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〡师德践行

  为践行新时代教育实践精神,增强我园教师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树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2019年4月17日,我园特邀天豪律师——陈喜刚主任带全体教师进行《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

  通过《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让我们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专业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用无言的力量授予幼儿做人之道!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我们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让老师们享受应有的权利同时也赋予了行为上的准则。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们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让幼儿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 “身正为范”,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通过本次学习,湖山北幼的老师们都受益匪浅。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耐心、责任心定会塑造一个个有个性、有想法、有爱心……的小精灵们,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领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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