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为什么是现代性的伦理与现代化的社会生产的产物?
“天主教认为的人为了繁衍做爱而动物为了情欲做爱的观点彻底错了,它最终赞美了人的动物性。”
———《齐泽克:黑格尔论婚姻》
有一部分人对小农社会有着这样的误会:认为繁衍在小农社会是个神圣的目的。比如“续香火”、“传皇位”、“求男丁”,他们对这些概念的狂热执着的表象是产生这种误会的根源。另一部分人将繁衍误会为全人类的目的,他们更是意识不到这种思想在生产关系上的基础。
小农社会中的人之所以执着于有血缘关系的继承人,无非是因为血缘关系的再生产是他们的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他们生产血缘关系,无非是在生产他们的生产关系。父母要求你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其实是因为他们真的经历过托亲戚办事的日子。因此这种小农思想特有的“愚昧”并非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被落后生产关系生产出来的。
当先进的生产关系的生产脱离了对血缘关系的迷信及其产生的矇昧,现代便开始了。
当一个人脱离了依靠对血缘关系的迷信来维系再生产的封建生产关系,而进入到现代的社会化的生产和分工中,也就是进入现代生产关系中,他很清楚婚姻家庭、繁衍和血缘关系在维持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的必要性上已经消失了。因此异性专偶制婚姻和生育在伦理上的必要性也被一并否定了。他不再将婚姻家庭体会为自己的命运,而是将自己的爱欲整合起来,回溯性地追认自己的性取向,投入了市民社会的怀抱。
这种回溯性追认在小农社会的性别分工上也有所体现:
在依靠血缘关系和高生育率来勉强维持的小农社会中,负责分娩和轻体力劳动的被事后追认为女性,负责重体力劳动的则被事后追认为男性。这种性别分工同样体现了在那种生产力水平下维系再生产的客观需要。
一个自我认同为“同性恋”的人身后,往往意味着一个前现代家庭的衰落和新生产关系的崛起:
现代社会的社会化生产和分工使他不必拘泥于在土地、血亲宗族和村社中求存;市民社会对他提出了新的伦理要求:和你爱的那个唯一在一起,对他忠诚。
“同性恋”的出现绝非是无条件的,而是有生产关系上的基础的。对一个将结婚生子体会为自己身上的伦理义务和实体性的命运的人来说,他几乎不能认同一个性取向,并回溯性地将这种性取向作为本质的一部分整合进自己的个人叙事中。即便他的身体里真的存在有某种“冲动”,但在这种“冲动”没有获得具体的形式之前它始终是抽象的;在没有现实化地自我显现,并回溯性地设立自己的存在之前它始终是虚幻的。
因此从性取向上来看作为“特殊”和“小众”的“同性恋”,在解放性的一侧看却是普遍的:这种解放性最终向我们揭示它是对血亲宗族社会和前现代家庭的否定,它是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的伦理,是伦理精神在国家层面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