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有很多人在出生之后对于自己的姓名并不满意,所以这类的公民都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当然这更改姓名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的,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姓名的,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民法典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民法典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XXX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如果想要更改姓名的话,必须要满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依据才可以,除非是我们的姓名因为有生僻字或者是十分不方便的关系才能更改姓名的,成年人只需要携带着身份证件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了,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