然资源,防止生态环境恶化;要求我们对人类整体和平与发展承担责任,要对人类的共同命运与前途负责,使科技活动真正做到趋利避害,造福人类。

  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道德责任感,会使科技工作者把人类的命运和祖国的前途,与自己所从事的科学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激发出一种力量,为了科学的振兴、民族的崛起、社会道德的不断进步和人类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五、荣誉感的激励

  所谓荣誉感,是指个人履行义务之后受到社会的赞扬、肯定,从内心获得一种价值认同和感情上的满足。科技人员取得了某项或某几项科技成果的优先权、专利权,受到社会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尊重和褒奖,并由此而产生个人道德感情上的满足和自豪感。这种荣誉感能提高他们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觉心,激励他们以更大的热情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为社会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总理青年时代曾写道:“荣誉感可使有为之士益奋其勇气,以达闻达;不法之徒思考其过失,以补前衍”[8],揭示了荣誉感的自我激励作用。

  荣誉感表现为真正的动因,它激励科技人员奋发向上,鼓励他们去做对公共福利有益的事。荣誉是道德的卫生,对荣誉的追求首先推动着意志去发展自重的德性,然后又推动着它去获得社会的德性。我们不能设想那些伟大的业绩可以在没有对荣誉的强烈的爱的情况下被完成。假如科学家在科技活动中没有对荣誉、名望和不朽的憧憬,伟大精神和科学成就也就不可能获得。一般来说,对科技荣誉冷若冰霜,对别人真诚的尊重无动于衷,这绝不是清高,而是伦理心态不正常的表现。

  具有荣誉感应当是科技工作者的优秀品质。那么,应该怎样对待荣誉呢?从根本上说,科学事业是社会的事业。尤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重大科研成果往往是集体心血的结晶。离开了集体,个人将一事无成。个人的荣誉来自集体的共同奋斗,是集体荣誉在个人身上的体现。科技工作者应当把个人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看做是社会和集体对自己的鼓励和更高要求。社会和集体应当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建立功勋和争取荣誉,并且对个人荣誉感和自尊心予以保护和尊重,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精神力量。

  正确的荣誉感,不仅把个人荣誉同集体荣誉相联系,而且与谦虚是密切联系的。科技工作者经过奋斗取得了成就,此时最需要的不是骄傲,而是谦虚。一个具有高尚道德的科技工作者,十分珍惜社会和集体给予自己的科学荣誉,并能在荣誉面前,以真诚的谦逊想到自己的不足,虚心学习其他人的长处。这样的人,即使自己的科研成果还不能得到社会公认和应有的荣誉时,也不改初衷,仍然埋头苦干,继续履行自己的科技道德义务。因为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荣誉只能照亮过去,不能照亮未来。任何已有的成就和业绩,与未来整体事业相比,终究是小的起步。因此,不能把荣誉当作自我炫耀的资本或供人欣赏的装饰品,而是当作新的起点和新的动力。在荣誉面前,只有抱着谦虚的态度,才能理智地面对未来,开拓前进,从而在科研中取得丰硕的成果,为社会和集体争取更大的荣誉。

  六、成就感的激励

  成就感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希望在工作上有所成就,在事业上有所建树,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它是激励科技人员追求卓越、实现目标、争取成功的内驱力。哈佛大学的麦克莱兰认为,有强烈成就需要的人渴望将事情做得更为完美,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更大的成功。他们追求的是在争取成功的过程中克服困难、解决难题、努力奋斗的乐趣,并将目标的达到视为最大的幸福。他们并不看重成功所带来的物质奖励,而在乎从工作本身获得很大的满足感,以及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潜力、实现了个人价值时所产生的成就感。

  在这种成就感的激励下,科技工作者可以有极强的行为动机,驱动自己去追求自己探索的目标,甚至可以不计甘苦,废寝忘食,只问耕耘,不求回报。他们需要的主要不是外界的奖惩,而是发自内心的自我奖赏。“自我奖赏”是一种强有力的行为动机,属于本能欲望的性质。常见这样的现象,在一项科学成果面前,做出一般贡献的参与者常常为论文署名、奖金分配争吵不已,而真正做出主要贡献的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9],却冷静地自置一旁,无欲无求。

  庄子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0],意思是说,只有修养最高的“至人”、“神人”、“圣人”才能达到与道合一、物我两忘、不受功名所累的境界。只有超脱一己私利、不沉湎于物质感官享受、把为国家、人民乃至为全人类服务当作科技活动的准则,才能在科学上大有建树,并完满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正是像爱因斯坦、居里夫人那样不计名利、一心追求科学真理、为人类造福的高尚科技品德的人,才能成为科学巨匠;正是像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达尔文那样,尊重科学事实、不畏、不迷信权威的人,才能在科学上做出突破;正是像巴斯德、诺贝尔那样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人,才能摘取科学的硕果。

  古往今来,那些改革生产工具,在科学技术上做出贡献的人,一般都是具有为人类造福的高尚品德的人。探索科学真理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劳动,只有不畏艰险,勇于在崎岖小路上辛勤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爱因斯坦说过,对于一个科学家,人们往往是注意他有什么发明创造,写了什么著作,而忽视了他对人类更为重要的贡献是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但正是这种精神和品质,才推动他们为人类作出贡献,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晓静.名人名言录[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73.

  [2]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362.

  [3]刘凤端.简明科技伦理学[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89:214.

  [4]徐少锦.科技伦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478.

  [5]刘凤端.简明科技伦理学[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89:246.

  [6]吴伯田.科学哲学问题新探[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306.

  [7]余谋昌.高科技挑战道德[M].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0.

  [8]吕俊华.自尊论[M].上海:文化出版社,1998:103.

  [9]余翔林.科学的精神[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147.

  道德论文范文第6篇

  1“.以人为本”的自然主义道德教育

  卢梭批判传统教育的封建性,认为传统教育是对自然教育模式的严重违背和偏离,提出教育应是遵循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的道德教化。首先,要培养具有自然本性的善良公民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即培养能充分展现人的自然本性的自然人。“自然”指人自身的天然属性,而“自然教育”是指遵循顺从大自然不可取代的一切法则,顺应人的自然发展规律所进行的教育。他认为人性本善,人的自然、本性和良心构成人善良的天性,这不会因为人的贵贱有所不同。罪恶不是先天的原罪,而是后天残害的。因此,只要让人的自然本性得到发展,人就必然是趋向善良的。其次,自然人的核心是人的天性。因此,“人的本质”是培养与封建贵族和僧侣完全不同的新人,而不是回归自然的原始状态。卢梭认为在封建教育体制下,自然与社会相互对立,教育无法既培养人又培养公民,所以要推崇的教育体系必须是不同于传统的、打破束缚的开创性方式,培养遵从法则的自然人,为实现社会性的理性公民做准备。

  2.培养道德公民的“爱国教育”

  自然人与道德公民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是密不可分的。“爱弥儿”从自然人属性的状态逐渐成长为社会集体形态的本质是个体自由上升为普遍自由的实现,要追求自然人的普遍自由,尊重大自然中的理性自由。因此,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有道德的公民,这种道德公民的个人意志已经完全消解在共同意志之中,并且仅以道德共同体的共同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个人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国家没有平等自由,美德自然就无所存在;没有美德,何来所谓的自由;没有公民,道德即不复存在;拥有理想公民,则有你所需要的物质保障;丢弃公民,你将空空如也。”国家需要有美德的道德公民的支撑,培养有德公民需要通过教育途径来完成。“公共意志”是整体道德人格魅力实现的最主要途径。其次,国家是每一位公民所聚集的共同体,公民的首要国家性义务就是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培养热爱国家的理想型爱国公民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最终职责。最后,卢梭认为,理想型道德集体公民认同感应积极向深刻的社会道德情感向心力渗透,采取一种全心全意为道德教育服务的国家集体信仰———“公民宗教”。根据卢梭培养道德型爱国公民的思想,个体公民的平等自由是通过个人与国家即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最终实现的,这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性道德自由的升华。因此,道德教育的任务是通过思想教育,重塑自然完美的气质。在“公意”思想的指导下,创建爱国的气氛,并借助于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宗教”,培育社会教育的整体形象,完成道德阶段任务,最终使人重获自由。

  二“、自然人”培养观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1.道德教育的目标

  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社会对道德教育活动所要培养的人的思想品德所做的规定,是对其活动结果的具体要求,也是这个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卢梭的“自然人”培养观所提出的道德教育的目标是有着自由、独立、善良乃至幸福的“自然人”。当然,我们的道德教育目标还应该加强对人的道德意志的锻炼以培养其自立能力,阶段目标设定要尊重人的个性以及通过对个体道德情感的陶冶来巩固其良知等方面。卢梭反对溺爱孩子。他强调,当一个女人过分地关心孩子,她可能采取了相反的方法:她为了使孩子不感到病弱,渐渐地却使得孩子越来越羸弱;她不想孩子遭受到大自然自身的风险,所以让他远离所有痛苦,但灾难在遥远的未来却全部累积到他身上。“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告诫我们的教师、家长乃至社会,要做的不是给青年人现成的东西,而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获得生存的途径。

  2.道德教育的内容

  道德教育的内容是道德教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其科学、系统与否直接影响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一个人的道德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所形成的,所以道德教育所采取的相应内容为:人类情感的培养,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能力,锻炼人的意志。这无疑也会给我们以重要启示。

  3.道德教育的方法

  为了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更好的践行道德教育的内容,我们就要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根据卢梭对“爱弥儿”所实施的教育手段,可以提取出我国道德教育的方法:尊重人的自身规律,分阶段进行,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统一体的教育模式,提高法律约束三个方面。

  三、卢梭的道德教育观

  对我国德育工作的现实启示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是教育领域的“哥白尼性革命”。他的道德教育理念涵盖了丰富的德育思想,在德育实践过程中,对我国目前的功利性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多元化困境与未来道德教育的革新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实践性意义。

  1“.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缺失———道德教育的功利化

  随着已经失去教育意义的旧的道德价值体系的瓦解,新的道德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道德教育混淆于政治传声筒教育的现象。例如,我国当前的道德教育体系中就存在着舍本逐末、背离受教育者自身发展规律的现象。这种状况给道德教育的实施进程以及实际功效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当今教育带有严重泛工具化的性质,教育文化偏向注重专业技能的传授,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获得人人认可的“好”工作,进而实现自己所谓的“人生价值”。这种“价值”被解释为以衡量物质经济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世俗的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人才”模型主要是高分低能的检查机。道德教育生存于这种畸形的教育背景下,好比浮萍,无法停留,即使存在,也只是教育机器的零件。如何摒弃我国目前道德教育的功利化现象,是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借鉴卢梭的道德教育理论的起点思想,即遵从“自然人性”以及教育要符合人自身发展规律和内在需求,实现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人的自由”。

  2.核心价值体系的缺失———社会道德体系的多元化

  我国目前的道德教育面临道德教育体系多元化的困境问题,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能在正确的方向上给予年轻人指导,可能会分裂其思想,丧失社会共同体的道德认同感,导致精神危机。所以,德育工作的核心任务是重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重建认同性公共道德。卢梭的道德教育所提倡的“公共意志”概念、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宗教”是保障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重构基石,有利于社会道德素质教育的进步,依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纵观卢梭的整个道德教育观,开篇于培养“自然人”,结束于塑造“道德公民”。在道德教育理念的建构过程中,始终贯穿其中的两条核心线索———“以人为本”的自然主义道德教育观以及培养具有国家整体认同感的爱国公民思想,不仅在思想上充满了深刻的历史教育意义,而且适应了当今时代需求,进而对建构具有现念的道德教育新模式都有着重要的现实启示和指导意义。

  道德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道德传统道德建设时代价值

  中华民族自古就被称为“礼仪之邦”,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创造出了无数光辉灿烂的文化,而注重人生、长于伦理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伦理道德作为社会生活秩序和自我人生规范的自觉理性约定,则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长期主宰着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这里所说的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一般是指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并包含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精华,它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源泉和内容,今天社会所倡导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许多方面都可以从我国优良的文化道德中找到渊源。

  如“夙夜在公”、“以国家之务为己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奉献精神;“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道德气节追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操守;“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节约精神;“满招损,谦受益”、“三思而后行”、“三人行必有吾师”的谦虚谨慎好学的精神;“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一言为重百金轻”的诚信美德;“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待人处事原则;“克已”、“内讼”、“养心”、“慎独”的道德品质要求等等,都是我们应加以推广的优良传统。无论时生怎样的变迁,也无论我们的生活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文化内核都会在无形之中发挥着坐标和导向作用,具有巨大的时代价值。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全新的经济模式正日益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为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兴旺、人民富裕发挥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造成拜金主义、坑蒙拐骗、黄赌毒等消极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沉渣泛起,本只限于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原则,却被一些人当作基本的人生信仰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方式。这些就为我们今天的道德体系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要求,而对传统伦理道德精华的提取与吸纳就有了其现实的紧迫性,下面我们就从现代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三大领城,探讨一下中国传统道德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传统伦理道德对杜会公德建设的价值

  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对社会风气的好坏起着最直接的影响与制约作用。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公德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完善,因此全社会应承担起促进我国社会公德规范体系的形成,但其需多层面去努力。中国传统文化向来强调“家国同构”,因此,孟子讲的仁、义、礼、智“四端”以及董仲舒提出的仁、义、礼、智、信“五常德”的理论,都含有基本的公德规范在内,这些规范只要剔除糟粕,经过加工改造,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德建设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启迪作用。

  就爱国而言,当今社会尽管每个普通公民与国家的利益关系相对于计划经济时代有很大的不同,每个人在社会经济利益格局中的地位也会不断的调整变化,但每个人所负有的维护国家尊严、统一和声誉的义务是永远不会改变和不可推卸的。古人“临患不忘国,忠也。图国忘死,贞也”的古训,近代梁启超“以国事为己事,以国权为己权,以国耻为己耻,以国荣为己荣”的名言等等,这都是我们引以自豪的光荣传统。就团结友善而言,是我们待人乃至于对待其他动物和自然界必须遵守的道德信条。我国古代贤哲历来主张以“仁爱”、“友善”待人。孔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孟子也说:“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孔孟的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的思想是以“仁爱”为基础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加剧,利益矛盾频生,但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仍然是我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实现社会安定,民风美善的精神力量。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对当代公德建设的价值启迪,从道德修养方面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