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入住酒店旅馆,“五必须”!
(小警花眼镜一推,今天这事不简单!)
上来先给大家普个法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需要落实“五必须”规定
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指的是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月13日
石狮市公安局组织辖区旅馆业经营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旅馆业落实报告制度。
会上,民警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文件精神,要求旅馆业经营者在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五必须”标识、海报,并将“五必须”规定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必训内容,提升知晓率和落实率。
同时,重申公安机关对未落实
“五必须”规定的经营者及有关人员
将依法查处追责
坚决防止损害少年儿童权益
破坏少年身心健康言行违法行为
来源 |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中国警方在线
编辑 | 翁静珏
初审 | 颜巧芬
复审 | 辜培鑫
终审 | 孙甜甜